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創造諸天與地並人裡面的靈,但人的靈,是聖靈(神的靈)嗎?
在創世記中,神的靈第一次出現在創 1章2節下半句:希伯來文, ruach, 有靈、風、氣等不同譯法。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靈。神的靈作為生命之靈(見羅八2)覆罩在死水之上,以產生生命,特別為着神的定旨產生人。(創一26。)在屬靈經歷中,靈的來到是產生生命的第一條件。(約六63上。丨)
創世記二章七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里,人就成了活的魂。
這裡的“生命之氣”,希伯來文, neshamah, 奈夏瑪,箴二十27譯為‘靈,’指明吹進人身體裡的生命之氣,成了人的靈。(參伯三二8。)人的靈是人裡面的器官,使人能接觸神,接受神,盛裝神,並將神吸收到他全人裡面,作他的生命和一切。這靈是神特別造的,在神的聖言中列為與天地並重。(亞十二1,...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說,) 人的靈是為着讓人敬拜神,(約四24,)由神重生,(約三6下,)並聯於神,(林前六17,提後四22,)使人得以在與神生機的聯結里行事、生活,(羅八4下,)以完成神的定旨。
吹在人鼻孔里的生命之氣,不是神永遠的生命,也不是神的靈。主在復活那天將聖靈吹到祂門徒裡面,在此之前,人並沒有得着神的靈。然而,因為人的靈是出於神的生命之氣,所以和神的靈非常接近。因此,神的靈與人的靈之間能傳輸,人的靈也能接觸神,並與神成為一。
人的靈里有三種功能:良心,使人能認識什麼是神所稱義的,什麼是神所定罪的;交通,使人能接觸神、敬拜神、並與神交通;(約四24,弗六18上,羅一9;)直覺,使人對神有直接的感覺,並有從神而來直接的認識。(可二8,林前二11。)
而人的魂是他的人位(Personality),就是人的自己,不是由某種元素所形成,是由人的靈與人的身體結合所產生。魂由人的心思、情感、意志組成,有心理的知覺,能接觸心理的範圍。
神是三一的—父、子、靈,而人有三部分:靈、魂與身體。三一神創造了這樣一個三部分的人作為活的器皿,使人有性能得以盛裝神,並生機的與神聯合,成為祂的生機體,作祂在人性里的彰顯。
根據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 五章23節: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這是聖經經文最直接明了指明人有三部分:靈、魂與身體。靈是我們最深的部分,是裡面的器官,有神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神。(約四24,羅一9。)魂是我們的自己,介於我們的靈與體之間,有自己的知覺,使我們有個格。體是我們外在的部分,是外在的器官,有世界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物質的世界。體包含魂,魂是裝靈的器皿。那是靈的神住在靈里;我們的自己住在魂里;物質的感覺是在體裡。神聖別我們,首先借重生得着我們的靈;(約三5~6;)其次將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魂里,浸透並變化魂;(羅十二2,林後三18;)最終,經由我們的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八11,13,)並且憑着祂生命的大能,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 另外在希伯來書四章12節,那裡說道,“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此處,說到骨節與骨髓,是體的部分;也說到魂與靈。而神的話,就是引自舊約的話,像兩刃的利劍,能刺入他們(猶太人)的猶疑,將他們的魂與靈剖開。骨髓如何深藏在骨節里,靈也照樣深藏在魂里。要使骨髓與骨節分開,主要的是骨節必須破碎。同樣的原則,要使靈與魂分開,魂也必須破碎。希伯來信徒的魂及其猶疑的心思,懷疑神救恩的法則,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必須被神活的、有功效、能刺入的話破碎,好使他們的靈與魂分開。 既然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己。(太十六26,)我們跟從主,必須否認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己。(太十六24,路九23。)
希四12節的‘連心中’此處的「心」是占據人的靈的大部分,包括魂諸如心思;因此,我們的靈是我們接觸神的器官,(約四24,)我們的心是我們愛神的器官。(可十二30。)我們的靈接觸、接受、盛裝並經歷神,但需要我們的心先愛神。我們的魂有三部分─心思、意志和情感;我們的靈也有三部分─良心、交通和直覺。我們的心不是與魂和靈分開的,乃是由魂的各部分,加上靈的良心所組成的。因此,我們的心裡有帶着思念的心思,以及帶着主意的意志。思念影響主意,而主意實現思念。神的活話能辨明我們心思里的思念,和意志里的主意。當希伯來的信徒在救恩的過程中徘徊時,作者在前面的經文中所引用神的話,能把他們的思念和主意顯露出來。
小結:聖經的確告訴我們-人有靈,神是聖靈,但神起初造人的靈並不是神的靈;人是體先被塑造好,接受了神的生命之氣(即人的靈)成了一個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的活的魂(個體、己)而已。人的氣一斷,靈歸回神、體變冰涼,人也沒有己了(魂)但信耶穌的,將來復活而有永遠的生命(永生)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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