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源在史東主持的八方論壇中提到一個新的認識:即美國司法產業鏈。猛一聽,嚇壞天下人,美國可能有司法產業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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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論:不但有可能,而且如果出現了,西方政治制度是不會,也不能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從五個方面看: 1,看一個事實。 2,美國國會產業鏈是眾所周知的。 3,今天西方民主社會的現實不是各行各業都名正言順地學政客們嗎? 4,今天美國的現實不是有點權勢的人們都將自己私人的利益置於國家之上嗎? 5,西方民主制度很少能有效監督結黨營私性質的產業鏈。
1 :看一個事實
如果你願意觀察一下整個日本的官僚、政客、經濟界的運作,很快發現,日本有太多的這種縱向產業鏈了。願意自己調查證明這個結論的人們可以看 Karel Van Wolferen寫的 The Enigma of Japanese Power。日本的官僚、政客、黑社會都有產業鏈般的密切關係。當年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準備訪問日本時,警察尋求幫助,東京的黑社會就動願三萬成員維持社會安定。黑社會有時向日本首相送護衛是人所皆知的。黑社會為了配合警察,宣揚他們繳槍有功,專門到國外去走私槍彈獻給警察。因為維護治安有功,曾有黑社會的頭頭被授予一天的大阪市(?)榮譽警察長。
2 :美國國會產業鏈是眾所周知的
美國國會產業鏈成功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造就了真的是全心全意為要立法的人民服務的立法系統。光一個遊說公司就可以搞定你想要的任何法律,還方便到你什麼都不要過問,一手交錢,到時就讓國會通過你要的法律。遊說公司信譽既好,價格還合理,因為美國政治體制優化了立法過程,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中間過程。參議員在國會立法的歲月里,他們身邊有許多從遊說公司來的,或準備去遊說公司工作的員工。退休後他們自己有一半到遊說公司上班,遊說公司怎麼會不好?!另外民主選舉的議員們在立法時還有一個打死你都不可能相信的好處:美國國會通過的法律與收入在 90%之下的人民大眾的支持與反對毫無關係,而與 1%的富人絕對有關係,他們反對的法律絕對通過不了。所以當你要請遊說公司給你通過一個法律,一點都不用考慮美國人民支持不支持這個法律。一定要牢牢記住啊,這些立法議員都是美國人民民主選舉產生的,是完全由人民的選票決定的。
這不是國會產業鏈嗎?當政客與大財團合作時,就必然會變成政客財團產業鏈,這是他們的宿命。還有許多,如軍事工業體系,金融世界。( 1)近來美國《外交政策》有文章稱:艾森豪威爾所說的 “軍工複合體 ”已經深刻地嵌入美國的社會經濟體系當中,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戰爭機器,也是從根本上消滅戰爭最難逾越的勢力。( 2) 2008年華爾街將世界經濟帶進災難,華爾街金融財團要靠美國政府撥款才能免於倒閉。當他們拿到政府撥款時,立即就給自己發了有史以來最高額的獎金。曝光以後,他們的辯護是:政府撥款的條款上沒有說他們不可以用這筆錢發獎金。在這裡,華爾街精英們有點謙虛了。實際上,政府撥款的條款上明明白白地寫着他們可以用這筆錢發獎金。調查的結果是:原來的文件上沒有這一條,是華爾街精英們在給美國國會幫忙準備文件時,自己加上去的。國會後來通過了這個文件。所以華爾街拿國家的撥款給自己發獎金是合法,沒有腐敗。整個事件中也沒有任何人有罪。
大財團控制媒體,從而控制了人民的思想,也就決定了人民的選票。是財團用金錢,還有他們的人脈,加宣傳把政客(總統,市長,議員)送上台。政客是暫時的, 他們依靠財團上台,也依靠財團在下台後平安、幸福地生活。大財團是世襲的,永遠的,沒有任何外力能夠滲透其中,也沒有任何外力能夠監督、監控財團。它們實際 操縱着政權,控制經濟,控制文化,掌握國家機器為私人服務。大資本財團才是真正的國家主人。法國一百家大財團老闆 2014年的收入 2570億歐元, 95%以上的媒體控制在 7個大老闆手中(達索軍工、 LVMH奢侈品集團等七大財團)。美國時代華納、默多克等六家大財團能控制 90%的美國媒體。
3 :今天西方民主社會的現實不是各行各業都名正言順地學政客們嗎
西方普世價值的實質與必然結果是:社會的價值觀和倫理道德是沒有是非、對錯、與善惡。因為在西方政治、權力的運作中,沒有理想、沒有精神與道德的訴求,也沒有公平正義。在這種大形勢下,大家最後的追求就是怎麼樣為自己多撈點好處。只要不被抓住﹑不被法庭判決有罪,天底下就沒有不可以做的事,而人們的行為就不是錯的,也就無可指責。個人利益(特別是眼前的個人物質利益)的最大化不僅是人們行為的第一準則,而且還被社會所推崇。在這個方面,人民選舉的政客給大家作了榜樣,而且是冠冕堂皇的,在國會的殿堂上表演的,並向全國人民現場實況轉播的榜樣。他們只有為自己爭奪利益的立場,然後由立場決定一切,同事情本身的真相,集體、國家、人民的利益毫無相關。
風行草偃,西方社會的每一個組織,每一個細胞都照着做:象政客在神聖的國會辯論那樣討論、爭辯、決定任何與自己利益有關的事情(在自己利益不相關時,是另外一回事)。今天這樣的決策模式是符合法律的,符合倫理道德的,是天經地義的,是全國人民都接受的。這是大家每一天都看到的現實吧。貪污腐敗是西方社會的決策過程中的最根本的目的,污染了思維的每一個細胞。西方社會、西方政治制度怎麼可能不貪污腐敗?!宣稱西方民主制度可以防止貪污腐敗,解決貪污腐敗問題,豈不是人類史上最大的笑話。
諸位不妨以自己知道的事件,組織,集團為例去考察。任何一件涉及到內部人的重要利益的事情、決策、規劃,大家不都象職業政客一樣,靠拉幫結派,靠利益輸送、交換,靠利害關係,靠權勢對反對者進行狠狠的打擊報復,取得多數人的贊同。那一個人不睜着眼睛說瞎話,常見到是強勢的人公開的捏造事實,撒謊騙人。有多少人真的憑良心講話,考慮事實、真相、是非對錯,真的為了把事情辦好,根據集體、國家、人民的利益作決策。最後誰的人數多,就是誰贏了 ,是合法的、合理的贏了,而且是不用為後果負責任地贏了。這種決策模式,不僅在你的組織內實行,在那個地方又何嘗不是如此。
在這種決策模式中,公平正義重要嗎?集體、國家、人民利益重要嗎?法律、規定、制度重要嗎?在這種機構內,有講理的地方嗎?如果我們看結果,這些決策,在任何時候,在任何非西方民主國家,由大家來評議,有多少都是貪污腐敗啊。然而在西方民主國家卻都是鐵定的,毫無討論餘地的完全合法,合理,甚至合情。當然是安全的,幾乎不會公開,讓外面的人知道結果。萬一作為醜聞公開,也是象關塔那摩監獄虐囚事件,誰的照片被外界抓到了,處理誰,而不是誰違了法、犯了罪,懲罰誰。
舉一個例子。 2007年在波士頓挖大坑,修建一條 5.6公里的高速公路,花了 220億美元(平均一公里 40億美元),是專門給國會議長奧尼爾立的項目:沒有公開的辯論,沒有監管。毫無懸念的是人類史上最貴的高速公路,也毫無懸念是因為貪污腐敗才會成為最昂貴的的高速公路。最後還是豆腐渣工程,還出了人命。因為有國會立的法可依,所以不是貪污腐敗,不是犯罪。這何嘗不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產業鏈:政客不需要他人,自己給自己開一個產業鏈,直接到國庫去拿錢,而且讓他們的貪污腐敗合法化。
4 :今天美國的現實不是有點權勢的人們都將自己私人的利益置於國家之上嗎?
我曾經想寫一篇文章討論美俄結盟,結果是一篇全面批判西方社會貪污腐敗的文章。為什麼美俄結盟沒有形成?最重要的原因是美國有權勢的人們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反對、犧牲國家利益。我想文學城的支持川普的人們都深惡痛絕看到這一點了。開個玩笑:真川粉,還是假川粉,死心塌地的川粉,還是一時的川粉的區別在於他們是否認為美國的 Establishment是真的腐敗了,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我最後寫的文章是:西方民主國家以結黨營私為辦法的制度性的貪污腐敗
5 :西方民主制度很少能有效監督結黨營私性質的產業鏈
西方民主制度下,結黨營私性質的產業鏈能夠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實際上沒有監督。我們從兩個小小的縣法官自己搞的,範圍不大的產業鏈的事例中可以看到。
賓州路澤恩縣法院的主審法官和高級法官(馬克 ·恰瓦雷拉( Mark Ciavarella)和邁克爾 ·科納漢 (Michael Conahan)),為了從私人少管中心賺回扣,兩人聯手,濫用審判權,輕罪重判。在 2003至 2008的五年之內,他們涉及 5000多起案件,毀了 3000多名少年。他們獲得 280多萬美元回報,差不多一個人的命運與前程不值一千美元。恰瓦雷拉以嚴厲著稱,他管轄的縣,少年案件的定罪率是賓州其他地區的 10倍( 1995-2005) !
人世間最難的事就是將別人的兒子送進監獄了。除了天下父母心之外,美國是有法律,是有獨立於法院的司法管理委員會,來監督法官個人行為。然而 5年時間內沒有任何律師、執法官員或其他法官報告過兩位法官的涉及 5000多起案件違法行為:如律師代理缺位,輕罪重判,快速拘留等程序違法問題。最後是靠外部介入, 2008才被暴露、處理。最有看頭的是他們被判刑的理由是受賄,不是司法錯誤。可見一方面,小老百姓被法律判刑(錯誤的判刑)之容易,另一方面,對有些人依法判刑之難。知道這兩個法官在受賄罪之外還犯了其他罪,不需要什麼智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