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变
阳信某翁者(1),邑之蔡店人。村去城五六里,父子设临路店,宿行商。有车夫数人,往来负贩,辄寓其家。一日昏暮,四人偕来,望门投止(2)。则翁家客宿邸满(3)。四人计无复之,坚请容纳。翁沉吟思得一所,似恐不当客意。客言:“但求一席厦宇(4),更不敢有所择。”时翁有子妇新死,停尸室中,子出购材木未归(5)。翁以灵所室寂,遂穿衢导客往。 入其庐,灯昏案上;案后有搭帐衣(6),纸衾覆逝者(7)。又观寝所,则复室中有连榻(8)。四客奔波颇困,甫就枕,鼻息渐粗。惟一客尚蒙眬。忽闻灵床上察察有声。急开目,则灵前灯火,照视甚了:女尸已揭衾起;俄而下,渐入卧室。面淡金色,生绢抹额(9)。俯近榻前,遍吹卧客者三。客大惧,恐将及己,潜引被覆首,闭息忍咽以听之。未几,女果来,吹之如诸客。觉出房去,即闻纸衾声。出首微窥,见僵卧犹初矣。客惧甚,不敢作声,阴以足踏诸客;而诸客绝无少动。顾念无计(10),不如着衣以窜。裁起振衣(11),而察察之声又作。客惧,复伏,缩首衾中。觉女复来,连续吹数数始去(12)。少间,闻灵床作响,知其复卧。乃从被底渐渐出手得裤,遽就着之,白足奔出(13)。尸亦起,似将逐客。比其离帏,而客已拔关出矣(14)。尸驰从之。客且奔且号,村中人无有警者。欲扣主人之门,又恐迟为所及。遂望邑城路,极力窜去。至东郊,瞥见兰若(15),闻木鱼声(16),乃急挝山门(17)。道人讶其非常(18),又不即纳。旋踵,尸已至,去身盈尺。客窘益甚。门外有白杨,围四五尺许,因以树自幛(19);彼右则左之,彼左则右之(20)。尸益怒。 然各寖倦矣(21)。尸顿立。客汗促气逆(22),庇树间。尸暴起,伸两臂隔树探扑之。客惊仆。尸捉之不得,抱树而僵。道人窃听良久,无声,始渐出,见客卧地上。烛之死,然心下丝丝有动气。负入,终夜始苏。饮以汤水而问之,客具以状对。时晨钟已尽(23),晓色迷濛,道人觇(chan1偷察)树上,果见僵女。大骇,报邑宰(24)。宰亲诣质验(25)。使人拔女手,牢不可开。审谛(di4仔细)之,则左右四指,并卷如钩,入木没甲。又数人力拔,乃得下。视指穴如凿孔然。遣役探翁家,则以尸亡客毙,纷纷正哗。役告之故。翁乃从往,舁(yu2抬)尸归。客泣告宰曰:“身四人出(26),今一人归,此情何以信乡里?”宰与之牒(die2),赍送以归(27)。
注释 (1)阳信:县名。在今山东省北部。 (2)望门投止:见有人家,便去投宿。《后汉书·张俭传》:“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止,宿。 (3)客宿邸(dǐ底)满:住宿客人很多,旅舍已满。邸,旅舍。 (4)一席厦宇:廊檐下一席之地。厦,两厢,走廊。宇,屋檐。 (5)材木:棺木。材,棺。 (6)搭帐衣:指灵堂中障隔灵床的帷幛。旧时丧礼,初丧停尸灵床,灵前置几,设位燃灯,祭以酒浆,几后设帷。见《莱阳县志》。《礼记·丧大记》“彻帷”《疏》:“彻帷者,初死恐人恶之,故有帷也。至小敛衣尸毕,有饰,故除帷也。” (7)纸衾(qīn 钦):指初丧时用以覆盖尸体的黄裱纸或白纸。衾,被。《泰安县志》(民国本):“既死,覆以纸被,报丧亲友,或谓‘接亡’,或谓‘落柩’。” (8)复室:指套房中的里间。 (9)抹额:也叫“抹头”,一种束额的头巾。此指以巾束额。 (10)计:此字底本模糊难辨,据铸雪斋抄本补正。 (11)振衣:抖动衣服; 指欲穿衣。 (12)数数(shuò shuò朔朔):多次。 (13)白足:光着脚。 (14)拔关:拔开门闩。关,门插关,即门闩。 (15)兰若:梵语“阿兰若”的音译。《大乘义章》一五:“阿兰若者,此翻名为空闲处也。”原为佛家比丘习静修的处所,后一般指佛寺。 (16)木鱼:佛教法器名。刻木作鱼形,中凿空洞,扣之作声。一为圆形,刻有鱼鳞, 僧人诵经时敲击以调音节;一为长形,吊库堂前,开饭时击之以招僧众。《百丈清规·法器章》:“相传云,鱼昼夜常醒,刻木象形,击之,所以惊昏惰也。” (17)挝(zhuā抓):敲。山门:寺院的外门。 (18)道人:这里指和尚。晋宋间和尚、道士通称道人。叶梦得《石林燕语》:“晋宋间佛教初行,未有僧称,通曰道人。” (19)幛:本指屏风、帷幕,也作“障”,遮蔽。 (20)彼左则右之:此据铸雪斋抄本,原无此五字。 (21)寖(jìn 浸)倦:渐渐疲倦。寖,同“浸”,渐。 (22)汗促气逆:汗直冒,气直喘。促,急。逆,不顺。 (23)晨钟:这里指寺庙里清晨的钟声。钟,佛教法器。《百丈清规·法器章》:“大钟,丛林号令资始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 (24)邑宰:指知县。 (25)质验:质证查验;即问取证词,查验尸身。 (26)身:《尔雅·释诂下》:“身,我也。” (27)“宰与”二句:知县发给他证明文书,并赠送盘费,使其回家。赍(jī鸡),以物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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