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先经济后政治的同时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意识形态危机也日益突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特点就是官僚权贵资本主义,而不是规范法制化的自由市场经济,97%的官员表示反对公示私人财产。 普遍的等级特权难道是社会主义,马列主义到那儿去了?高调意识形态使执政当局难以对自身行为自圆其说,共产党人自称有“先进性”,“制度自信”普遍的特权、贪腐是先进吗?反腐监察制度乏力,官官相护,人民无法监督政府官员。 2017年4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让家人“先富起来”是一些官员腐败的常态。我国《刑法》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发现少报财产,应该进一步核实多余的财产从何而来,拒绝说明来源的,则可能构成该罪。所以,若把官员财产申报不实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衔接起来,其威慑力定会大大增强。 财政部表示,联网的技术难度不大,难的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一人多户籍并不希望信息联网,也不希望公开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包括全球)金融数据链和资产交易数据庞大的财产信息,包括官员各种职位任期经手的业务和他人接触的大数据,后期家属亲朋全球是否有金融大数据跟踪防洗钱? 现在中国几乎是无官不贪,神州大地上房叔、房婶、房祖宗风起云涌,贪官及亲属名下或透过其辖下公司持有的房产,少则几十套,多则几百套,靠权力寻租获得的不义之财,有多少是透过财产申报查出来的?近年来被查办的“房叔”“房婶”“房姐”“房嫂”等贪官以及若干“老虎”,都曾经按规定申报,结果却被查出很多房产,少则十几套,多则几十套甚至上百套! 以超低价买房、接受房开发商的金钱贿赂、直接接受房产贿赂。几乎所有腐败官员,都是在案发以后才曝出数百万乃至数千万或数亿“家产”。 官员们的财产越来越多,贪污的金额越来越大,官员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凝固化、封闭化。他们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既得利益,至少不失去自己的既得利益,搞宪政民主会使他们失去既得利益,他们不会拥护宪政民主,搞财产申报,会直接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他们更不会拥护财产申报制。申报的财产必须是对自己有利的制度所允许的法律范围内的部分财产,对自己没利的财产,官员是不可能申报的,政府的官员因此彻底失信,政权的合法性会彻底流失,这就关系到民主宪政。 绝对权力财产绝对不能公示,因为分割权力,才能使官员财产公开。中国实行的官员财产申报与百姓热切期盼的官员财产公示有着天壤之别,前者是「家规」,后者是「法规」,官员财产如果不向社会公开,就无法形成监督,更遑论防腐反贪,连要求财产公示的维权人士都被判刑入狱。遏止“裸官”的腐败实行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必须充分发挥公民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以宪政民主方向的政治体制改革,只有限制权力,官员的财产才能进行实质性的公开,只有民主参与,老百姓、媒体有权查找官员财务情况,发现问题都可以提出质疑,官员财产公示,可以改变官员的特权思想,进而增进社会的公民意识和平等观念。 分权与制衡并不是西方特有的专利,而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根本手段。民主宪政最靠得住,民主才能人人行使监督的权力。宪政才能使官员不能滥用权力和腐败。台湾行,大陆也行。财产公示、财产申报都需要从权力分立着手,没有政治体制改革,官员财产申报就是一个摆设。 公众更希望看到各级政府像西方详细真正的收支公开,因为它是避免官员贪污、挥霍(反正不是我的钱,如果不能贪,就尽情挥霍,各单位防范新一年度财政预算更少)、维稳重要途径,政府收支里面有很多钱因权力不受监督的原因而被秘密侵占了。 拥有房产的居民没有人1亿,也有几千万,税务部门如果每年每家上门去收取几万、几十万的房产税,相信大部分都会拒绝缴纳,而且在税务部门决定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之前,大多数人会把存款转移到亲友名下。如果税务部门会同法院去上门强制执行,估计每年打死打伤的税务和法官执行人员数以十万计,这恐怕需要把中国现有的武警、城管全部编为税务警察,并且给他们配备世界上最强大的先进装备,才能弄得这些人倾家荡产。要百姓出这种钱,除非逼中国和百姓进入民主宪政国家,公众怎么可能准许某党养这么多人?连公款消费都要地方参议、下议院审批,谁会加入共产党专制压迫他人?更加不要说贪污受贿常态化。 一个多余存在的反人权反人道主义共产流氓犯罪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