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救法国沉疴的第二计:税民院
【学伟论道】现在接着阐述本人为法国国是大讨论献出的第二计。 为了论述完整,我先给我下面要讨论的公众贪欲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在西式普选民主制度下,公众通过选票表达出来的,对多多益善的社会福利的无厌追求。 古语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私自利,的确是人的天性的一部分。但如果没有普选制度,这种欲望,并不可能在左派的旗帜下集结起来,并不可能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产生无法抗拒的压迫力。 一直以来,左派的正统人士,或者由他们掌控的主流意识形态,都不相信西方国家的公民和政治精英会如此短视,认为民主制度一定可以及时地察觉并纠正这个错误。 当然自2008年世界金融海啸和2011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来的众多事态发展,已经让这个信念大大动摇。人们已经开始认真地讨论,如何还可能挽狂澜于既倒。 现在法国的黄马甲们,马克隆总统都提出,要展开大讨论,看如何能解决法国公民购买力长期不增长甚至日益萎缩的大问题。黄马甲们倒是没有提出要讨论如何解决法国入不敷出的问题。本人上一篇文章已经说了:“(黄马甲)们关注的真的几乎就仅限于各种索取。有没有黄马甲在要求做更多的贡献呢?”大概是没有吧?本人反正没有看见。“因为他们没有神经病。” 看大趋势,讨论的结果,马克隆无法抗拒,自然还是要向左做一些调整。那么说来,我下面的建议,当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依据一个学者的良知,笔者还在忍不住要说出下面这些话。 笔者要说的一个要点就是:对西方政治理论的基石,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的政治部分,本人不持异议。但关于经济权利部分,则主张加以适当修正。 这个修正的极端就是,经济权利在钞票面前,元元平等。就是说,每一元钱之间平等。在私有制下,资本主义体系下,每个人拥有的钞票不可能平等,他们的经济权利也不可能平等。比如在一个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上,投票时,并不是按照业主的人头数,而是按照他们各自拥有的物业的平方米的数目投票的。你该不会要求每一套房子都修得一般面积吧? 笔者并不主张这种极端的修正。本人主张的是,为了遏制显然可能致命的公众贪欲、过度福利、债务危机,至少应当让这个钞票的权利,在政治体系中有一些体现。 笔者反对的是,只数人头,多数人投票,叫少数人出钱,大办福利,有秤杆,没秤砣,你出钱,我来花,自然多多益善。 开公司的人要缴各种公司税。出售的商品中都有增值税。这两项我们先不计,先只谈所得税。 据本人所知,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其实都有很大一部分公民不交所得税。福利越多的国家,就有越多的公民从社会福利系统得到的福利超过,远超过他所缴纳的各种税负。简单地说,至少就对国家的税务贡献这一块而言,他们是消极公民。 而另一部分人,由于他们的勤劳,由于他们的才干,由于他们的节俭、投资……,为社会提供的税务,多于,远多于他们对社会的索取。笔者把他们称之为税务上的积极公民。 在现有的制度下,这两种公民的政治权利没有任何区别。 西方制度的精髓是分权制衡。但是在这个本人陈述的至少是税务上的积极和消极公民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分权制衡。有的只是人数超过半数的消极公民对人数不足半数的积极公民的无限诛求。在经济能够顺利发展的年代。这个问题还可能承受。在现代西方经济普遍发展不动,甚至借贷消费都已经不可持续的情况下,这个公众贪欲就成了西方制度必须严肃面对的大敌。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笔者的主意就是在现在平等地代表全体公民的人民院(下议院、众议院)之上,建立一个税民院。(大可利用现有的参议院-上议院来改建。)这个议院的议员,由积极公民,就是那些缴纳直接税的公民来选举产生。他们应当拥有,至少是对税务、财政、尤其是福利制度的建立、修改、维持、废止的决定权,至少是对人民院提交上来的相关议案的否决权。所有与钱无关的法律,比如刑法、刑事诉讼法、国籍法、婚姻法,这个税民院都可以无权管辖。 大家应当记得当代西方民主制的起源,英国1215年就公布的《大宪章》,还有美国独立战争中,都提出的这个口号,叫做:“无代表,不纳税。”或者说得更完整:“未经纳税人的同意,政府无权征收任何税负。”现在的情况有了变化。有权表决纳不纳税的公民中,居然有超过一半不纳税。他们有没有权利去代表那不到一半的真正的纳税人去同意纳税,则成了历史提交到西方制度面前的新问题。 如果我们回归西方民主制度创始人的初衷,重新建立表达类似立场原则的机制,公众贪欲立马就可以有效遏止。不过这回他们的斗争面对的对象,不再是专制的国王,而是无厌的公众贪欲。 比如笔者在法国参加过多次共同物业业主全体会议的讨论,投票。那个斤斤计较,克勤克俭,印象永远尤深。怎么可能有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业主大会出现?物业公司可能有贪欲,但它肯定会受到业主大会的有效节制。但是如果租户也和业主一样平等参与业主大会,请你想想,他们表决花钱的时候,会何等大方。现在的西方制度,就类似一个租户与业主平权的变了性的住户大会而不是业主大会。 我们把例子再举具体一点。假设有人倡议在小区中心修一个公园,以方便大众晨练。租户肯定拥护。因为他们最多会负担花园管理人员的工资。而业主们则必须负担这个公园建设的全部费用。他们会更精确地计算收入和产出,他们会更加地审慎,因为他们才是负全部责任的人。 交税,尤其是交很重的税,永远是一件让公民们不会痛快的事。如果真有了这个税民院,笔者看,公民们交税的积极性可以提高许多。 公民真的是有良莠之别的。我不能说,富人就良,穷人就莠。但我若说富裕就近似于成功,贫穷就略等于不成功,这应当不离谱。让成功更多的人士多当一点家,去节制公众贪欲,难道不对,不好吗?出钱的人们,真的没有权利就出多少钱,如何花这些钱,多一点的发言权吗?须知,如果亏损累累,国家破产,大家都是要一起下地狱的! 再换一个比喻:社会就像一辆车。前述税务上的积极公民就是拉车的人。而那些消极公民就是坐车的人。如果拉车的人太少而坐车的人太多,这辆车是不是就会变成跑不动的老牛破车? 笔者知道,这个点子,或者其他人的类似的点子,在哪怕已经十分艰困的今天的西方,还不可能真有市场。说出这些话,只是想刺激大家的思路。马克隆就算是听到这个意见,哪怕也许他心里有几分认可,也无法说出口来。因为这在今天,还是离主流意识形态太远,还是太过的骇世惊俗。但如果西方的经济、财政继续恶化,直至真正接近崩盘,那时,制度就会面临真正的巨大压力,各种改制的点子都会出来。笔者现在这个点子就可能有较多的人欣赏了。 到时请大家作证,笔者今天重申“无代表(同意),不纳税”这个原则,和发表税民院这个方案的专利独创权。当然这只是幽默,不要当真。就算是本人独创,笔者也不指望它给自己带来经济收益。不过笔者倒是忧心,自己的有生之年,还真有可能看到这一天,虽然本人十分地不情愿。 这篇文章,是在想为真正扛起西方世界税务的中产阶级发声。这个世界,除了穷人和中产阶级,的确还有一群真正的富人或有权势的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占尽各种利益。对他们当然应当进行有效的约束。比如《21世纪资本论》的法国作者提贝里提出的在全世界加强监管,不要让他们的应税资金可能逃往避税天堂等。请大家原谅,这篇短文就无法进一步论及这方面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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