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黃巖區公安分局一警察拍視頻作為證據,舉報該局副局長通姦。但不想被舉報的副局長未被處理,該名警察反被行政拘留。有網民直斥:太荒謬。 據澎湃新聞5月13日報導,2017年7月7日下午,台州黃巖區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周某某報案稱,其私家車保險槓底部被人安裝了GPS定位跟蹤器。 報導稱,此事為黃岩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原警察池文所為。2012年,池文被借調至黃巖區政法委下屬的調解中心。 池文稱,2015年,他聽人說周某某與一女子有婚外情。之後,他在淘寶上買了3個汽車微型GPS定位器。2016年5月某晚,他把GPS跟蹤器裝在了周的白色豐田和黑色寶馬兩轎車的保險槓底部。 此後,池文經常通過手機APP查看周某某的行車軌跡。2017年初,他發現周的車多次駕駛到台州市路橋區後停靠在同一地點。 池文出示的視頻和照片顯示,2016年11月4日,周將豐田汽車停在南關大道上,下車後坐上一女子駕駛的車輛進入一連排別墅的地下車庫。 2017年3月間,池文多次驅車來到該連排別墅的地下車庫,在捲簾門軸上方綁上微型攝像頭。 2017年3月至同年7月,該攝像頭記錄了周在該地下車庫內與一女子發生性關係的多段視頻影像。其中三次,周均為上班時間。 2017年6月底,池文將上述視頻影像刻盤後,連同舉報信,用快遞寄送給了黃巖區紀委。但舉報未有下文。 2017年8月25日至31日,池文卻被黃岩公安分局以涉嫌嚴重侵犯他人個人隱私為由,關了7天禁閉。 8月31日,黃岩公安分局對池文作出拘留六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池文被移送拘留所。 池文出來後繼續向台州市紀委、浙江省公安廳提交舉報材料,並在微信朋友圈痛斥周某某的劣跡。 今年2月8日,池文因“違紀問題”被黃巖區公安分局紀監委“黨紀立案”。 今年4月,池文將黃岩公安分局告上法庭,對其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法院撤銷該局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池文認為,周某某長期與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違反了黨紀,他跟蹤和偷拍取證行為“是正義之舉”。 5月10日,該案在浙江省玉環市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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