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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德斯鸠: 论罗马人用以征服一切民族的行动 |
| Brigade按语:这篇是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的第六章。如果我来翻译原文,这章题目应该是: 为臣服各族人民罗马人所采用的手段。讲的是古罗马征服环地中海主要对手所采用的各种手段。当然有很多是很卑鄙的。孟德斯鸠并非希望现实世界像那个时代那样杀戮征伐不断,他只是描述了过去的历史和主要特征。但是我相信,在他之后的很多帝国主义国家也学习并采用了这些手段。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读书人也变得非常愚蠢,典型的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学到的东西全是“对的”。因此不理解恶的存在,更不知道怎样对付各种恶行。看了孟德斯鸠的这一章论述,可以说孙子兵法也不过尔尔,孙子兵法更侧重打仗的技术层面,但是孟德斯鸠讲的是古罗马成为帝国的各种阴谋诡计,甚至是法律手段,因此跟东方谋略有很多不同。 本文中很多“他们”,指的是罗马人,想来古罗马帝国,成为罗马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真正的罗马人最多的时候估计也只有一百多万,却统治了环地中海广大的异族人民。说到底,就是通过以夷制夷,并分化各国皇帝和人民的关系,加上各种敲诈勒索,来实现罗马帝国主义。
在一切都十分顺利的时候,人们一般容易粗心大意,但元老院却永远是踏踏实实地处理事务的;当军队打败了一切敌人的时候,它便使那些已被击溃的敌人俯首听命。
它还是审判一切民族的法庭:在每一次战争结束时,它便确定每个民族应受到的惩罚或是奖赏。它从被征服民族的领土上拿走一部分土地用以分配给它的同盟者;结果它就做到了两件事情:它使对它没有什么危险但能抬它不少好处的那些国王依附于罗马,同时它还使对它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又十分可怕的那些国王的力量削弱下去。
人们利用同盟者,是为了对敌人作战的;然而,很快地破坏者也要被击溃。菲利普是借着埃托利亚人的帮助而被征服的,但埃托利亚人由于和安条库斯联合而自己不久也被歼灭了。安条库斯又是由于罗德斯人的援助而被战胜的,但是,在他们取得十分丰厚的报酬之后,却在他们要求和佩尔赛缔结和约的借口之下,永久地被消灭了。
当罗马人身旁有许多敌人的时候,他们就和那比较软弱的敌人缔结一项停战协定,而这个敌人也就因为自己能够缔结这样一项协定而感到庆幸,它指望这样可以延缓一下自己被毁灭的命运。
当他们在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的时候,元老院便把各种侮辱都承受下来,一声不响地等待着报复时刻的到来;如果某个民族把罪犯交给它,它却不惩罚他们,而宁愿宣布整个民族都是有罪的,这样便能抬自己保留一种有利的报复。
当他们使他们的敌人遭到极大灾难的时候,也决不会组成反对他们的联盟,因为离开危险最远的人,是不愿意挨近危险的。
因而别人很少向他们宣战,但是他们却总是在最适当的时候,以最适当的方式,对他们最有利于进攻的那个民族宣战。在他们所进攻的许多民族中,为了求得同他们相安无事,很少不遭受他们的各种各样的侮辱。
他们永远是习惯于以主人的口吻讲话的,因而他们派到还完全不晓得他们的威力的那些民族那里去的使者肯定会受到不好的款待:这一点就成了他们发动一次新战争的可靠的借口。
既然他们从没有真心诚意地缔结过和约,而是想侵占一切,因而老实说,他们的条约不过是战争的暂时的中止而已,他们总是把会使接受这些条约的国家陷于毁灭的各项条件加到条约里面去。他们迫使卫戍部队撤出要塞,或是限制陆军的人数,或是要对方献纳马匹或象。而如果这个民族是个海上的强国,他们就强迫它烧掉自己的船只,有时甚至强迫它离开海岸,到更加深入内地的地区去居住。
在消灭了一个国王的军队之后,他们便用极为苛酷的税收或一种贡物来搞垮他的财政,借口是要他支付战费:这是一种新的暴政,这种暴政使他不得不去迫害自己的臣民,从而失去了臣民对自己的爱戴。
当他们和某一国王缔结和约的时候,他们便从这个国王的兄弟或是儿子当中要一个人作为人质:这便使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地在他的国家内制造骚乱。既然在他们手中有了最亲近的王位继承人,那他们便可以恐吓王位上的人;如果在他们手中的不过是国王的一个远亲,那他们便利用这个人在各民族中间制造骚乱。
当某一个国王或某一个民族拒绝服从自己的主人的时候,他们便立刻给他以罗马人民的同盟者的头街;这样他们就使他成为神圣不可浸犯的了:结果就没有一个国王,不拘他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能够一时一刻对他自己的臣民,甚至对他自己的家人放心了。
尽管罗马人的同盟者这个头街是一种奴役,但人们对这个头街仍旧是十分向往的;因为这样人们就可以确信,他们今后只受罗马人的侮辱了,而且他们也就有理由指望这种侮辱不会是很严厉的。因此,各民族和国王便不惜提供各种服务,不惜做出各种低三下四的事情,以便取得这一头街。
罗马人有各种各样的同盟者。对于一些同盟者,他们是用给予特权和分享胜利成果的办法加以维系的,如拉丁人和埃尔尼克人等便是这样的同盟者;另外一些,例如他们的各殖民地,它们从建立时起就具有同盟者的身分;还有一些是由于帮了罗马人的忙而成了罗马人的同盟者的,如玛西尼撒、优美涅司和阿塔路斯便是这样的同盟者,这些人从罗马人那里得到了自己的国家或因罗马人而大大伸张了自己的势力;再有一些是由于自愿缔结的条约而成为罗马的同盟者的,不过当这种条约缔结得日子久了以后,这些同盟者就逐渐成了罗马的臣民,例如埃及、比提尼亚、卡帕多齐亚的国王和大多数的希腊城市便是这样的同盟者;最后,许多是由于罗马人强加的条约,由于必须屈从于罗马人的权力之下而成为罗马的同盟者,例如菲利普和安条库斯便是这样的同盟者:因为他们从来不和不同意成为他们的同盟者的敌人缔结和约,而这就等于说,他们所征服的每一个民族都要被他们利用来制服另外的一些民族的。
当他们把自由给予某些城市的时候,他们很快地就在那里制造两个派别:一派维护本地法律和自由,另一派则承认只有罗马人的意志才是他们的法律。既然后面的一派总是比对方要强得多,因此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自由不过是一个虚名罢了。
有时他们在继承的借口之下成为一个地方的主人:他们依照阿塔路斯、尼科美德和阿庇昂的遗嘱进入了亚细亚、比提尼亚、利比亚;而埃及则是根据奇列涅国王的遗嘱而被制服的。为了使那些大君主永远无法强大起来,罗马人不愿意使他们和那些已和罗马结盟的国家结成联盟。由于他们从不拒绝和强大国王的任何一个邻国结成同盟,结果和约中的这一条款便使他失去了一切同盟者。
此外,当他们征服了某一个大国国王的时候,他们就在条约中载明,在他和罗马的同盟者(通常就是指他的全部邻人)发生争端时,不得诉诸战争而是要请求罗马的仲裁:这就使他在今后再也不能使用军事力量。而且,为了自己保存宣战的全权,他们剥夺了甚至是他们的同盟者的这一项权利:只要同盟者一发生什么纠纷,他们就派使节去迫使他们缔结和约。我们只要看一看他们如何中止阿塔路斯和普鲁西亚司之间的战争就可以明白了。
当某一个国王取得一次常常是耗尽了本身力量的胜利的时候,罗马的使节就立刻出现在他那里,把胜利从他的手里夺走。在成千的例子当中,我们可以回想一下,罗马人怎样一句话就把安条库斯从埃及赶走了①。
① 孟德斯鸠这里指的是罗马总督波庇留的事情。波庇留在安条库斯的四周画了一个圈,对他说:“在走出这个圈之前,要回答我可以传达 给元老院的话。”安条库斯在稍稍犹豫之后就回答说:“我执行元老院所要求的一切。”
罗马人既然知道欧洲各族人民是何等适于战争,他们便通过一项法律,根据这项法律,亚细亚的国王谁都不许进入欧洲和征服那里的随便哪一个民族。他们对米特利达特宣战所提出的主要理由,就是他破坏了这个禁例,他征服了欧洲的几个蛮族。
如果罗马人看到两个民族相互作战,而他们和其中任何一方都不是同盟者,同时和其中任何一方也没有纠葛的时候,他们仍然不放过出场的机会;同我们今天那些流浪的骑士一样,他们总是参加到较弱的一方面去。哈里卡尔拿苏的狄奥尼西乌斯说,这是罗马人的一个古老的习惯:永远帮助那萧求帮助的人。
罗马人的这些习惯决不是偶一为之的个别行动。这永远是他们经常不变的原则;这一点是很容易看到的:因为他们对最大的国家所使用的规则正是在罗马建国初期他们对他们周围的那些小城市所使用的规则。
他们利用优美涅司和玛西尼撒征服菲利普和安条库斯,正同当年他们利用拉丁人和埃尔尼克人征服沃尔斯克人和托斯卡尼人一样;他们要迦太基和亚细亚的国王们交出海军,也正同他们要安求姆交出平底船一样;他们取消了马其顿四个部分之间的政治上的和公民的各种联系,也正同他们当初破坏了拉丁小城市的联盟一样。
然而特别应当指出,他们一贯使用的规则是分散各民族的力量。阿凯安共和国是由自由城市的联盟构成的;但元老院却宣布说,今后每一个城市都要依照自己的法律来治理,不必依赖一个共同的政权。
贝奥西亚人的共和国同样是许多城市的一个联盟;但是,既然在反对佩尔赛的战争当中,联盟中一些城市支持佩尔赛,而另一些城市支持罗马人,后者于是得到了罗马人的优遇,这样就使这个共同的联盟解体了。
如果在今天统治着的一位伟大的国王在他看到邻国的一个国王被赶下王位时而奉行这些规则的话,那他就要用自己的全力来支持这个国王,并且把他的政权局限在仍旧对他忠诚的那个岛上面;在分散唯一会抵制他的计划的国家的力量时,他会从甚至是自己同盟者的不幸中取得巨大的利益①。
① 孟德斯鸠这里指的是路易十五和英国国王詹姆士二世的关系,后者在1688 年的革命中被废。
当某一个国家里发生了某种争论时,他们立刻就来进行审判;结果,他们便确信,只有被他们宣告有罪的一方面才会起来反对他们。如果争夺王位的人们是属于血统相同的国王,他们便往往宣布两个人都是国王,如果其中的一个人年纪较轻的话,他们在解决问题时便偏袒这个年纪较轻的人,并以全世界的保卫者的身分担任他的监护人。他们已经把事情弄到这样的地步,即各民族和国王们甚至不确实知道到底根据什么法律他们会成为罗马人的臣民。原来罗马人自己竞认为,只要他们一听到人们谈到罗马人,那就足以使他们成为罗马人治下的臣民了。
在他们出发作战的时候,他们一定要事先保证在他们进攻的敌人近旁取得某一个同盟者,为的是从这个同盟者那里可以得到支援的队伍;而且,既然罗马的军队从来就不是人数众多的,因而他们总是注意到在离敌人最近的行省里,配置第二支罗马军队。第三支军队则配置在罗马,这支军队随时都准备着出征。这样看来,他们不过是把他们军队的很小一部分派出来,可是他们的敌人却把他们的全部军队都拿出来碰运气。
有时他们滥用他们语言中名词意义上的细微区别。他们毁掉了迦太基,说他们曾答应保存的只是国家,而不是城市。大家还知道,相信罗马人的忠诚的埃托利亚人是如何受了骗的:罗马人认为,相信一个敌人的忠诚,这话的意思就是使自己丧失各种各样的物品、人物、土地、城市、庙宇、甚至坟墓。
他们甚至能够对一个条约作出任意的解释:这样一来,当他们要低贬罗德斯人的时候,他们就说,过去他们把吕奇亚给罗德斯人的时候,不是作为一种礼物,而是作为罗马人的朋友和同盟者的。
当罗马人的一位将领为了拯救他那势必复灭的军队而缔结和约的时候,根本不会批准和的的元老院就会用这一和约来找便宜并把战争继续下去。例如说,当优古儿塔包围了一支罗马军队,但是在同罗马人缔结条约的保证之下把他们放走的时候,罗马人偏偏用优古儿塔放走的那些军队来对抗他。而当努曼齐亚人迫使快要饿死的两万罗马人请求缔结和约的时候,这个救了这样多罗马公民生命的和约却在罗马被撕毁了,而且他们为了逃避舆论的指责,竟把签订和约的执政官交给了努曼齐亚人。
有时他们是在公正的条件下同一个国王缔结和约的;可是当履行这些条件时,他们就把会迫使对方重新发动战争的这样一些条件加上去。例如说,当他们要优古儿塔向他们交出他的象、他的马、他的宝库,交出投降到他那一面去的人们时,他们就要求他把自己也交出来。这对一个国王来说是一件最大的不幸,因而它是决不能成为缔结和约的一个条件的。
最后,罗马人还由于国王们的个人的错误和罪过而审判他们。他们听取了所有和菲利普有某些纠葛的人们的诉苦;他们把使节派出去以保障菲利普的反对者的安全;他们要佩尔赛向他们控诉说,菲利普杀死过同罗马缔盟的城市的某些公民,又同它们的某些公民发生过争端。
既然人们在判断一位将领的荣誉时,要看他在凯旋时带回金银的数量,因此被征服的敌人便会被搞得一干二净。罗马总是会弄到大批的钱,因此每一次战争都使它能够发动另一次战争。
和罗马友好或是同盟的各民族,为了取悦于罗马人或是取得罗马人的更大的欢心而把巨量的礼物送给罗马人,但这种做法却使他们自己破产了。为了这个目的而送给罗马人的钱,只要其中的一半就足以把他们打败。
作为世界的主人,他们把它的全部财富收归自己的手里:在他们进行比较公正的掠夺时,与其说是作为立法者,毋宁说是作为征服者。他们知道塞浦路斯的国王托勒密拥有巨量的财富,因此他们便在一位保民官的建议下通 过一项法律,根据这项法律,他们可以从一个还活着的人那里取得遗产,这样就没收了和他们结成同盟的一个国王的财产。
从国家的贪婪的手中漏出来的一切,很快地就落入了私欲无穷的个人的腰包。长官和统治者在和国王们打交道时贪赃枉法。争执的双方都自寻毁灭地拼命花钱贿买那永远是个人怀疑的关照,以便战胜尚未把自己最后耗尽的对方;因为在这里甚至连强盗中间的那种公道都没有,而甚至强盗在犯罪的时候也不是完全不留情面的。最后,国王们不用金钱就无法保持合法的或是非法夺取来的权利,而为了保持这种权利,他们就掠夺庙宇,没收最有钱的公民的财产:为了把全世界的财产交给罗马人,人们犯了无数的罪恶。
但是使罗马受益最大的,莫过于罗马使世界各国对它产生的尊敬了。很快地它就使国王们沉默下去,好象使他们失去了知觉。现在的问题已不在于他们的权力有多么大;老实说,连他们本身都已受到了侵害。敢于发动战争,这就等于说要冒着被俘、丧失生命或是在凯旋时受辱的危险。因此过着奢华而又安逸的生活的国王们便不敢正眼来看罗马人民;他们既然丧失了勇气,便只能指望仰仗他们的耐心和他们的低声下气来稍稍延援逼临到他们头上的灾难。
我请你注意一下罗马人的行动。在安条库斯战败之后,几乎自己没有占领城市,他们便成了非洲、亚细亚和希腊的主人。仿佛他们进行征服,只是为了给予;但他们仍然是不折不扣的主人,以致当他们对某一个国王宣战的时候,他们竟可以说是把全世界的力量都压到对方的身上了。
夺占所有被征服的土地还不是时候。如果他们自己保有从菲利普手中夺过来的城市,那就会引起希腊人的密切注意;如果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或反安条库斯的战争之后,他们夺取非洲或是亚细亚的土地的话,那他们就不能保有尚未最后确定下来的胜利果实了。
在象指挥臣民那样地指挥各民族之前,还应当等待一下,即必须等到他们以自由人或同盟者的身分习惯于服从的时候,等到他们一点一点地溶化在罗马共和国的时候。
看一看在列吉拉湖之役的胜利以后,他们和拉丁人缔结的条约吧:它是罗马人的威力的主要基础之一。在那里人们找不到一个词会使人怀疑他们有取得统治权的野心。
这乃是一种逐步进行的征服。在征服某一个民族的时候,他们把这个民族削弱就满足了。他们向它提出了这样一些会不知不觉地把它削弱下去的条件。如果它重新振作起来,他们就更进一步地低贬它;这个民族成了罗马的臣民,可是它自己也说不出到底它是在什么时候落到这种从属地位的。
因此,老实说,罗马既不是一个王国,也不是一个共和国,而是由世界各民族粗成的躯体的脑袋。
如果西斑牙人在征服墨西哥和秘鲁之后施行同样计划的话,他们就不至于为保存一切而必须毁掉一切了。
如果征服者想把自己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强加干一切民族,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这样做一点好处都没有;因为在各种形式的统治之下,人们都是能够服从的。
但是罗马并不强行规定任何共同的法律,因此各民族之间便根本不会有任何危险的联系了。他们只有在共同服从的条件下才能组成一个整体;他们虽不是同国人,却都是罗马人。
也许有人会反驳说,建立在封建法律之上的罗马帝国从来也不是巩固的,从来也不是强大的。然而世界上却再也没有比罗马人的制度和蛮族的制度更加矛盾的东西了;一句话,可以说前者是实力的结果,后者则是软弱的结果;在一种情况下是极度的从属,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又是极度的独立。在日耳曼诸民族所征服的各国里,权力是掌握在家臣的手里,只有法律是掌握交国王的手里:但在罗马人那里,情况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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