请 愿 申 请 书
申请人∶香港<港人申诉(内地)机制大联盟>,<以下简称大联盟>。负责人黄奕金(主席)郑健之(副主席)薛宝仁(秘书)
受理申请部门∶北京市公安局
申请理由∶
‘’ 大联盟’’的宗旨是主张港人应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在一个透明的可跟进的申诉机制内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尽量不要以上访,请愿,示威等方式作为唯一的维权手段,更不赞成以赴京上访对中央政府施加压力。
但’’ 大联盟’’ 自成立後,给特区政府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寄了许\多信函,但均无正面回应,拒绝沟通。无奈之下,’’大联盟’’ 唯有在两会期间赴京向全国人大反映港人诉求。
申请日期∶二零零九年三月中旬
请愿地点∶天安门人民大会堂
请愿人数∶十人以上
请愿方式∶只打’’ 大联盟’’ 会旗,不打其它标语,只递交请愿信。
说明∶
1, 若本申请必须亲自递交,请通知我们,以便派代表赴京办理。
2, 若经协调,港府或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愿意与’’ 大联盟’’ 就申诉机制进行沟通,’’大联盟’’ 可端视情形撤回申请。
3, ‘’大联盟’’ 在赴京前将通过传煤发布声明,声明指出’’ 大联盟’’ 被迫赴京请愿是港府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折腾我们的结果,因此若造成负面後果将由港府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承担。
联络地址∶香港 沙田沙角村沙燕楼1260室
电话∶67300674 96297387
传真∶25676889
港人申诉(内地)机制大联盟
主席∶黄奕金 秘书∶薛宝仁(代行)
2009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