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會普遍地、共同地認同的價值觀,簡稱為普世價值,英語稱之為 Universal value。在目前的文明普世價值中,人權已經是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內容。而個人隱私權利,更是人權中主要的內容。為了達到保護個人隱私之目的,無分國度的文明社會,無不以法律形式規範之。這個現象,在美國尤為突出。 回顧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尤其是個人隱私權利發展史,將會驚訝地發現,一部美國人民近代個人隱私權利發展史,就是一部美國近代文明發展史。 美國人民的個人隱私權利覺悟,源自美國婦女的民權運動:女性是否擁有自己決定懷妊與否的選擇權利?破壞與攔阻這種個人隱私權利的,是一系列的惡法。 1873年3月3日,格蘭總統在白宮,簽署了剛在國會通過的《康斯托克法案(Comstock Law)》,開始了長達八十四年昏天暗地的泛道德時代。 《康斯托克法案》來自康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他是美國近代泛道德時代的急先鋒,於1844年3月7日,在康涅狄格州紐坎南市(New Canaan)出生,於1915年9月21日,死在新澤西州信米特市(Summit),活了七十一歲。 康斯托克曾參加南北戰爭,為北方陸軍二等兵,退伍後在紐約廝混,在到基督教青年會義工期間,發動所謂的“英國維多利亞道德觀運動”,使他成為家傳戶曉的風雲人物。 1873年,康斯托克組織了紐約抑制邪惡社(New York Society for the Suppression of Vice),自任秘書長,開始了他極具爭議的臭名昭著政治生涯。 在紐約市議會授權後,紐約抑制邪惡社擁有了司法權,可以充公、銷毀、拘捕、起訴任何他們認為是邪惡的刊物與人物。 自認為是半聖人的康斯托克,率領着所謂會員,在紐約實行道德衛士的工作,凡是被他們認為是淫穢的、淫蕩的、下流的與挑逗性的刊物、物品與相片,全被列為掃蕩的目標,不僅裸照或姿勢不正的藝術照是邪惡,連描寫甚至於暗示性性愛的文字,全在打擊掃蕩範圍之內。 在防範性病傳染和女性婚外懷妊的口號下,搞得紐約市雞飛蛋打,人心惶惶,新聞界以“康斯托克主義”呼之。 實際上,這是一些背後利益的勾當:紐約市議會通過特別條款,將被法庭罰款的一半,發給紐約抑制邪惡社,作為他們辛苦勞動的獎金。 1873年,在康斯托克主義的泛道德大棒下,康斯托克說服了紐約州聯邦眾議員梅里亞姆 (Clinton Merriam),與明尼蘇達州的溫德姆(William Windom)參議員,在參眾兩院提出動議,通過了禁止與出售避妊藥物或物品的法案,根據國會的立法傳統,議案以發起人名字為名,是為臭名昭著的《康斯托克法案》。 《康斯托克法案》的影響力是巨大的,觸犯者,可被判或監禁最高五年的勞動監獄,或罰款五千元,情節嚴重者,或兩者並罰。1873年的五千元市值,相等於目前的十萬元左右,從中可以看出其嚴厲程度,聞者無不色變。 在《康斯托克法案》成為聯邦法律後,立即有包括首都華盛頓在內的二十五個州,相繼通過類似的惡法,使整個美國女性,陷進空前的迷惑與恐慌中。 這條禍害美國人民大半個世紀的泛道德法律,被國內外有識之士與新聞界嘲笑與諷刺,英國的蕭伯納(Bernard Shaw)嘲笑他是“美國式的鄉巴佬”,美國左派女作家高德曼(Emma Goldman),直接咒罵他是“道德太監(moral eunuchs)”,就是最佳的例子。 在這條聯邦法律的淫威下,自二十年代即風起雲湧的女權運動,受到了空前的打壓與挫敗。尤其是自1914年以來,就由桑格(Margaret Samger)領導的美國女權運動,更陷進歷史性的低谷。 康斯托克在盛名之下,身兼聯邦與紐約市郵政稽查官,肆無忌憚地搜查色情與避妊有關的郵件與包裹。 據美國女作家李茲(Margaret Leech)寫的康斯托克傳紀《神的稽查員(Roundsman of the Lord)》中說:康斯托克共銷毀了十五噸的書,兩萬八千四百磅的畫,四百萬張的相片,四千人次的拘捕,與導致十五人的或因羞辱,或因畏罪而自殺。 1965年,在浩浩蕩蕩的美國民權運動衝擊下,與民權律師前赴後繼的司法攻堅下,《康斯托克法案》已經潰不成軍,名存實亡,全國只剩下康涅狄格與馬薩諸塞兩州,依然在嚴厲執行這個惡法。 1965年3月29日,一件關於合法婚姻女性避妊權利劃時代的大案,在最高法院進行法理辯論,是為改變美國的《格里斯沃爾德 訴 康涅狄格州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 在《格里斯沃爾德 訴 康涅狄格州案》之前,曾經有兩件類似的案例,在最高法院進行辯論過。第一件是1943年的《泰爾斯頓 訴 厄爾曼案(Tileston V Ullman)》。 這是一件由醫生與母親聯手入狀法院,以其病人與女兒如果再懷妊的話,因為健康問題,會有生命危險,因而必須採取避妊措施。案件在州法院皆敗訴,纏訴至最高法院。案件在1943年1月13日開庭辯論,前後兩天。兩周后的2月1日,作出裁決。 實際上,最高法院並沒有審核案件代表的個人隱私權,只是用“醫生無權代表病人”“母親無權代表女兒”,與“病人目前並未出現立即性的健康危險“為法理,拒絕了上訴。 第二件纏訴至最高法院的案例,是發生在1961年的《普爾 訴 厄爾曼案(Poe V Ullman)》。耶魯醫學院婦科醫生兼教授巴斯頓(Lee Buxton),與他的病人聯手,入狀法院,說他的病人普爾(Pauline Poe),已經被證實身體狀況極差,而再度懷妊,將導致她生命危險,因而必須採取避妊措施。 普爾是一位中年婦女,曾懷妊三次,三次在生產時,皆遇到難產問題,導致三次的嬰兒,在出生後旋即死亡,而普爾自己,亦每次都面臨死亡威脅。因此巴斯頓判斷,她不能再懷妊,否則將會導致自己與新嬰兒的雙重生命危險。 在民權團體的支援下,巴斯頓採取法律行動,挑戰康州的禁止避妊法律。在州法院全部敗訴後,纏訴進最高法院。案件在1961年3月1日,連續兩天進行辯論,當年6月9日裁決:撤銷上訴,因為上訴人“不是被強姦,沒有任何被施暴的明顯證據。” 當《格里斯沃爾德 訴 康涅狄格州案》在最高法院開庭時,距離第一件上訴案例,已經相差二十二年,距離第二件上訴案例,也已經四年之久。 格里斯沃爾德(Estelle Griswold)是有備而來的:她是康州一家專門為婦女提供避妊諮詢診所的業務主管,而她的上司,就是耶魯大學婦科教授巴斯頓。 格里斯沃爾德於1900年6月8日,在康州(Hartford)出生,1981年8月13日,逝世在科羅利達州米亞斯堡(Fort Myers),享年八十一歲。 格里斯沃爾德本想成為一位音樂家,曾到法國巴黎進修音樂,但由於交不出學費,與父母病重而停學,返回康州。她曾到歐洲難民營作義工,深知婦女因無法控制生育,而帶來的家庭痛苦、災難與悲劇。 1953年年底,格里斯沃爾德加入巴斯頓在康州紐黑文(New Haven)開設的節育中心時,就知道無法避免地將捲入這種爭取婦女隱私權的司法戰役。 因為經濟和工作原因,對節育持同情態度的格里斯沃爾德,被動地卷進了這場改變美國婦女隱私權利的司法風暴中。 康州司法當局,以違反康州州法為法理,強行查封了巴斯頓節育中心,點燃了全面摧毀《康斯托克法案》的導火索。 案件在康州法院節節敗訴。美國近代著名女民權律師羅拉巴克(Catherine Roraback),吸取上兩次最高法院失利的經驗教訓,在1965年3月29日的辯論庭上,利用僅有的三十分鐘法理申訴時間,集中火力在一個法理焦點上:一對合法夫妻,在閨房裡面包括節育在內的家庭計劃,也就是合法夫妻間的隱私權利,政府是否有權加以干涉?如果有,如何介入法? 這個強而有力的焦點辯論,使最高法院無法再用任何的理由,來繼續迴避一個法理:美國憲法的頭十條修正案,即是俗稱的權利法案,是否應該涵蓋合法夫妻間的隱私權利在內? 1965年6月7日,最高法院以七票同意兩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裁決合法夫妻間的隱私權利,政府無權介入,其隱私權利應受到美國憲法修正案即權利法案的保護。由那天開始,美國的合法夫妻,全面享受避妊與否的自由選擇。 道格拉斯大法官 (William Douglas)在裁決書中寫道:“我們能夠允許警察,無緣無故地跑進一對合法夫妻的臥室,幾無忌憚地四處尋找避妊藥物或物品嗎?主要的法理還是合法夫妻的隱私權利。儘管權利法案中沒有直接標識出這種個人隱私權,但是,就像第五條修正案一樣,沒有寫出條文,但是其邊緣部分的折射,承認嫌疑人不得自證其罪一樣,是涵蓋個人隱私權利的。康涅狄格州以刑事罪名懲罰使用避妊者,違反了憲法修正案權利法案原則,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的罪名成立,裁決無效。” 道格拉斯是最高法院歷史上,在任最長的大法官,自1939年4月15日就任,至1975年12月12日退休為止,長達三十六年二百十一天,至今無人打破這個任期記錄,他是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最努力保障民權與憲法權利的大法官。 道格拉斯大法官 (William Douglas)在裁決書中寫道:“我們能夠允許警察,無緣無故地跑進一對合法夫妻的臥室,幾無忌憚地四處尋找避妊藥物或物品嗎?主要的法理還是合法夫妻的隱私權利。儘管權利法案中沒有直接標識出這種個人隱私權,但是,就像第五條修正案一樣,沒有寫出條文,但是其邊緣部分的折射,已經包括嫌疑人不得自證其罪一樣,是涵蓋了個人隱私權利的。” 高爾伯格大法官(Arthur Goldberg),附和贊同意見說:“憲法修正案第九條款,涵蓋個人隱私權利在內。”馬歇爾大法官(John Marshall)與懷特大法官(Byron White)兩人,同時附和贊同意見說:“憲法修正案第十四條的公平保護,與正當程序條款,就涵蓋了個人的隱私權利。” 禍害美國婦女與美國人民大半個世紀的《康斯托克法案》,也自此全面走進歷史。 節育權、投票權、平等權是美國女權運動的主要訴求內容。在《格里斯沃爾德 訴 康涅狄格州案》之後,美國合法夫妻有了節育權,但女權運動家與民權律師們,並沒有因此而滿足。他們立即把眼光,投射到未結婚婦女的同等避妊隱私權利上。 在這個波濤洶湧的美國近代民權運動舞台上,一位被新聞輿論界譽之為“墮胎權利運動之父”的白雅德(William Baird),閃亮登場。 目前高齡八十六歲,依然健在在白雅德,在紐約市布克侖長大。1955年自布克侖大學畢業後,即在一家製藥廠工作。1963年,他正在一家醫院出差,在走廊上,目睹了一幕改變了他一生的驚心事件:一位有九個孩子的單親女性,因為自己在家,使用衣裳架意圖墮胎,發生意外,全身是血,趕到醫院,體力不支,摔死在他腳前。他深深知道,如果墮胎合法,而有醫生操作的話,那位可憐的單親女性,是可以不死的。 震撼之餘,白雅德立志要使婦女墮胎合法化。上世紀六十年代,他到處公開演講,鼓吹婦女應該擁有節育與墮胎的選擇權利。為此,他在五個州,被拘捕與關押八次,成為美國東部各州治安當局眼中的“麻煩人物”。 1967年4月6日,白雅德在波士頓大學,對着一千五百名女學生講演,鼓吹她們有節育、墮胎與免與恐慌的權利。在講演後,他故意當着監視他的探員目前,拿出一個避妊套,送給一位十六歲的年青女聽眾,立即被拘捕,並投進監獄。根據馬薩諸塞州法律,他可得最高刑期十年,但由於群情洶湧,法官只敢判他三個月。 白雅德與民權律師,當然不會就此收手。案件從馬薩諸塞州法院,一路纏訴至美國最高法院,是為把節育權利延申到年青婦女身上的《艾森施塔特 訴 白雅德案(Eisenstadt V Baird)》。 1971年11月17日,一連兩天,案件在最高法院開庭辯論,1972年3月22日,由於有兩位大法官尚未就任,因而以六票同意一票反對的壓倒性,裁決白雅德勝訴,自此美國青少年女性,亦擁有節育的自由選擇權。 最高法院依據的裁決法理,就是個人的隱私權利。自由派布倫南大法官(William Brennan),在裁決書裡寫道:“馬薩諸塞州治安當局,只因白雅德的言論與曾送一個避妊套予人,就將之拘捕,明顯地已經違反了憲法修正案第一條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如果隱私權是有意義的話,那麼,那就是個人免於政府權力干涉一位婦女,不論是已婚或單身,是否願意自由選擇懷妊的基本權利。” 《艾森施塔特 訴 白雅德案》的影響力是驚人的。在美國各州的最高法院判例中,引用此案為法理的,多達數百次。自1972年至2002年間,美國最高法院本身,曾引用此案例,多達五十二次之多。 在最高法院歷來的一百一十三位大法官中,多是老學究或書呆子式的平庸之輩,少有獨領風騷的俊傑。若論最有權勢與影響力的,僅有三人。 第一位是第四任院長馬歇爾(John Marshall)。他在位三十四年,領導着最高法院,擺脫了小媳婦式的心態,走向千秋萬世的司法獨立。僅此一點,足可流芳萬世。他不僅遠赴巴黎,談判收購路易斯安那,功勳蓋世。 如果打開當年的美國地圖,即可看出,當時的易斯安那,幾乎占據整個美國版圖的三分之一。美國將之分割成十個州,連接東西,雄盤南北,為美國一躍而成超級大國,奠定了雄厚的地理環境基礎。 馬歇爾到處鼓吹三權分立的立國原則,法院不應該是任何政府的附屬。當時許多輿論,批評他在唱高調,博眼球。時至今日,世人很難想象,如果沒有了驕傲的獨立司法體制,美麗堅合眾國,會是一個什麼樣子的國家。 第二位就是道格拉斯。道格拉斯是最高法院歷史上,在任最長的大法官,自1939年4月15日就任,至1975年12月12日退休為止,長達三十六年二百十一天,至今無人打破這個最長任期記錄,他被美國司法界譽為最努力保障民權的大法官。 第三位是現在即將退休的肯尼迪(Anthony Kennedy)。許多輿論批評肯尼迪立場搖擺,欠缺堅定,前後不一。但在保守派與開明派各占半數的特殊環境下,正是他的獨立搖擺,恰恰就是決定美國命運的決定性一票。在美國近代司法史上,由同性行為,到解封金錢選舉,到同性權利,到同性婚姻,全在他的獨立搖擺一票下,締造成一座座耀眼的民權豐碑。 《艾森施塔特 訴 白雅德案》的保護個人隱私法理裁決,徹底改變了美國婦女的被動局面,也驚醒了美國人民忽視個人隱私權利的失誤。美國國會立即把立法的焦點,集中在個人隱私權利上。 尊重與保護個人隱私權利,已經是現在美國文化與傳統不可分割的都分。今年川普總統拒絕為《夢幻法案》延期背書,立即引起有關八十萬《夢幻法案》受益人資料隱私權利的關注,可以看出隱私權利,已經深植民心。 上世紀六十與七十年代,電腦科技飛躍發展,聯邦政府開始全面更新老舊設備,各部門收集的資料,日益繁多,弊病不停發生,透過立法規範,乃沒有選擇餘地的唯一可行道路。美國國出於對聯邦政府檔案保密的重要,開始研究如何保障這些資料的安全性。 1974年5月1日,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歐文(Samuel Ervin),正式向參議院提出保護個人隱私的S3418號動議。1974年11月21日,以74票同意9票反對,壓倒性通過。1974年12月18日,美國眾議院,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並認可參議院的S3418號動議。1974年除夕日,福特總統將之簽署成法律,是為美國近代保護個人隱私權利的《美國法典93-579》。 在《1974年隱私權利法》延申下,《美國法典十八章2725條》規定,不得在未授權下公布任何人的駕駛執照,工卡號碼與有關個人資料。 美國人沒有身份證,一般來說,駕駛執照就是被廣泛地認可的身份證。美國國會在數十次立案失敗後,幾乎沒有再為美國人是否需要身份證制度的立法動議,其原因與法理有二:一是身份證制度,是警察國家行為,而美國不是警察國家。二是身份證制度,乃屬於州權,聯邦無需也無權介入。 導致美國國會積極通過立法,來保護個人資料、文件與訊息隱私,是由兩件悲劇引起的。 第一件事是暴力。上世紀八十年代未,1954年出生的維克朗德(Susan Wicklund),是一位在美國中西部五個州從事墮胎業務的婦科醫生。由於盛名遠播,也成為反墮胎陣營的抗議與打擊對象。 維克朗德在她的自傳《公開的秘密:我的墮胎醫生旅程》中說,她的診所,經常收到保守團體的示威與抗議,更有甚者,連她的私人住家,亦難置身事外,經常收到抗議者的人海包圍,有時就在它住家外面紮營數周,長期抗議她的“謀殺嬰兒罪行”。 維克朗德與家人,不僅經常收到暴力傷害,甚至經常收到生命威脅的電話與郵件。她在上班時,需要帶假髮,化濃妝,穿異服,從而避開危險。她的女兒上學與回家時,需要警車開道和保護。因而她與家人,長年生活在一種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中。從暴力威脅者曾被法庭宣判入獄十年的案情,可以看出她住家與工作環境的危險。 事件被《紐約時報》等主流報紙揭露後,引起全國的憤怒與震撼:示威者是從汽車管理局的公開資料中,找出維克朗德住家地址的。 2011年3月,《衛報(The Guardian)》譽維克朗德為美國頭百名偉大女性之一。 第二件事是悲劇。1989年7月18日,年僅二十一歲的荷里活演員謝坲(Rebecca Schaeffer),被神經病患影迷巴杜(Robert Bardo),用手槍射殺在自己的大門口。 警方查出,巴杜就是從汽車管理局公開資料中,查到她的住家地址的。 這個悲劇,迫使國會修改有關保護駕駛執照資料的立法。1993年,國會參議院通過1589號議案,1994年,國會眾議院通過3365號議案,克林頓總統在1994年9月13日,將之簽署成保護駕駛執照與有關資料的《美國法典103-322》。 美國人民,得到更進一步的隱私權利保障:汽車管理局,不得在未授權下,公布任何人的資料與檔案。 1992年,維吉尼亞州聯邦眾議員莫蘭(Jim Moran),在眾議院提出汽車管理局資料必須保密的動議,得到通過,是為著名的《1994年駕駛人隱私保護法》。違法者,每次可被罰款兩千五百元。 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惡意公布其住家、工作、眷屬、駕照、護照等,屬於聯邦輕罪,最高可以罰款五千元,或最高入獄一年,情節嚴重者,或兩者並罰。 美國聯邦司法部要求各州的汽車管理局,必須限期完成保護資料的工作。凡失職者,司法部長有權對該州處於最高每天罰款五千元的權力,直到保密工作滿意為止。 任何官員或公職人員,如果沒有檢驗過合法授權書而擅自釋放或公布資料者,屬於同犯,刑期與罰款,亦屬聯邦輕罪。 在法理上,觸犯美國聯邦法律的罪名只有一種,就是犯法。但在技術上,則劃分為兩大類:被判處入獄一年一下的犯罪,稱之為輕罪(misdemeanor),判處一年監獄期以上的犯罪,稱之為重罪(felonie)。 美國每州,都有保護隱私權利的完善法律,各自依照情況需要,制定懲罰與賠償的條款。 維吉尼亞州在1977年,即通過立法,嚴格保護個人隱私權利,2015年修改,加強保護兒童與婦女的隱私權利。 在維吉尼亞州,甚至於連相片、畫像、名字,在未經本人同意,或經當事繼承人的同意,都不可以使用。《維吉尼亞州法典》更規定,即使當事人死後二十年之內,也不可以使用,否則以侵權論之。 《維吉尼亞州法典》8.01-40(A)規定:未經授權而私自公布個人駕照、護照、工卡等個人文件或證明,屬於侵犯個人隱私權利的犯罪行為。受害者有權要求法官下令制止與經濟補償,對惡意觸犯者,可以向法庭要求懲罰性的損失賠償。案情嚴重者,檢察官擁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力。 美國法律從禁止避妊,到禁止同性戀,到1972年的允許合法婚姻夫婦避妊權利,到1973年的所有婦女全擁有合法墮胎權利,到1977年十六歲以上女性有避妊權利,到2003年的保證同性戀權利,到2015年的同性戀全面合法化,再到2017年同性婚姻全面合法化,已經完成了保護個人隱私權利的時代任務。 美國的司法尊嚴,美國的社會公義,不容踐踏。美國法律,無論是州法,還是聯邦法,絕對不容許,尤其是惡意地侵犯個人隱私權利。 數以百計的州與聯邦司法判例,已經清楚地、毋庸置疑地展示了一個事實:任何挑戰這個近代文明和普世價值底線的人,必以羞恥與失敗收場。 在最高法院憲法保護個人隱私權利護航下,美國人民朝着現代文明與普世價值大步飛躍,得到倫理與公義的升華。 高勝寒 2018年9月13日 www.gaosheng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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