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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渔 (7)
   

在本森教授家住时自然也不是见天都在玩儿,毕竟我们那时是学生,按先皇的话,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 钓鱼之类只算兼学,学习正业还是要顾的,那时茜在修哲学和公共管理双学位,选了暑期统计课,统计在语言学研究上也要用到,我没有正式登记,选择做旁听生。 买回教科书,又影印了厚厚一本辅导材料,平时除了去学校听课,更多的时间是在厨房里圆餐桌旁自学。 因为两人学科专业不同,过去在学业上的共同话题不多,这次学了一门课,可以共同探讨,相互咨询,学习的过程变得乐趣无穷。 我们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教科书里给出的公式,而是依靠辅导资料钻研公式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融会贯通,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课程终考有上百人参加,我们两人取得了最好成绩。     

我上法学院的决定也是在本森教授家居住时作出的。 那时我和茜都已在写博士论文,原计划是取得学位就回国。但当时国内形势的发展使我们越益觉得自己所学与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有冲突,回国没有发展空间。 综合考虑,开始想到要及时转换专业。想来想去,文科出身局限较大,能转的就业前景较好的专业无非企业管理和法律,两者的申请都要经过考试,前者要求GMAT成绩,后者要求LSAT成绩,都是我没有经历准备过的。 不过既然都没有经历准备过,选择上也就没有区别,加之心理上有种紧迫感,于是随机选择了走法律这条路。 说是“随机”,当时还真半开玩笑地抛了二十五分硬币来决定今后的去向。  一旦决定要考法学院,就开始为参加LSAT做准备。

不过毕竟还是在暑假期间,再抓学习也还没到争分夺秒的地步,学习时也是“胜似闲庭信步。” 第一次进汉森湖取得了重大战果,自然而然推动了再次进湖垂钓的计划。  又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把小船装上车,带齐渔具,想起上次是把拉锁儿哄进了屋再走的,于是又想如法炮制,可拉锁儿岂是那么好哄的,它上了一次当,这次见我们装好了船,再怎么哄它,它也不进屋了。 不进屋也罢,以前我们要出门,时而也会赶上拉锁儿正在外面野游,我们也就不去管它,自顾自地出发。 于是我们开车朝汉森湖出发,但是拉锁儿却紧追在车后。开始还以为它追几步就会放弃,没想它却不依不舍,边追边叫,一直跟到了洋艾岭路两旁为高压电塔通过而开辟有开阔地的那一段地方。  从本森家到汉森湖南端放船的开阔地差不多0.8英里,到了这里都已经走了近一半儿路程,好在一路上没碰到的车,但再开下去,保不准会有来车,我们担心拉锁儿会出事故。  没办法,只好停下车来,千方百计在车后箱里腾出一小块儿地方,招呼拉锁儿上了车。  地方太小,拉锁儿只能蜷缩一团,但它高兴得尾巴乱摇,好像是中了乐透大奖。

到了开阔地停好车,促使我们当初决定不带拉锁儿来的担心变成了现实:拉锁儿它死活不敢上船。 船已大半儿下在水中,茜已经坐在船尾,就等拉锁儿上去,我最后把船向水中一推,自己跃上船去就大功告成,可是我们连哄带拉,拉锁儿四只脚就像钉在地上一样,死活不朝船里挪动半步。 于是只好把它留在岸边,我们自己划船进湖,可是它在岸上又一刻都不肯安生,在岸边树林里朝着我们前进的方向边跑边叫,还不是那种一般的叫,而是很可怜的呜咽。  没办法,只好回头,这次用狠劲儿连拉带拽把它弄上船。 拉锁儿上了船真是怕得要死,尽量矮身匍匐在船底,还总是一惊一乍,无缘无故的吼几嗓子。  如果我们挪动身体操弄鱼竿,船身晃动稍微剧烈,拉锁儿更是低声呜咽,有拉锁儿在船上,基本上无一刻安静。  那次进湖没有钓到什么鱼,也许是因为时间不对,地点不好也有可能,但我们却一致埋怨是拉锁儿弄出的噪音把鱼都吓跑了。 而拉锁儿居然好像也懂得我们在埋怨它,很不好意思地把头埋到两腿之间,眼睛直瞪瞪向前,谁也不看。 

再后来又去汉森湖钓过两次鱼,都没有带拉锁儿去,但钓到的鱼也都远没有第一次那样多,所以我们很可能是错怪了拉锁儿。 

后来我们每年暑假都会去本森教授家。一九XX年茜和我先后参加了工作,同年十月儿子诞生,一九XX年初寒假时儿子三个月大,茜休产假,我们最后一次住到本森家。狗的寿命比人要短不少,所以美国民俗说人一年等于狗七年。那次我们进住时拉锁儿已经中年发福,身体有些肥胖,而我们三个月大的儿子也正养得肥头大耳,一张照片寄回家,儿子的小表姐晨晨说,“我有个熊猫弟弟。”  自打我们那次一进住,拉锁儿就意识到这个以前素未谋面、只穿了尿布片儿的小家伙如今是家庭的中心,一切都围绕着他转。  我们给儿子喂饭,抱了他走来走去拍嗝儿,服侍他换尿布,把他放在小摇椅上摇着睡觉……  拉锁儿也跟在我们脚前脚后,似乎比我们还忙。 有时我们会把睡着的儿子留在卧室,自己到厨房做事,拉锁儿的感觉比我们灵敏得多,隔壁儿子稍有动静,它总是像救火队得到火警信号似地第一个冲进儿子所在的房间,等我们跟进去,就会发现儿子已经醒了,正需要有人在他身边。 商店里有卖一种监听器,放在婴儿房间里,别的房子里的大人就可以随时监听婴儿的动静,必要时去予以帮助。 我们那时不需要这种监听器,拉锁儿就是我们的监听器。  儿子那时太小,一天到晚躺在他的小摇篮里,拉锁儿必定知道这个小人儿不可能带它出去玩儿,不可能给它喂食,不会对它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但拉锁儿仍然很愿意和儿子在一起。 有时我们怕电视吵到儿子,就把他的摇椅放在隔壁客厅里,以前拉锁儿在我们看电视时会陪着我们,现在却常会守在儿子身边。  从我们坐的地方可以看到儿子睡在小摇椅里,拉锁儿坐在儿子脚前,儿子把胖胖的小脚伸起来,搭触在拉锁儿湿湿的鼻头上,拉锁儿就伸舌一舔,儿子便报以傻傻的笑。 

再后来的岁月里,我和茜时常会思念拉锁儿和猫,念叨和它们在一起的那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 甚至有一次还专程开车前往洋艾岭路,去本森教授家看望拉锁儿,拉锁儿也没有忘记我们,见到我们兴奋得欢蹦乱跳。

从我们最后一次住在本森教授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这期间我们添置了自己的小船,也许是心底里多少想找回些旧时的浪漫,曾有一次特意远道回汉森湖划船钓鱼。汉森湖不幸也遇到了困扰全球各处的水体富氧化问题,那次去时湖里水草增多不少,不管在哪里下钩都很难避开。 但更重要的是,那时拉锁儿不再和我们在一起,于是汉森湖的垂钓也变得索然无味。 

多年以后带了儿子去提琴老师家上课,老师的狗小黑总会守在我们身旁。  有时老师的两个幼子会在旁边做游戏,百无聊赖时,孩子们会躺下来,头枕在小黑身上,身子滚来滚去,小黑也就耐心十足地任孩子们恣意嬉戏。  每见及此,心里总会想到拉锁儿,也由此在心里兴叹,我们人类何其幸运,竟会有狗这样忠实的动物为我们做伴。

我出国留学时,中国的城市里还没有人养宠物,猫狗于我非常陌生。  幼时北京为根绝狂犬病曾有灭犬运动,隐约记得人们到处敲锣打鼓,把狗赶尽杀绝,虽然文学著作中偶有读到狗的忠诚,猫的可爱,但猫狗于我无非动物而已。 至今记得我在观念上被彻底颠覆那一瞬。 那是我到匹兹堡不久一个美好秋日里的下午,我正从匹大福尔布斯四方楼向住处方向走,听闻右手边有喧哗声,转身望去,见三、四个八九岁的男孩子正在路边把一只皮球扔来扔去嬉戏,一只大黄狗在他们中间往来跳窜,兴奋得不亦乐乎,而孩子们也俨然把狗当成球员之一,把它包括在自己的游戏里。 孩子们在笑、狗在叫,看着看着,那一切在我这旁观者眼中忽然变得无比和谐,变得顺理成章。  从那以后,猫和狗在我心目中占有了人类的朋友的地位。后来又有了和拉锁儿共同相处的经历,有时心里便会想,也许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对猫狗们是否有足够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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