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对民主制的理解 自从近代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主权在民理论以后,整个人类渴望民主的浪潮一发而不可收。随即,现代民主制超越古典民主制的规模而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并展开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与此同时,有关民主制的解读也可谓铺天盖地。如果说一般普通老百姓可能对民主制是什么知之甚少,不管你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是知识分子或者受过一定现代教育的人,都能对民主制的基本特点说出一点所以然来。但是,如果详细解读,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人们对什么是民主、民主制和民主理念等也存在不同的看法,特别是民主制。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民主制。有的人说,美国的政治制度可以称为民主制,但是,中国有些人不承认。反之亦然,有的人说中国实行的是真正的民主制,很多美国人否认。即使在华人中间,有关民主制的看法也不同。如果人们的看法呈现多样性,或许都有其合理内核,但是,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社会不仅有相对真理,并且有绝对真理的话,可以说,解读民主制的正确结论只能有一个,而错误的结论会有很多种。俄罗斯文学家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同理,有关民主制的正确认识会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人们会有同一个看法,错误的认识会各种各样,并且不被所有人认可。显然,在什么是民主制这个问题上人类并没有从认识论的迷茫中完全走出来。正确解读民主制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当务之急。想到这里,我打算写一篇文章来谈谈我对民主制的理解。 虽然自古以来就有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如亚里士多德)阐述他们的民主理论,他们对民主制的解释并不完整、系统、彻底和准确。有关民主制的理论并不整全。很多人都从某个角度解释民主,而忽略民主制的各个不同的维度,结果是失之聚焦,无法抓住要害。所谓民主制,指一个国家内人民自我管理的一种制度并加惯例。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决定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构成这个国家的多数人的手中。在形式上说,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在所有国民手中,但是,实际操作的过程是多数人决定制,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西方学术界长期以来试图解决民主理论里的一个问题:多数人是否代表人民?根据卢梭的主权在民的思想,国家的权力属于全体国民。那么多数人不能代表所有人。多数人也是一部分人。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为了分辨人民的意见倾向,就必须决出多数和少数。如果不分多数和少数,人们很难了解人民实际上在想什么。有的人说,当年共产党武装夺取政权是民心所向。那我们就要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有的人会说,当时我们村庄里的人都在言行上倾向共产党。那还用问吗?妇女们整天忙着缝制军衣和军鞋送给解放军。男人们杀猪宰羊慰劳解放军。那不是明摆着的吗?从理论上说,人们支持某个党派或政治集团,一定需要有一个语言表达过程。特别是有一个可以量化的结论。然后,人们依靠数学代表的逻辑力量来证实人民的意见。如果不是这样,人们仍然会针对民心做出不同的解读。共产党说我代表人民,国民党也会说我代表人民。结果就只能战场上靠武力来决定国家政权的归属。即使一方打赢内战,那也不一定证明赢的一方就代表多数人的民意。没有人民通过语言的明确表达,任何一方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作出片面解读都没有合法性。 所以,选举是民主制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一个国家内人民举行自由选举,我们一般认为那一定存在一个民主制度。这个看法错吗?不错,但不全面和不完整。我的看法是,如果一个国家实行民主制,有三样内容不能缺少:选举、法治(司法独立)和言论自由。这三个内容都是语言解决方案,都是第三者仲裁制度。举行选举时,由人民(选民)充当第三者对竞选各方进行裁决;进行司法裁判时,由独立的法官对有争议的各方进行裁决;实行言论自由的时候,各种不同的意见接受理性法庭的裁决,就是有理的一方获胜,无理的一方败诉。这个理性法庭实际上就是公众舆论。公众舆论一般而言是正义的,除非公众受到操控或胁迫。这三个内容互相关联,不可或缺。少掉一个,其他两个就不健全。通常,在一个典型的民主国家内,人们看见,只要有自由选举制,也一定有言论自由,当然,也有司法独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的解释是,如果允许自由选举,各种各样的候选人都会出现,人们的意见肯定不一样,人们会争论。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人们就无法争论。如果人们没有不同意见,人们就不会产生纠纷。产生纠纷,可能就要走司法程序。如果司法程序能解决问题,那它一定公正。不公正,它就不能解决问题。 虽然事实上是如此,人们在解读民主制度的时候采用了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在理论思维中割裂这个几个概念。例如,在人们论述民主制度的时候,有人会说你的那个选举制度是假选举。例如,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大资产阶级操纵民主选举。虽然所有选民有投票权,但是,选举的结果被扭曲,反映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我的看法是,由于选举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的集体行动,由于采用非人格化的选票当媒介代表选民发表意见,选举的过程实际上具有超验性质。所以,对于马克思的解释,人们拿不出实际可行的验证方法提出一个反驳的意见。马克思说,你们国家的选举被拥有大量经济资源的上层资产阶级所操控,你能拿出可行的证据显示马克思说的不对?其实,仅仅就马克思的这个断言而言,并非没有道理。例如,上个世纪60年代犹太人垄断财团掌控美国的新闻媒介。人们仍然可以怀疑某些大资产阶级集团影响了选举过程。马克思的话有错吗?不一定错。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到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支持者都是这样看的。西方的学者也很难反驳。但是,他们不接受这个说法。他们不接受的原因是,凭感觉,民主制度是自由的保证,这个制度没有本质问题。所以,他们不接受,但是,也无法反驳。在网络上,写博客的人也各执一词。但是,我要指出,马克思忽略了一个问题。当人们能够举行自由选举的时候,人们享有言论自由,一旦人们享有言论自由,知识分子就会说话。就会出现很多公知。公知是社会正义的保障。公知是社会良心。这一点恰恰是关键。为什么这样说? 我提出一个西方学者(当然也包括中国学者)从未提出过的一个观点。我在我自己写的书Language and State: An Inquiry Into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Revised Edition(2017年在美国出版)(此书中文名:语言与国家:一个有关文明进步的研究)里面专门系统研究政治家和知识分子的语言通讯的特点和结构,指出政治家只能从事短距离语言通讯,而知识分子总是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这是人类建设文明社会和国家的结构特征。只要文明社会和国家存在,你无法改变它。具体而言,所有的知识分子(或文人)都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要说明这个情况,还是让我举例说明。还是具体描述比较可行。一位诗人写诗歌干什么?他要抒发自己的感情。也想借此表示自己对大千世界和人生处世的感悟。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诗人写诗的时候会选择那些优美词汇,会注意押韵和排句。每一首优美的诗歌里面都杂糅着一些艺术成分,提供一种美感。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只能从社会学的角度上解释诗歌。人类原本生活在原始社会里。社会里的人口有限,人与人之间具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自从使用语言以来,人类开发媒介,扩大共同体规模。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淡化。人与人关系疏远,成为陌生人。但是,为了维系社会的统一,人与人之间需要交流。为了强化交流,特别是感情交流,人类利用媒介。美学表达方式就是这样一种媒介,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这是我本人的美学发生学理论。中国古代的作品《礼记∙乐记》里说,舞动其容也,歌咏其声也,诗言其志也。诗歌代表一个长距离语言通讯过程。所以,我们今天的人还在读唐诗宋词。推而广之,历史学家、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包括音乐家)、宗教人士和法学家都在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人类社会的文明其实都是知识分子创造的。 于是,我们能看到另一个现象。由于知识分子能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他们能对社会问题发表看法。由于他们不能强迫社会接受自己的观点,如果他们想让自己的作品受到社会的欢迎,能够赢得尽可能多的读者或观众的话,如果他们想让自己的思想影响社会的话,他们就一定要尽可能尊重、靠近和满足社会最大多数人的价值判断。否则,就会被社会厌恶和排斥。举例而言,一位作家写作品一定会多少有一些有关人类社会善恶的判断和伸张正义的内容,如惩恶扬善的内容。这样才会受到社会的欢迎。这样才会在知识分子与民众之间产生共鸣。这样,他们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善是不可避免的。他们也不能欺骗社会。历史上,所有的知识分子都不会骗人。意大利哲学家倍内德托∙克罗齐就说,没有哪个艺术家不在自己的创作过程中注入自己的真实的情感,没有哪个文学家不在自己创造的作品中吐露自己发自内心的真实体验。如果他们骗人,那一定在生活中与他们的事业无关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事。但是,从事他们自己的职业的过程中,他们不会通过自己的作品来欺骗社会。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知识分子在创造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骗人,那就毫无意义。但是,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总是表现积极生活态度,做有益于社会的事,他们会得到社会的褒扬。所以,知识分子成为社会的良心。知识分子有全局观念。知识分子通常不会代表一部分人反对另外一部分人,除非他们有了政治动机。但是,一旦知识分子有了政治动机,他就不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而成为政治家。 当然,仅仅是这一点看法还是不够的。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位。按照我的研究,知识分子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进行语言通讯的距离越长,其内容越容易暴露。如此,他们表露的心声一定是公开的,不是暗藏的,不是可以隐瞒的。一旦他们的想法在社会上公开,他们的想法就要受到公众的检验。如果他们的想法不符合公众的价值观,他们就没有市场。同时,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希望自己的表达、看法和理念被社会接受,被最大多数人接受。而公众是支持正义的。就是说,在公众舆论场,公众不会是邪恶的,除非公众受到操纵。为什么这样说,我借用了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个小小的发现:决策程序公开情况下,就实现正义。反之,如果一部分人将决策过程隐瞒起来,黑箱操作,就没有正义。为什么这样说呢?康德借用了卢梭的一个看法: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为何人民是不会腐败的?卢梭没有解释。我的看法是,如果人民中间的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任何一个利益分配方案都不能牺牲任何一个个人的利益。只要能通过,就是符合正义,因为能形成共同利益。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的观点其实也能成为对卢梭的那个看法的解释。边沁说,在选举的时候,如果每个选民都极端自私,不考虑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每个人的私利都会与其他人的私利冲突,于是,就不会被其他人接受。于是,每个自私的人的建议或看法就不会被通过。只有既兼顾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建议会被通过,或者所有无私的建议会被通过,这就是正义。同理,知识分子发表有关社会的意见的时候,他们都处于一个公开程序之内,并且其意见要能被所有人接受。于是,知识分子发表的意见都会迎合公意。虽然知识分子内部也有不同看法,这样的看法要被社会大众接受,也要互相妥协,最后趋于符合大众的意见和价值判断。 所以,在民主制度下,保证人民的利益不被侵犯的最后屏障是知识分子,不是政治家。政治家不能进行长距离语言通讯。政治家可能进行幕后交易。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在民主制下,当选的政治家代表人民,他们就是人民的利益的保证人。人们希望如此,但他们不是人民利益的最后保障。中国人民将政治家当作自己的大救星是搞错了对象。就像我以前说的,政治家具有双重人格。他们既是一个私人,也是一个公共人。他们来自自己的家庭,有家庭利益。他们来自某个社会阶级,有阶级背景。有阶级利益。于是,国家领导人行使国家的权力的时候处在利益冲突之中。例如,美国总统既要为全体美国人民服务,也要为他自己代表的政党及其支持者服务,二者互相冲突。例如,美国总统特朗普要为美国人民服务。但是,他也要顾及他自己的政党共和党的利益。共和党的利益不完全等同于全体美国人民的利益。所以,就会发生他要国会拨款建墙而国会不同意的事情。在中国也一样。中国的国家主席既要为全体中国人民服务,也要为他代表的共产党服务。共产党的利益与中国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有的人认为,只要找到了能拯救民众于水火的弥赛亚式的救世主或大救星就永世幸福了,那实在是一个错误的看法。在西方文明国家内,政党也处于利益冲突之中。政党互斗常见。早期西方国家的政治人物都反对政党政治,认为政党互斗和分赃是社会的阴暗面。美国的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在其退休告别演说中,就告诫美国人民不能搞政党政治。认为政党竞争会撕裂国家。他的看法也是对的。我们现在的人对华盛顿的那个想法不以为然,原因是认为政党竞争能防止一党独大和专权,是权力制衡的一个环节。这个看法也不错。但是,没有理由认为华盛顿的看法不合理。但是,有一点是华盛顿没有看到的。他的那个盲点与马克思的那个盲点一样,就是没有看到知识分子对人类政治生活的监察角色。只要有言论自由,知识分子就会讲话。知识分子必须迎合人民的需要才能讲话,于是,知识分子就不能谋取私利。所以,西方民主制度之所以可行,就是有知识分子从事监察活动。而知识分子实际上要代表人民行使其非正式职权。所以,民主制度才可行。所以,那个民主制度实现人类社会的正义。 我们可以引申一点谈。中国的首席政府理论大师王沪宁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书《美国反对美国》,就是揭露美国政坛内部各种政治势力恶斗。他不从权力制衡防止权力腐败的角度谈这个问题。由于这个说法比较刁钻,人们一时也没有办法否认美国政坛有派系恶斗。政党政治就会有较力。谁也无法否认。当然,这就是美国民主制度不完美的地方。但是,王沪宁没有看到,美国的知识分子享有言论自由。这是关键一点。由于美国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知识分子能就公共议题发表意见。他们发表意见就制约了政治家和政党。他们让一种正义的舆论压力存在,结果,政治家和掌权者不敢越过雷池一步。所以,美国的民主制度基本上没有问题。 还需要补充一点。知识分子从事的那个具有本体论结构特征的语言通讯是人类社会民主制的天然保障。知识分子从来都是单独行动。知识分子没有集体行动。正如匈牙利的学者卡尔∙曼海姆在其作品《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所言,知识分子创造思想的过程都是独自的思考,不可能有知识分子相约一起来思考一个问题。个人认为,这个看法是对的。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思考。这不代表是集思广益。但是,他们个人的行动也是社会的思考,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反之,从事简单劳动的人适合集体行动。例如,在工厂里从事体力劳动的产业工人阶级往往从事同样的重复劳动,人们的社会地位相同,朝夕相处,彼此之间会产生阶级感情和意识。所以,马克思说工人阶级具有组织性和纪律性。农民也有类似特征。农民耕田从事同样的劳动,彼此会视为同样的人。也可能采取集体行动。所以,历史上农民会集体造反。工人阶级会集体罢工等。但是,民主制度的最佳运行要求国家的公民采取单独行动,而不是集体行动。例如,举行自由选举时,每个选民都是独自思考,做出决定,不能互相串联,互相组成一个集团。也就是边沁解释的,当每个选民独自提出自己的主张的时候,只有符合公意和公共利益的建议才能被社会或国家接受。但是,如果选举时人们互相串通起来,就可能谋取一部分人的利益,就没有全局观念。政党政治就有这个危害。但是,由于有主持正义的知识分子监督,政党政治受到监察而不至于走偏太多。就是说,那些文化程度较低的工人和农民也想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以便于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不吃亏。他们的专长是采取集体行动。就是说,社会底层的人民要发挥自己的能量,往往需要发挥自己人多势众的优势。他们需要采取集体行动才能奏效。一旦采取集体行动,就要有人指挥,指挥者就会施加影响力,操纵民众,出现民粹政治。指挥者会声称,你看,我受到那么多的人民的支持,我有民意支持。文革时期,毛泽东发动红卫兵造反的一个意图就是向刘少奇证明,你在党内机关里拥有较多支持者,我在人民中间有更多支持者。我能动员人民群众砸烂你的党政机关。当时就有一个口号:踢开党委闹革命。但其实,这是非正义,就是说,一旦民众被操纵,通常只是国家中的一部分人被操纵,追求局部利益,而不是全局利益。同时,指挥者,实际就是操纵民意的独裁者,会采取措施不让知识分子讲话。会堵知识分子的嘴。因为一旦知识分子讲话,知识分子会主持正义,监察政治家。所以,政治家一定会动员底层的乌合之众来打击和围剿知识分子。拿破仑在法国主政时,就是这样不让知识分子讲话。拿破仑关闭了法国的所有报馆,只允许4家报馆经营,全是政府喉舌。希特勒在德国掌权时,他委任一位宣传部长叫戈倍尔。戈倍尔博士每天早上都要将报社和广播电台的负责人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开会,告诉他们哪些事件可以报道,哪些不能报道。在斯大林领导的苏联和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都有类似情况,就是要将知识分子控制起来。有时,统治者还试图消灭知识分子。或者,将知识分子送去劳改。在社会舆论上打击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成为臭老九。大老粗成为社会英雄。 总之,不管在哪个国家里,只要知识分子能畅所欲言,就有言论自由,有言论自由,就有自由选举制,也有司法独立。这就是最理想的人类政治制度。就是民主制。西方国家的民主制本身有缺陷是事实,但是,它也有补救机制。正是这个补救机制保证这个制度可行。在中国,虽然统治阶层说,领导者有民意基础,但那个民意是被操纵的民意,是在谋求局部利益,而非全局利益,所以,是不公正的。一个关键的保障不存在,就是知识分子的社会监察权旁落。于是,那就不是真正民主制。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否是民主制的关键一点就是看知识分子是否能畅所欲言,有社会监察权。掌权者操纵底层人民搞民粹主义被以色列的政治学家塔尔蒙称为极权主义民主。其实,那不是真正的民主。理由就是,被操纵的底层人民仅代表一个国家的局部利益,一部分被他们斗争的对象的利益被忽视和牺牲。由于存在利益冲突,政治家仍然在谋求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至少不能保证总是这样,而知识分子在一个给定的语言通讯结构中必然坚持国家的大局视野主持公平和正义。于是,真正的民主制只需要一条:知识分子能自由地、公开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只要有这一条,没有民主制也会形成民主制。归根结底,知识分子是民主制度的最后保证人。如果人民希望自由和民主,他们的希望最终来自知识分子,而不是政治领导人或政党。虽然政治领导人和政党仍然会发挥作用,但他们必须在知识分子的影响和指导下工作才是最理想状态。只有形成这样一个政治生态,才会有真正的民主制。 如果有读者对本人的独特民主理论感兴趣,欢迎阅读以下一本书: Language and State: An Inquiry into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Revised Edition 作者 Xing Yu 出版商: Hamilton Books 出版年代:2017 506页 读这本书能让读者痛哭流涕。能让读者获得精神解放。更多的是,能让读者获得从来就不知道的知识。绝对没有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