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年前,在清帝國的首都北京:“兩個強盜闖進了夏宮,一個進行搶劫,另一個放火焚燒。他們高高興興地回到了歐洲,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蘭西,一個叫英吉利。他們共同“分享”了圓明園這座東方寶庫,還認為自己取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其中在被強盜掠走的無數珍寶中,就有今天被佳士得拍賣的銅兔首和鼠首。
101年前,法國人西伯和又在古絲綢之路的茫茫沙漠中,從敦煌莫高窟藏經洞中大肆搶奪精品,掠走約5000件珍貴的文物。
如今,這些被強盜掠走的中國文物全都靜靜地躺在巴黎的盧佛宮或被收藏在強盜的子孫們的家園裡,存放在法國富人的壁櫃裡。
100年後的今天,強盜的子孫們,重新高舉起民主自由的大旗,高舉人權的大旗,高舉法治和遊戲規則的大旗,並且在這些大旗下,用這些珍貴的文物大發其財。再一次的用中國文物榨取好處。
這時,一位中國人站了出來。但他立即被一向喜歡看中國笑話的人們嘲笑着。他背負着不講信譽的惡名,背負着被強盜的子孫們起訴的惡名,背負着被引渡服刑的危險站了出來。他就是蔡銘超。
一句“我不會付款”,驚動了歐洲,驚動了世界。於是乎,強盜的子孫們憤怒了,要用法律的武器收拾他。海外的講信譽的假洋鬼子們也憤怒了,說是蔡銘超的行為破壞了國際間的遊戲規則。
唯獨沒有人為壯士想一想,他受的傷有多重。讓壯士的血白白的流。百年後的今天,中國真正強大了嗎?沒有。我們被欺辱,被掠奪過的子民們清醒了嗎?沒有。依舊是昏昏欲睡,依舊是往戰士的傷口上再添新傷。
那麼國際間關於文物的遊戲規則又是什麼哪?翻開資料看看, 雖然也有那麼兩三個公約,也明文寫到過幾個原則:比如非法挖掘的文物視為被盜;被盜文物的持有者應該歸還被盜文物等等。但卻管個屁用。因為;幾個公約對文物追索的規定都無溯及力,也就是說你無權追要一百年前被強盜掠走的文物。更可笑的是,雖然中國在簽署公約時聲明保留追索權,但擁有眾多中國文物的英美法等國家卻不在此約之中。而公約僅對締約國有約束力。
這就是所謂的國際遊戲規則,強盜們的子孫們就是這樣與被盜的子孫們周旋的。比起被盜的子孫們來,強盜的子孫們在這個世界上依舊占居上風,不認清這一點,奮發圖強。被盜的子孫們不僅還要被盜,恐怕是還要再次被羞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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