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前4: 12-16」“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在彼得前書第四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彼得勸勉面臨受苦難的信徒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這“火煉的試驗”意思是有如火焚,令人難以抵受。“不要以為奇怪”這是因為一般信徒以受苦為怪,認為信主的人應當享受平安、福利才對,所以就會認為受苦乃是一件不尋常的事。但“凡立志在基督耶穌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 12)。因為抵擋神的撒但和世界必然會引誘、逼迫立志跟隨神的人,所以“火煉的試驗”是信徒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撒但不會在假信徒身上浪費時間,所以信徒若從來沒有遭遇過“火煉的試驗”,反而應該“以為奇怪”。然後彼得就勉勵信徒,在火煉的試驗臨到時“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因為信徒是“與基督一同受苦”,所以在火煉試驗之中有指望,因為有一個“祂榮耀顯現的時候”在等着我們,有了這個榮耀的盼望,就能夠輕看眼前的苦楚,也能夠有歡喜的心。接着彼得又說:“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這說明有福的關鍵在於,只要單純為着基督的名受辱,就是有福的,而且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信徒身上。而神榮耀的靈有特殊的功能,會使那些為主受苦的信徒有一種榮耀感,使他們不覺得羞恥和痛苦,反而感到無上的光榮。隨後彼得特別提醒信徒,不可因為自己犯罪而受苦。他說:“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可惜的是,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受苦,是咎由自取。因他們是為自己犯罪而受苦,或越過基督徒的本分,以致招惹一些不必要的痛苦與逼害。因此彼得最後說:“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為此,願我們今天絕不可為犯罪而受苦,我們都要為作基督徒而受苦,只是為主而受苦,為義而受苦,並且要使我們整個基督徒的生活叫神得榮耀!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