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身大法官候选者,Kavanaugh 先生昨天(2018年9月28日)在国会参院司法委员会听证中的表现显示其身具致命的短处。
如果他深信自己完全无辜,作为久在公职颇有阅历的成年人,本来应当能够试从公众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具体地说,按从公之人应有的表现,一个无辜的 Kavanaugh 不妨首先对 Ford 教授年轻时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并表明自己反对性暴力(即使来自未成年人)的立场。其次,一位 Kavanaugh 法官大可对 Ford 教授今天勇敢地站出来履行公民责任表示赞许。最后,他会当表示兹事实与本人无涉,希望 FBI 彻底调查并早出结果。
也就是说,作为大法官或法官,应当具备直面公众,从正面阐述立场观点及其依据的能力。而作为律师,在某些庭辩场合中或可只图强辩对本方有利的论点,巧言舌断,不计其他。Kavanaugh 昨天表现出他恰恰只具备后一种能力。
如果说,事关一生清白,无辜者理当力辩,怎么叫喊都不过份,那么,人们至少可以看出,Kavanaugh 自辩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我自未成年时就是个完美的人,那种事情怎么可能是一个完美少年做的? 如此,他把问题从三十多年前的不幸事件的真相变成了他是否一直是个完美的人,单从利害角度看,这对他不利,因为这样一来,答案便从“很难发现”弄到了“不难发现”——久远的事本来不易弄清,但是,针对他为自己描画的完美形像,只要发现确有说服力的一二反证,就足以说明此人说话不可信也。
与此相关,一个执法者头脑里有这种想法——某人完美,便不会犯法;一个人必须完美才不会犯法;诸如此类——是否表明其极端立场的精神来源?
与各中文网的某些评论形成对照,Kavanaugh 法官和 Trump 总统都未曾直接攻击 Ford 教授的人格或挑剔她的作证动机。但前者在听证中居然说出:对我任职资质的质疑其实是民主党对 2016 年 Trump 当选的“报复”。比之当众抽噎变色、语塞结舌、拒答问题和对提问者反唇相讥,这句话更是要命,显得他没有能力说得当的话,做得当的事——既然明知此事不当用为党争武器,自己为何竟还要如是?
碰到意外的事,当事人如何表现,在公众眼里,正是观察其素质教养之底色的一个机会,谁又能说那本来不该是确认 Kavanaugh 法官是否够格担当联邦大法官重任的审核(评鉴其对于执法、责任和公正的各种理念)过程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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