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求济助的理由
港人在内地公民合法权益受侵害统计资料∶
一, 政制事务局资料∶03年至07年<东方日报>。
商业纠纷268宗 房地产287宗 对内地政府机关747宗
合计1302宗 08年按比例以200宗计已逾1500宗
二, 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会议员申诉求助∶
08 年5月20日立法会听证会,蔡素玉议员,刘健仪议员,
刘柔芬议员,陈鉴林议员,单仲偕议员都表明他(她)们都曾接到大量申诉,转信去内地信访部门一概没有回覆,亦无
机制跟进。
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常委在她的工作网页上也表明每月都会收到大量的申诉。
据此,以最小量化估算;
全国人大代表每人受理二十宗,三十六人共720宗。
全国政协委员每人受理十宗,一百八十四人共1840宗。
立法会议员每人受理十宗,六十人共600宗
合计3160宗,假定有三分之一是重覆的,至少有2000宗。
三, 未予统计的情况
有大量向民建联,工联会,或直接向中联办申诉求助的未能统计。
向社会名人申诉求助的,如郎咸平教授个人就收到近百宗求助,他形容;触目惊心。
还有一类人是不会申诉求助的,最出名的是身为国家领导人的霍英东南沙案,还有田北辰杭州案,香港中小企会长余继标深圳案。
更多的是三种情况不申诉的;
在内地仍有生意,投鼠忌器的。
对内地法制无信心,放弃的。
在香港、内地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如霍英东先生。
四, 涉及金额;
後页附一名单仅十馀人,大部份是媒体披露的,涉及金额已近百亿 。由此推算,港人在内地权益受损的金额历年累计应不少於千亿元。实际数字希望政制事务局有相关资料。
港人在内地投资遭受不公正的对待,在内地得不到司法保护,旧冤未雪,新 又生。受害的人数和涉及的金额都远远超过了雷曼兄弟案,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难道一个是亲娘生的,一个是二奶养的?
涉及金额名单∶
嘉利来集团 穆* 北京 40亿
维*集团 傅* 内蒙 18亿
以*生物科技 吴* 山东 3000万
上海名*国际 孙* 上海 2.8亿
香港华药 徐* 山东 12.3亿
远洋实业 大连 1000万
蔡*迎 山东 10亿
致富电子 蔡*标 深圳 4000万
密*尔 郑*玲 深圳 1200万
金海锑业 黄*金 深圳 兰州 1300万
薛宝仁 深圳 1400万
巫* 江苏 500万
林惠* 四川 300万
汪*荣 深圳 300万
郑*德 广东 800万
郑*之 深圳 1000万
基于港人在内地合法权益被侵犯日趋严重,而内地的司法尚不独立,不受监督,港人在内地上访普遍耗尽财产,身心受残而不获昭雪。迫使港人回港求助。本人在内地九年里亦行遍可以上访的部门,类似的例子,媒体的报导已几乎无日无之。
基於特区政府错误理解’’ 一国两制’’, 执行十年一贯制的零效率’’ 邮差’’ 政策,所以,许\多申诉人都寄望於人大代表,期望人大代表是港人的’’ 包青天’’
但本人给以范太为首的三十六位人大代表不断去信,要求他们交待目前有没有一个’’ 申诉机制’’?
比如,首先,如何找人大代表申诉?找哪位?在哪里找?他可以不理睬吗?他可以拒绝吗?他若受理,他的权限是什麽?受理後的程序是什麽?申诉人如何跟进?申诉人如何监督,投诉人大代表?去哪里投诉?------
本人认为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港区人大代表的权力来源于香港居民。香港居民和港区人大代表之间发生在香港的问题,无疑受香港的司法菅辖。
无论是何处的人大代表,他们的所有权力都是代表人民监督’’ 一府两院’’ 的工作。他们的一切义务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正像英明领袖胡锦浔总书记谆谆教导的;要’’ 以民为本’’ 要建设一个’’ 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
遗憾的是,现任三十六位港区人大代表是否忘记了他们权力的来源,忘记了要谦卑地为香港人民服务,也忘记了胡总书记苦口婆心的谆谆教导。
通过司法覆核,本人请求法庭裁决,人大代表拥有的权力不是道德权力,而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人大代表必须依法履行自己为人民担任人大代表职务的神 职责。
通过司法覆核,请法庭裁令人大代表必须全力推动设立’’ 港人申诉机制’’, 使保障港人的公民权利不再是纸上的承诺,而是付之实践的法律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