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万维登文《美国女生下捐精者孩子 后与娃他爹相爱》后, 不禁产生很多疑虑。 该报道说一个拥文学硕士学位的作者兼出租车司机,年轻时一周两次,捐了一年的精。 最近通过网上DNA信息库网站的匹配搜索已经找到十个子女。 而且,不少都距离其所在地西雅图不太远。 一个大问题立刻出现了: 假设有兴趣通过上传自己DNA来寻找“父亲”的捐精孩子的比率是50%, 那该出租车司机的子女将至少有二十名以上。 虽然这十名兄弟姐妹之间通婚的可能性已排除, 但这十名与其他十多名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可能性却不小, 因为他们的年龄都同时处于适婚年龄区间。 更恐怖的是, 假设像这位出租车司机一样把自己DNA资料上传网站的捐精者比率是10%的话(假设这个比率是基于他们签的保密协议要求他们不得泄露自己的身份), 那就是说有近95%的美国捐精孩子们有可能娶了自己的兄弟姐妹还不自知。 这似乎是个天大的社会伦理问题(也是遗传健康问题)。 我从来没关注过有关捐精,捐卵这些事, 对美国捐助生育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不甚了解,而好像美国也没有强制婚检,至少我在的州没有。。。
是不是我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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