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不遵守诫命>
读经「玛2: 1-9」“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在玛拉基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神籍先知玛拉基指责那些在神与人之间负有责任的祭司们,因他们不遵行诫命,违背与神所立的约。祭司们之所以会把污秽有残疾的祭牲献上为祭,正是因为他们不遵行诫命,忽视神的律法。而神将诫命交给祭司们,表示他们具有特权,但权利附带着责任,而不尽责的权利,神必要审问。因此神就警告祭司们:“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祭司有十分尊贵的地位,在神与人中间担任中保的职责。所以他们必须听从神。可是这里的祭司就是没有听从神的诫命,也未将之放在心上,以致未能将荣耀归于神,因此咒诅就要临到他们。神必使他们的后裔不得承受祭司的职分,神必斥责祭司的“膀臂”使其无法举起给人祝福。不但如此,神还要将粪涂在这群失职的祭司的脸上,使其羞惭。将粪涂于人脸,这是一种公开羞辱人的手段。因为这群祭司的失职而使神的名受到了羞辱,神也在此公开地羞辱他们。可见神的仆人若不遵行神的命令,后果何等可怕!而每个新约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 9),神已经把圣经传给了我们,我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福分”就会成为“咒诅”。不管我们用什么理由来逃避读圣经,都是藐视神、不接受神的权柄,都是“不把诫命放在心上”,必受“咒诅”!而神将这诫命给祭司,就是要使祂与“利未所立的约”可以常存。“利未”是神所拣选专门侍奉祂的以色列支派,神为建立祭司制度而与利未立约,作为他们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神又说:“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民数记25: 10-13记载,亚伦之孙非尼哈因勇杀犯罪的一对男女,而获神将“平安的约”赐给他和他的后裔。神也把“生命”和“平安”赐给敬畏祂的人。而一个尽责的祭司理当在神的律法上下功夫,将神的律例典章铭记于心,在传讲的时候诚诚实实地讲出来,使神的百姓能以明白神的圣言,晓得如何行走在神的善道之中。因此一个尽职的祭司,不因人情世故而降低神话语原有的权威。当责备人的时候,予以责备,当鼓励的,予以鼓励,当警戒的,予以警戒,就是要使人离开罪恶归向神。所以祭司不应当“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然而这里的祭司却并不是那样去行的,反而“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祭司为讨好人,而不守神的道,就是藐视神的名。所以神要使咒诅临到他们,使他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为他们自己先藐视了神的圣事和律法。尊崇神的必享尊荣,藐视神的必被藐视,这是自古不变的属灵法则。今天在这末世有许多的假先知,他们没有尽责地把神的真理带给信徒。 因此每一个信徒都该明白圣经,否则自己也不知道该怎样按真理而行,也无法分辨,更无法捍卫真理。为此,愿我们今天不但要在神的话语上好好下功夫,还要把神的话放在心上,牢牢记着,并尽力把祂的吩咐实践出来,我们更要记住:“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