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非非马克思及其“科学社会主义”(三) 社会主义的核心是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说得明白,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是赢得民主。22年后,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他们首先予以强调和肯定的是市政委员的普选。因为,一个城市也好,一个国家也好,具体如何运行,要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来选择、决定,来反映民意,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为1872年《共产党宣言》德文版所做的序中所说,二十四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的原理“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 但是, 由什么人来运作管理一个城市、一个国家,至关重要,这个什么人的问题,必须通过民主选举来解决。从中可以看出,民主、普选是社会主义(或者叫后资本主义)的核心。离开了这一点,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无从谈起,因为民主选举是人最基本的自由权利 (与人比较,猴子就没有这种权利。在猴子的社会里,只有猴王的霸权,猴子只有拍猴王马屁的权利)。 无独有偶,2008年12月18日,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大会上,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说道:“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我没有编造其中的任何一个文字。这些都是白纸黑字记录着的。) 胡锦涛的确说到了点子上。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社会主义的真谛。有人把马克思说成是撒旦教恶魔,把列宁、斯大林的一党独裁专制以及由此发端的在东欧、亚洲的国际共运百年灾难全数栽在马克思头上,这是不实事求是的、无知的,或者只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但是,尽管胡锦涛一语中的,他也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接点或切入口使中国稳步、有序地步入哪怕是一点点的民主曙光之中。 当今中国,无数的大学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但真真研究、实践马克思主义又是不被允许的。在研究方面,只有在一些非常、非常少见的情况下, 我们才能看到一些极度委婉、似蜻蜓点水的有关学术论文。以下这篇发表在2018年5月16日《理论与改革》、作者韦定广的论文《“什么是社会主义”:值得反复探索与思考的理论主题》就是一个例子。即便是这样,也需要学者的良知和严谨,因为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终身禁言、抑或招致牢狱之灾。这篇论文用迂回的方式试图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即它避开了民主这一社会主义的核心,而是用“自由”做了取代。不管怎样,请允许我以此论文结束我的这一节的文字: “什么是社会主义”:值得反复探索与思考的理论主题 2018年05月16日 14:02:17 来源: 《理论与改革》 作者: 韦定广 http://www.qstheory.cn/llqikan/2018-05/16/c_1122841443.htm [复制全文] 【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际,“什么是社会主义”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索与深入思考的理论主题。马克思恩格斯将大工业和世界历史的形成当作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从而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列宁继承了这一思想,提出“社会主义的灵魂=自由”。然而在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却一度产生不恰当的“制度崇拜”,尤其是将任何形式的公有制以及人们道德层面的大公无私,当作实现社会主义的最本质要求与前提条件。实行改革开放进而将“自由”明确列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后,社会主义在中国必将产生质的飞跃和迎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关键词】 社会主义;马克思;公有制;自由 回顾改革开放40年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拓展始终与理论上的两个“搞清楚”紧密联系:“什么是社会主义”、“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其中,“什么是社会主义”尤为关键和重要,因为直接事关建设的方向与目标。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不但意味着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面临新的任务、新的矛盾与问题,而且也预示着中国正阔步走向社会主义大目标。在此背景下,重新阅读与思考“老祖宗”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观点和一些具体提法,进而梳理我们在这方面所犯的错误或至今干扰人们视线的一些模糊认识,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建设和实践发展或许都不无裨益。 一、马克思恩格斯是如何提出问题的 既然我们至今仍然只承认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社会主义,那么无论如何,对问题的追踪与探索应该从他们那里开始。 有一点无庸讳言,即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源头蕴藏于西方文化,而在源远流长、波澜壮阔的西方文化宝库中,“自由人”理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到了近代,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一批又一批的思想家、政治家更是将人道主义以及“人”权的观念推陈出新,达到历史的新高度。对于这些,马克思恩格斯无疑是认可并加以高度肯定的。因此可以说,“人”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出发点,而如何实现人的解放与人类解放则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然而,与之前或同时代许多思想家不同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的“人”不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特别是当他们将目光逐渐聚焦于工人阶级这个当时社会受压迫最深的群体之后,产生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按照高举人权旗帜的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主张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最多只是实现了政治的解放(即把国家与社会从封建王权统治下解放出来),并没有真正实现人的解放;非但如此,还因为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资本、土地的三分离,导致异化劳动现象。在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中,“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工人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却是否定自己;“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这种劳动的最终后果是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将自由自觉地从事创造性劳动概括为人的“类本质”,认为自由创造是人的天性,是人之为人最为根本的特性。既然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使人不再成为人(“非人”),而私有制又是造成异化劳动的根本原因,于是以消灭私有财产为特征的共产主义就成为马克思恩格斯为实现人的解放与人类解放而确认的必要条件或必然途径。[1] 但是,与人类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共产主义相区别,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肯定并论述共产主义的必然性时,突出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它所要否定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私有财产,而是“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的私有财产,并且这种否定不是简单的消灭,而是以努力保留其优秀成果为前提的“积极的扬弃”; 第二,由于这种共产主义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非但不否定人的个性与需要,而且以人个性的张扬和需要的充分满足为特征; 第三,作为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它最终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和谐)。[2] 后来的人们指责《手稿》带有思辨与伦理的痕迹,即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从“应当怎样”来思考问题。这个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也许马克思自己很快就意识到了缺陷所在,因此,次年在他与恩格斯合作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努力从历史与现实出发寻求对问题的解答。这部著作除了将人完全转化为具体的人、现实的人,对空想共产主义的超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只有大工业才能消灭私有制;二是强调每个人的解放以及人类解放,是以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相一致的。所谓“世界历史”,大体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全球化”,即指由大工业及世界市场推动所形成的各民族进入相互往来、交流与相互依赖的历史过程。①马克思恩格斯将大工业和世界历史当作共产主义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而这两个方面又都是在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所以《共产党宣言》将资产阶级时代或资本主义当作无产阶级解放以及全人类解放的前提条件。后来马克思在1853年的《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一文中,则进一步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历史时期负有为新世界创造物质基础的使命:一方面要造成以全人类相互依赖为基础的普遍交往,以及进行这种交往的工具,另一方面要发展人的生产力,把物质生产变成对自然力的科学统治。”[3]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大工业和世界历史互为前提、相因相生,不但形成物质财富的“充分涌流”,而且具有更加重要与巨大的社会进步意义:一是使人们彻底摆脱以往由封闭隔绝所造成的地域或民族的狭隘眼界;二是有助于真正消除古代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三是为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自由创造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正是以大工业和世界历史这两大物质性成果作为支撑,马克思恩格斯才有信心将未来后资本主义社会定义为“自由人联合体”,并且认为在这个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后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进一步明确将未来社会定义为每个人能够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形态。纵观马克思恩格斯一生,许多思想或观点前后发生过很大变化,然而,未来社会是要实现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思想始终没有变。所以恩格斯在逝世前,当有人要求用最简短的话表达人类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不同于资产阶级时代的基本精神时,仍然觉得除了上述《共产党宣言》中的那段话,“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4] 在这个思想确立之后,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研究工作,就是通过探求资本主义及现代世界的运动发展规律,得出人类为什么必然以及如何走向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方面最重要的思想成果,当然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 二、长期困扰人们的几个认识误区 马克思恩格斯一生设想的是,社会主义首先在“文明国家”(马克思语)发生;所谓“文明国家”,是指世界范围率先实现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至于东方落后国家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即最近20余年时常为国内一些研究者津津乐道的跳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从古代农业社会进入后资本主义时代,其实这一点在马克思晚年至少没有得出明确结论,而在恩格斯逝世前则是明白加以否定的。①然而,20世纪的历史发展偏偏走出了一条和马恩设想完全相反的路线: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文明国家”没有一个发生过任何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相反,倒是东方落后国家“自以为是”地发动革命,并且在革命成功后又不约而同地很快宣布要建设社会主义。存在背景不同,认识就难免发生差异。由此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形成了一些至今困扰着人们的认识误区: 第一,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主要是制度建设,因此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跑步进入”。 这样的错误首先产生于苏联,继之在中国。上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曾经试图通过在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制度和对城市工商业迅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办法,“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到“文革”时期,又主张通过人为“消灭”商品货币及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阶级权利”,使中国更加社会主义。类似主张的背后,实际是两个思想在作怪:一是制度决定论,二是人的主观努力可以改变历史进程。如今虽然上述主张不再有太大市场,但许多人头脑中类似的认识并没有获得根本改变。例如: ——以为社会主义主要就是一整套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制度决定一切”,因而我们经常单纯以制度层面的内容来判定世界上哪些国家属于社会主义,哪些属于资本主义;丝毫不考虑人民大众的生存状态如何或究竟生活得怎样,以及这个国家的社会文明在整体上处于什么水平。 ——由于制度实际主要是人为的东西,也就是说在理论上,如果不考虑实践效果,人们愿意建立什么制度就可以建立什么制度;因而我们经常主要以某种制度建设与建成的时间表来排定社会主义实际进程及历史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固然离不开一定的制度建设,而且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是社会主义的标志物。然而问题在于:社会主义最核心的东西不是制度,而是“人”,是每一个人的生存状态、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及由此构成的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如果以此为根本或出发点,那么,制度层面的东西又不是我们想要消灭就可以消灭,想要建成就能够建成的。众所周知,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构想中,是没有“国家”的。然而他们反复强调:“国家”不是被人们“消灭”的,而是自行“消亡”的。不但国家,阶级及阶级剥削也是一样。或许有人要问:难道就不能通过革命的或行政的方式予以“消灭”吗?我们不是就曾经“消灭”了资本家与地主阶级吗?硬要消灭当然也可以,但由此带来的必然是社会倒退与经济上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状态。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20世纪的苏联和中国都曾经发生过。马克思恩格斯早年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也经常会使用“消灭”一类词来概括革命的内涵。然而到了《资本论》时期,他们的认识变了。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特别提醒人们:“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到了晚年,马恩更加反对就“未来社会组织”提出任何“预定看法”,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一定之规,它和其他社会一样,也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个“经常变化和改革”的,自然包括甚至主要指制度层面的东西。既然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怎么就能简单认定这是社会主义的,那个就不是呢?你今天说不是,也许只是你的社会发展程度还没有到达那样一个阶段罢了;等到了那个阶段,或许“不是”也“是”呢?!当年当德国人耸耸肩,嘲笑英国由于大工业发展及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所带来的各种问题时,马克思毫不客气地警告道:“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5] 第二,财产公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问题,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因而简单地以公有制多少作为衡量社会主义程度高与低的标准。 这是一个至今困扰着许多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认识的一个关键问题。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的许多领导人主要是通过《共产党宣言》来接受和认识社会主义的。《共产党宣言》中有个著名的论述:“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然而为人们所忽视的是,即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也强调:“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所谓“资产阶级所有制”,是指以法权形式存在的、产品生产和私人占有的“最后而又是最完备的表现”。其实,这个思想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经提出来了:只有在私有制导致异化劳动产生的条件下,对其“积极的扬弃”,才意味着历史进步。反之,不管私有财产的性质与程度如何,只是出于“忌妒和平均化的欲望”加以否定或简单抛弃,所导致的只能是“完全粗鄙的和无思想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发展的结果,必然带来对“整个文化和文明世界”的否定,导致整个社会走向贫穷和堕落。[6] 在1845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认为:私有制不是想消灭就能够消灭的,而且并非任何消灭私有制的行动都意味着社会的进步、都能够带来经济上的发展。当时已经出现了自来水、煤气照明、暖气装置等,他们在著作中意味深长地写道:“没有这些条件,共同的经济本身将不会成为新生产力,将没有任何物质基础,将建立在纯粹的理论基础上,就是说,将是一种纯粹的怪想,只能导致寺院经济。——还可能有什么呢?——这就是城市里的集中和为了各个特定目的而进行的公共房舍(监狱、兵营等)的兴建。”[7]说得多好啊!更加精彩的,是将近30年后,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一段论述:“国有化”代替股份公司,只有“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达到了一个新的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的阶段。”文章坚决反对“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恩格斯嘲讽道:如果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那么,“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30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8] 回顾20世纪社会主义实践,最大错误之一,正是“公有制崇拜”,即不问青红皂白地将任何形式的“公有制”都与社会主义相等同;不顾生产力发展状况如何,以为只要迅速消灭掉每个人的私有财产,公平、平等、正义等就会成为事实,“天堂”式的社会就会出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如果只样,那只能说我们还没有超出甚至远没有达到欧文、圣西门的水平! 第三,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以“性善论”为基础,现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人们道德上完美完善和思想觉悟的极大提高。 人们在谈论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设想时,经常以为他们是“性善论者”,即将未来社会建立在全社会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极大提高,人人都具有大公无私、克己奉公优秀品德基础上。其实这也是一种误读。首先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从来不否认人具有自私的一面。最为许多研究者熟知的一句话,是马克思曾经讲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自己的利益有关。英国17世纪的政治思想家霍布斯是著名的“性恶论”者,他有一句名言:人对人是狼。然而就是这位霍布斯,马克思曾经认为“他是我们的共同祖先。”其次,马恩是唯物论者,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强调批判的武器永远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任何社会进步只有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才是坚实与可靠的。而科学社会主义之所以为“科学”,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唯物史观作为理论基础。如果以人们思想觉悟大提高、利他主义普遍化为前提或基础,这样的社会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被称为伦理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则是坚决反对伦理社会主义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明确指出:“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9]要实现人的解放即“异化”的消灭,在他们看来,必须要“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0] 回想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十年“文革”时期,整天号召人们“斗私批修”、“狠斗私字一闪念”,认为这样就是在“大干社会主义”。结果不但经济发展遭到极大程度的破坏,而且由于饥饿和贫困,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念、信仰也普遍陷于危机;甚至就如同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预言的,最后许多“陈腐污浊的东西”又在中国大地上“死灰复燃”。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观明确将发展当作“第一要务”、当作“硬道理”,同时将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普遍提高当作判断成败得失的首要标准,这才有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在中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重新赢得广大人民的拥护与支持。 三、“社会主义的灵魂=自由” 在谈论马恩的社会主义时,有一个问题是绕不过去的,即“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关系。我们知道,恩格斯曾经表达过这样一个意思:在早期,他们之所以更多地使用“共产主义”而不是“社会主义”,因为后者被当时各种各样的“社会庸医”们用烂了。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有过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提法。列宁后来在其《国家与革命》中,将“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则为共产主义。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并没有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作严格的区分,甚至经常当作同一个概念来使用;但到了晚年,则更多地使用“社会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或者是“未来社会”)。例如1875年,恩格斯将系统阐述他们这方面理论的著作,明确题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所以如此,因为: 第二,无论在词源还是人们日常理解中,“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共产主义”出自古拉丁文communis,原本含有公有、公共一类意思,与原始社会实行财产公有制相联系。在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人们经常使用的共同体(communion,community)一词也由此而出,发展至近代,才衍生出欧洲文字中以追求财产公有为主要特征的“共产主义”(communism)。“社会主义”的“社会”,在西方政治思想中是“国家”的对立面,是指由芸芸众生的活动所构成的相互有机联系、紧密合作的整体。因此“社会主义”,也可以简单理解为以“社会”为本位的一种组织形态与历史发展阶段。 “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是人们活动的产物”(马克思语)。社会主义以“社会”为本位,借用今天的语言来形容,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他们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因此,从邓小平理论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强调以是否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得失的标准,到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以及“新时代”明确提出“人民本位”观点,都表明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非但没有偏离“老祖宗”,而且是更加接近或符合“老祖宗”思想的精神实质。 一旦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同时也就进而成为自己的主人与自然的主人。而这,恰恰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解放的本质要义(“自由人”)。[11]或许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意义,列宁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曾经提出过一个最为简单的概括: “社会主义的灵魂=自由。”[12] “灵魂”者,命脉、根本所系也。列宁的这个概括其实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提炼,它简洁无误地告诉我们:没有自由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一旦缺少了自由,也就丧失其生机活力与存在价值。由此可见,20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一度将自由剔除出去,并使之成为欧美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攻击社会主义的武器,这是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或许有人认为,自由虚无缥缈,有些说不清楚;特别是容易导致无秩序、无纪律、无法治现象。 其实未必然。 应该承认,我国40年的改革开放既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生活不断获得改善的过程,同时也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持续得到解放的过程。在改革开放前,不但人民物质生活困难,而且三个“固定化”将每个人捆绑得死死的: 一是身份的固定化,即农民就是农民、工人就是工人、干部就是干部……任何人一旦属于或者具有某种身份后,要想改变比登天还难。同时这种身份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先赋”的,例如农民的后代除了极少数可以通过参军提干与考取大学改变身份外,其他人几乎无一例外只能还是农民。所以直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的孩子仍然将考大学称之为“跳农门”。 二是居住空间的固定化,也就是僵硬的户籍制度极其严格地限制人们的异地流动。在改革开放前,户籍与居住地、工作地是统一的,即你的户口在哪里,你就必须在哪里生活与工作,要想随意改变几乎毫无可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无论你个人有什么样的理想与才华、抱负与梦想,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和服从户籍制度的安排,从而将每个人牢牢地、永久地束缚在极其狭小的区域范围。 三是发展前景的固定化,一个人最初从事什么工作,往往就是一辈子看到底了;若没有组织的同意或批准,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总之,在改革开放前,每个人的一切都是“计划”好了的,或者是由某个“组织”安排与决定的,没有任何个人选择或挑三拣四的可能与理由。那时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公有制比重是很高,甚至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但是,如果以马克思恩格斯甚至列宁的社会主义观来衡量,以“人的解放”学说来衡量,我们能说那时比今天更加社会主义吗?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首先在消除三个“固定化”方面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就。例如在“新时代”,任何一个普通的农民都可以不依靠任何关系,通过报考国家公务员取得“干部”身份,也可以完全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工人甚至工厂主、民营企业家;人们的生活空间与工作地点不再受户籍的局限,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东西南北、城市乡村自由流动与居住;做什么工作或者想要有什么样的发展,也不再由“计划”或“组织”来安排,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与愿望成就个人的梦想。其次,我们还通过主动融入全球化历史进程,使原有封闭自守、与世隔绝的状况获得根本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对外开放作为本质要求,同时强调对外开放不但是经济的、而且包括政治、文化和社会层面。由此也就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主张的,正在越来越多地摆脱“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而成为一种“世界历史性”的存在。 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方面原因,我们才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尽管我们围绕“人的解放”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其实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今天比40年前“解放”了许多、进步了许多,同时也更加社会主义了许多…… 四、“新时代”需要有新的认识与思考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中开辟航程的;而到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做出明确论断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航向就基本明确了。最近20余年,围绕这一理论主题几乎再也没有发生大的争论。然而,历史总是不断发展的;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会发生变化。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但不能说有了富裕就有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需要自由,但也不能说有了自由就有了社会主义。恩格斯1875年写作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代表了他和马克思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最为成熟的思考。因此,这部著作被马克思称赞为“社会主义的入门书”。正是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做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概括: 社会主义“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3] “社会生产”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社会的任何进步都必须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否则只能是空想或幻象。然而在社会主义,发展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两大社会目标:一是共同富裕(“一切社会成员”);二是每个人的“充分的自由”。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为“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解答。 当然,人们的认识总是不断进步的,对一般事物如此,而对于堪称人类斯芬克思之迷的社会主义就更是这样了。经过20世纪的挫折以及现时代的许多教训,“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终于不但将“共同富裕”列为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目标,而且将“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非但不再视自由为洪水猛兽或资产阶级的专利与特产,而且旗帜鲜明地将之确立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当我们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形成新的更加科学与更加符合人类文明历史进程的认识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会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7-58.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7,75-77.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189.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7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6-117.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2脚注.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75.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6. [11]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8. [12]列宁全集(第37卷),中文第二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419. [13]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