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经历。我曾经供职的一个美国公司。想要把一个淘汰的机器卖到中国。因为这个机器当时已经数字化了。但是卖到中国的是个模拟的。价格大概100万吧。当时卖的时候,公司也有争论。会不会断了以后的财路?最后还是卖了。我在想中国公司拿到之后。就把它拆开。大概就知道这里面的思路了。因为其实这里面也是很简单的。我想也没法申请专利。但是对中国公司来说,他至少得到一个启发。主要是硬件方面的,数字化以后的硬件是现成的。后来没过几年他们做的机器,比我们的还好。我觉得这种例子。当时那个公司还觉得赚了。现在当然后悔了。现在说强迫的,是不是不太厚道? 其实不限于知识产权。比如公司的管理经营。只要一合资,中国肯定会学到。这个很像热力学里面的第二定律。其实这个世界上就怕是有心人啊。总的来说,中国是有野心的。只要你用心想学,一定能超过你的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