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店夫一起讀《聖經》, 每每看到妻子要順服丈夫的語句, 店夫就樂得擠眉弄眼的, 我沒好氣得讓他把丈夫要愛妻子讀完。
不知為什麼想起很久以前看到的一部宣傳片。 一對夫婦, 晚婚,婚後多年沒孩子, 好不容易有了, 高齡產婦,什麼指標都高, 醫生說, 立刻終止妊佂, 要不太太就會腎衰竭, 雙目失明。丈夫太想要孩子,請求太太生下這個孩子。孕期超強的反應不講,孩子出生後媽媽雙目失明, 以洗腎維生。片子的重點是一:夫妻的不離不棄;孕期丈夫鞍前馬後服侍,孩子出生後, 丈夫抱着孩子, 扶着雙目失明的太太往返洗腎中心, 風雨無阻。二: 作為人父母對孩子這樣珍貴的禮物的珍惜, 不惜付出這麼大代價。
可能我比較陰暗, 我看着那個雙目失明全身浮腫的媽媽, 我無法理解這可以詮釋幸福。10年過去了,孩子從襁褓中被抱着陪媽媽洗腎到推着媽媽的輪椅去洗腎中心。那樣的環境對一個孩子叫幸福嗎?那個爸爸, 繁重的生活負擔讓他佝僂憔悴。這個決定是他做的, 他也實踐他的承諾, 照顧她一輩子, 他是一個有良心有擔當的人。 可讓一個健康的人突然雙目失明, 失去工作,洗腎維生,如果我愛一個人, 我絕不會讓她受這樣的苦。那個媽媽, 如果能讓她重新回到11年前, 她會順服丈夫, 遵從那個決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