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战斗在温哥华的岁月的博客
  闲庭信步
我的名片
战斗在温哥华的岁月 ,23岁
注册日期: 2011-12-28
访问总量: 1,190,875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地球数据叙事:中国正在挽救世界
· 美国人半月前已更换护士和医生的
· 悬念:枪手鲁斯能否逃过一死
· 德国军舰过台海:逻辑严密,做事
· 【琉球研究】直击日本灭国毁史勾
· 明天是伟人毛泽东的去世的日子
· 教员的手一指,菩萨兵就越过了万
友好链接
· 鄙视五分:鄙视五分的博客
· 平原书生1:平原书生1的博客
· 小樵:小樵的博客
· 清新如风:清新如风
· 白熊的博客:白熊的博客
· 老张:老张的博客
· 花蜜蜂:花蜜蜂剧场
· 火猎枪:火猎枪的博客
· 再见驴十八:再见驴十八的博客
· 历史的风:历史的风的博客
· Huahua:Huahua的博客
· 香椿树1:香椿树的博客
· 郁郁葱葱:郁郁葱葱的博客
· 益友:益友
· 安博:安博的博客
· 中华何辜1:中华何辜1的博客
· 沐岚:沐岚的博客
· 流沙河上:流沙河上的博客
· 雪窦:雪窦的博客
· 关外客:沙洲冷
· google007:google007的博客
· 双不:双不的博客
· 水蛇:水蛇的博客
· 遍野:遍野的博客
· 无套裤汉:无套裤汉的博客
· 古林风:古林风的博客
· 百步穿:百步穿的博客
· 万湖小舟1:万湖小舟
· 新天狱博:新天狱博客
· 白草:白草的博客
· h5:h5的博客
· 子林:子林的博客
· 春秋戈博客:春秋戈博客
· 海哲:海哲的博客
· 白凡:白凡的博客
· 洛基山人:洛基山人的博客
· 史语:史语的博客
· 谷语草鸣:谷语草鸣
· 信济:信济龙行
· 又一蛮夷:又一蛮夷
· 落基山人:落基山人的博客
· 欢乐诵:欢乐诵
· 老几:老几的博客
· 方鲲鹏:方鲲鹏
· 转悠:没事瞎转悠
· QWE:QWE的博客
· 虔谦:虔谦:天涯咫尺
· 伍加:伍加的博客
· 芦鹤:芦鹤
· 乐维:乐维的博客
· Dok_Knife:力刀的博客
· 牢头:牢头博客
· 山月歌:山月歌的博客
· 北雁高飞:北雁高飞的博客
· 漫天飞霞:霞飞漫天
· 华欢笑:华欢笑的博客
· 蜉蝣之暮:蜉蝣之暮的博客
· 嘎拉哈:嘎拉哈的博客
· 云门:云门杂谈
· 大卫:大卫的博客
· 李公尚:李公尚的博客
· 秋念11:秋念11的博客
· 老-穆:老-穆的博客
· 随笔1:随笔1的博客
· 汤安:汤安的博客
· 铁棍大德耶:铁棍大德耶的博客
分类目录
【疾风思劲草】
· 明天是伟人毛泽东的去世的日子
· 教员的手一指,菩萨兵就越过了万
· 古今诗人,谁的功业第一?
· 这段关于台湾问题的辩论视频出圈
· 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延安
· 毛泽东把「干部子弟学校」称作贵
· 【说明】昨发一文《我们是垃圾桶
· “我们是垃圾桶,专收留被憎恨的
· 学习毛泽东 不屑韬光养晦
· 毛主席与岳飞的故事
【日久醒人生】
· 地球数据叙事:中国正在挽救世界
· 德国军舰过台海:逻辑严密,做事
· 【琉球研究】直击日本灭国毁史勾
· 属于中国的北极岛屿--斯瓦尔巴群
· 嫌弃祖国,自诩世界公民,结果却
· 说中国高铁代表落后的人,你有懂
· 泰国“带路党”全军覆没
· 英国朋友谈中国军舰穿越英吉利海
· 你报唱衰中国几十年,何曾说准过
· 如果中国教育不行,为什么西方彻
【长亭连短亭】
· 美国人半月前已更换护士和医生的
· 悬念:枪手鲁斯能否逃过一死
· 实锤:“中国黑客“伏特台风,是
· 无处不在:中国人保护巴尔的摩大
· 从Tiktok想起普渡阿片药和《圣经
· 我相信TikTok最终不会销售给美国
· 印度派人暗杀,加拿大拿出证据漏
· 加拿大:来时不情愿,走时不顺利
· 挺乌的华人戴好泽连斯基送的帽子
· 中国政府判处亲中国侨领梁成运无
存档目录
10/01/2024 - 10/31/2024
09/01/2024 - 09/30/2024
08/01/2024 - 08/31/2024
07/01/2024 - 07/31/2024
03/01/2024 - 03/31/2024
09/01/2023 - 09/30/2023
08/01/2023 - 08/31/2023
07/01/2023 - 07/31/2023
04/01/2023 - 04/30/2023
03/01/2023 - 03/31/2023
02/01/2023 - 02/28/2023
01/01/2023 - 01/31/2023
12/01/2022 - 12/31/2022
11/01/2022 - 11/30/2022
10/01/2022 - 10/31/2022
09/01/2022 - 09/30/2022
08/01/2022 - 08/31/2022
05/01/2022 - 05/31/2022
04/01/2022 - 04/30/2022
03/01/2022 - 03/31/2022
02/01/2022 - 02/28/2022
01/01/2022 - 01/31/2022
12/01/2021 - 12/31/2021
11/01/2021 - 11/30/2021
10/01/2021 - 10/31/2021
09/01/2021 - 09/30/2021
08/01/2021 - 08/31/2021
07/01/2021 - 07/31/2021
06/01/2021 - 06/30/2021
04/01/2021 - 04/30/2021
03/01/2021 - 03/31/2021
02/01/2021 - 02/28/2021
01/01/2021 - 01/31/2021
12/01/2020 - 12/31/2020
11/01/2020 - 11/30/2020
10/01/2020 - 10/31/2020
09/01/2020 - 09/30/2020
08/01/2020 - 08/31/2020
07/01/2020 - 07/31/2020
06/01/2020 - 06/30/2020
05/01/2020 - 05/31/2020
04/01/2020 - 04/30/2020
03/01/2020 - 03/31/2020
02/01/2020 - 02/29/2020
01/01/2020 - 01/31/2020
12/01/2019 - 12/31/2019
11/01/2019 - 11/30/2019
10/01/2019 - 10/31/2019
09/01/2019 - 09/30/2019
08/01/2019 - 08/31/2019
04/01/2019 - 04/30/2019
03/01/2019 - 03/31/2019
02/01/2019 - 02/28/2019
01/01/2019 - 01/31/2019
12/01/2018 - 12/31/2018
11/01/2018 - 11/30/2018
10/01/2018 - 10/31/2018
09/01/2018 - 09/30/2018
08/01/2018 - 08/31/2018
07/01/2018 - 07/31/2018
05/01/2018 - 05/31/2018
04/01/2018 - 04/30/2018
03/01/2018 - 03/31/2018
02/01/2018 - 02/28/2018
01/01/2018 - 01/31/2018
12/01/2017 - 12/31/2017
11/01/2017 - 11/30/2017
10/01/2017 - 10/31/2017
09/01/2017 - 09/30/2017
06/01/2017 - 06/30/2017
01/01/2017 - 01/31/2017
12/01/2016 - 12/31/2016
10/01/2016 - 10/31/2016
09/01/2016 - 09/30/2016
08/01/2016 - 08/31/2016
06/01/2016 - 06/30/2016
05/01/2016 - 05/31/2016
04/01/2016 - 04/30/2016
03/01/2016 - 03/31/2016
02/01/2016 - 02/29/2016
01/01/2016 - 01/31/2016
12/01/2015 - 12/31/2015
11/01/2015 - 11/30/2015
10/01/2015 - 10/31/2015
09/01/2015 - 09/30/2015
08/01/2015 - 08/31/2015
04/01/2015 - 04/30/2015
03/01/2015 - 03/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1/01/2014 - 11/30/2014
04/01/2014 - 04/30/2014
01/01/2014 - 01/31/2014
12/01/2013 - 12/31/2013
07/01/2013 - 07/31/2013
06/01/2013 - 06/30/2013
03/01/2013 - 03/31/2013
02/01/2013 - 02/28/2013
01/01/2013 - 01/31/2013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12/01/2011 - 12/31/2011
发表评论
作者:
用户名: 密码: 您还不是博客/论坛用户?现在就注册!
     
评论:
万维导读纪念吴宏达,那就记住他吧
   

万维导读纪念吴宏达,那就记住他吧



王菁女士谴责吴宏达的公开信

美国国会、雅虎董事会、各妇女儿童人权保护组织及海内外民运人士:

(因本公开信会涉及个人隐私,基于保护儿童权益,本公开信将隐匿所涉及人员的姓名,而相关证据只会提供给各相关的法律、政府和人权机构。文中我将我所监护的两个孩子称为小甲和小丙,我的女儿称为小乙)

我是王菁。是中国大陆民运人士杨海的妻子,是中国大陆两位着名民运人士女儿在美国的合法监护人。

在此,我向你们,就吴弘达利用其对雅虎人权基金/劳改基金的控制权欺辱、性侵大陆民运人士妻女的丑恶行径进行公开的指控。(注:雅虎人权基金责成劳改基金会对两位大陆民主异议人士之女小甲、小丙予以援助,而吴弘达是劳改基金会的最主要负责人)

我丈夫杨海目前在中国大陆西安。是八九学生,原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86级环境生态专业学生。因1989年组织青岛学运、青岛高校自治会,1990年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并开除学籍。随后20多年,我丈夫一直坚持在国内从事民主维权事业。我丈夫和现在我所监护的两个孩子的父亲是朋友和战友。这两个孩子的父亲,现在一个身陷囹圄,一个已经离世。

我携女儿小乙于2012年5月底前往美国,现住在美国东部。小甲、小丙现在也在我处生活、学习,我得到她们父母的委託授权,是她们在美国的唯一合法监护人。小甲是2013年2月1日来到我处,小丙是2014年8月28日来到我处。现在我监护着我女儿小乙、小甲和小丙。小甲、小乙目前是17岁,小丙目前是16岁,她们在我的监护和照顾下生活都很快乐,学习也都优秀。

2013年4月,我丈夫曾去信吴弘达希望给予小甲援助,他随后答应。2013年6月—7月,吴弘达就连续不断拨打电话邀请我带孩子去东部,当时他说如果我搬到那边去住,就可以在经济上得到他更多照顾。当时我丈夫不让我去,因为在三藩市我和孩子们的各项申请已都办妥,尤其是我身患疾病,已申请到了当地的免费医疗(医疗白卡)。

但是吴弘达一直电话不断,说他在国会有很高知名度和人气,给我和孩子们许诺了一些很好的条件,诸如我的租住地、工作、医疗申请等等都不成问题,包由他帮忙,最后他说在他那边还有一位六四伤残者的女儿小丁也需要我照顾。考虑到小丁也是六四受难者的孩子,需要照顾,我就同意了,并带孩子们去东部。

2013年8月8日,我就带着俩孩子来到美国东岸,而几乎与此同时吴弘达却又将小丁送回三藩市,这样原本许诺的援助条件一下子缩减一半,这令我十分纳闷和不解,但是我没有和他计较。2013年9月始,吴弘达劳改基金会开始给小甲每月800美元援助。

但是万没料到,吴弘达品德极其卑劣,竟然欺负我不熟悉英语、在美国东部人生地不熟、一个女人带着俩女孩子的弱势,在我初来乍到东部一个月之际,对我施行了严重的性侵害,我对他的好感顿时化作厌恶和憎恨。

2013年9月9日清晨7点许,小甲、小乙上学刚走约半个小时,吴弘达就突然打电话来,问孩子们上学去了没,我说走了;他就说,那你在家等着,我马上就过来,有要事商量。因当时我对其不良居心毫无戒备,所以他来之后我还很善意热情地接待他,却未料他趁我不备很快即对我进行了严重的、无耻的、下流的、令人作呕的性侵犯。在我的激烈反抗下,在上帝的拯救下,吴弘达最终未能完成对我的强姦,灰熘熘地离开我的住所。

但此事当即给我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和压力,令我倍感耻辱、恐惧和焦虑,随后旧病复发,吐血不止,住进了医院并做手术。术后,肝腹水导致我肚大如鼓,身体极度虚弱,行动都很艰难,几乎无法行走,令我痛苦不堪。当时,我甚至认为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终止,极其后悔来到东部。当时我在想,假如我死了,我的女儿和小甲该怎麽办?我要活下去!

要感谢仁慈的上帝!在家人和美国教会的关心、爱护和支援下,我度过了我生命中最艰难黑暗的时期。那个时期的痛苦与艰难,历历在目,恍如昨天。

由于吴弘达那次对我的性侵害最终未能得逞,加之我吐血住院,他随后行为上收敛了许多,每月来送小甲的支票,通常坐上大半个小时就走了。我以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罪过,此事就此打住,我没有向他人提起。但是,从那时起,我就对吴弘达一直存在着高度戒备的心理,不能再让他对我有丝毫伤害,而对孩子们的保护我更是无微不至。

2014年4月,浙江民运人士为已故着名民运人士之女小丙的事情,联名写信请求吴弘达给予资助和帮助出国留学。他一开始回信答应了,并亲自致信小丙说:“收到所有的来信,我们做了两次全体会议讨论,目前的结论如下:1、你不是成年人,不是大学生,你是未成年人;2、我们可以按排经费,至少$25,000一年;3、我们可以找到学校;4、按美国法律你必须有法定的经济,安全,医疗的人担保;5、按美国法律你必须有法定监护人。”

但是答应之后,吴弘达就没有任何消息。最后,小丙是国内民运人士通过相关朋友的协助,至8月底才来到我处的。2014年9月,吴弘达劳改基金会开始给予小丙每月700美元的援助。

而到2015年1月15日,吴弘达发来email,称从2015年1月起正式终止对此两位孩子小甲、小丙的援助。在我监护期间,吴弘达给小甲援助的时间为2013年9月—2014年12月,给小丙援助时间为2014年9月—2014年12月。

现在,有一个问题或许大家都要问:吴弘达为什麽要突然停止对两个孩子的援助呢?

此事的导火索起因于2014年12月20日11点许,他打电话要求独自带小丙去他家被我断然拒绝所致。而之所以被我断然拒绝,是因为自2013年8月我们搬到美国东部以来,吴弘达除对我曾构成过性侵害外,也多次对受我监护照顾的三个女孩多次出现猥亵举动和性骚扰行为。其居心不良我已明显察觉,我对他对孩子的不良动向已十分警惕。

吴弘达常见而明显的不良行为如下:

(因涉及孩子隐私,我只能概要说明,具体证辞在我及仨孩子给法院的证词中!)

1、在三女孩不愿意的前提下,执意闯入闺房,查看挂有内衣内裤等隐私类物件的衣橱等处。

2、趁机摸三女孩的脸和屁股。

3、趁三女孩午睡时闯入闺房,强行揭其被子看等等。

4、执意要独自带三女孩出去吃饭或玩耍,且坚决不让我同去。

5、2014年感恩节期间(11月28日)带孩子出去玩时,坚决不让我跟随、拒绝告诉我和孩子要去的地点、要玩的内容及返回的时间,而且,在游玩途中故意吓唬三女孩,在返程途中刻意让车兜圈子,延迟回家时间,直至天黑。

6、带我们到他家裡吃饭时,要求女孩们喝酒(美国法律规定,21岁之前不得喝酒),遭到我的制止和三女孩自觉的抵制;强行要求我们四人在他一个人住的新家裡过夜,而与此同时,他家的洗浴间、厕所均无法锁上,甚至连门都无法关紧;在遭到我坚决的反对下,他虽同意让我和小乙可以回家,但非要让小甲和小丙留宿陪他过夜,令小甲和小丙十分惊恐,直到我和孩子们都坚决要一起回家,吴弘达才送我和孩子们回家。

鉴于吴弘达以上多次、明显的不良行为和倾向,自2014年11月29日凌晨起,我已彻底决定:决不允许吴弘达在不经我同意或我不在场的前提下,单独带走任何一个我监护照顾下的女孩。但是,很快我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2014年12月20日上午,吴弘达在明知我是小丙法定监护人的前提下,避开我连续给小丙打了三次电话,但是小丙都没接,并告诉了我。我就回电给吴弘达问打电话找孩子有什麽事?吴弘达就说他要很快过来,带小丙到他住处去。我说,有什麽事就请你到我家裡说,或者我带着小丙过去谈。吴弘达执意说不行,他要单独带走小丙。当他说到这时,2013年9月9日吴弘达性侵犯我时,那一幕,那张淫荡、猥琐、卑鄙、下流的丑恶嘴脸一下子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就断然拒绝了他的这个要求。

我不允许吴弘达单独带小丙出去的决定,令他异常生气,大发雷霆。先是发email指责我,并威胁说不能让他随意带孩子出去就要停止援助,在遭到我坚持原则的回应后,吴弘达最后发信声明:已终止对小甲小丙两个孩子的继续援助。

对于吴弘达终止援助一事,我其实已有心理准备。在小甲、小丙接受其资助的过程中,我和孩子们已对吴弘达的许多行径十分反感、厌恶和噁心,因此对他已有提防,我决不会因为他的援助而在原则问题上有一丝一毫的让步和妥协。

而对此事件,我正在採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我的行动得到了我所在的美国教会以及许多朋友、律师的支持,对此我深表感激。

鉴于吴弘达诸多恶行以及对我和孩子们的侵害,在此我对吴弘达给予最强烈、最严厉的公开谴责!

吴弘达,一个在道德上极其堕落的伪者,竟然能够操控上千万美元的雅虎人权基金,并利用这一基金的控制权做了许多假公济私的坏事,这是美国社会各界都必须引起重视的事件!

最后,我,一个疾患缠身、远离故土家乡、远离我最挚爱的丈夫和父母亲人的女人,因蒙了上帝的恩典,而自觉自愿地借着微薄的力量,肩负着对三位中国着名政治民运人士之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监护责任,而他们的父亲们无论如何都是这个时代裡中国大陆民主事业中最杰出的英雄。

鉴于此,我做出如下六点呼吁:

一、我呼吁美国国会就此事件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同时,立即终止给予吴弘达及其劳改基金会的一切资助。

二、我呼吁雅虎董事会就此事件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同时,立即终止吴弘达对雅虎人权基金会的控制和影响。

三、我希望得到美国妇女儿童人权机构的帮助。

四、我希望并呼吁所有受过吴弘达伤害的人和瞭解他恶行的人,都和我一样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他,不能再让这个无耻邪恶的流氓为所欲为,伤害更多的人。

五、我希望海外民运各团体秉承自己的良知,拿出勇气,对吴弘达的恶行予以公开的谴责,不能让他再继续败坏海外民运的声誉。

六、我希望海内外所有民运团体及个人都来更多关注中国大陆政治犯及其未成年子女们的艰难生活境况,政治犯本人需要关注,他们的子女们同样需要关注,因为关注他们子女的真实生存困境,就等于关注和支持大陆政治犯本身。

最后,在此,我站出来,面对所有的公众、媒体和法庭,公开对吴弘达的恶行进行上述指控。如果国会或者雅虎董事会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我和我的女儿们愿意就此事件进行作证。

所有的证据都已准备完毕。我的20000字证言、孩子们的证词以及各种证据已经整理就绪。

作为基督徒,面对上帝,我起誓:以上陈述事实都是真实的!

王菁2015年2月25日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