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Microsoftbug博客的“我支持劉鶴這麼說”一文後的留言。由於自己對外交文件中的“備忘錄”和“協議”的區別不太明確,故轉貼於此,以求賢明指教!
劉鶴表現的是外交禮節,無可厚非!我想弄明白地是川普的一句話就把原來的“備忘錄”性質的文件改為“協議”性質的文件是否妥當。“備忘錄”中如有一些籠統的提法那也只是為了“備忘”而已。但變成“協議”後就可能是硬性文件了,以後就有可能被要求“執行”。個人覺得,外事人員在外交場合還是用母語表達的好。一是能準確表達自己,二是當譯員翻譯時,自己也還有機會再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