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论】今年香港“最佳表演奖”横空出世
【粤语】唔知丑,扮晒嘢!
【普通话】恬不知耻地装逼!
【英语】Hong K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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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岛:认清楚!这是香港反对派“三步走”的乱港阴谋
2019-07-27 09:04:04 来源:微信公号“侠客岛”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信公号“侠客岛”
昨天夜间,一则香港国际机场传来的视频令人出离愤怒。 一名出站老人因为没有接受示威者的传单,遭他们围追堵截。他们对老人全程高声喊叫、挤撞并用激光笔照射。有人把一张黄色标语贴在老人后背,还有人挤撞老人后故意躺在老人脚下“碰瓷”…… 最终,老人被围堵在几百米外的公交站,被踩住行李箱不让走。一位浑身贴满侮辱性标语、穿黑色T恤、戴黄色安全帽和口罩的青年男子,要求“验伤”。叫来救护车后,居然是自己稳稳走上了救护车。 有朋友看完这视频后,告诉岛叔,禁不住浑身颤抖,“人生第一次起了杀心”。 和这次所谓“占领机场”一样,乱港的激进分子最近搞了一连串动作,闯入立法会,冲击中联办,甚至恐吓建制派立法会议员,污损人家父母坟墓,搞得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有人奇怪,他们不知道如此暴力、出格的言行会引起外界反感和民意反弹吗?为何还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罢手? 在岛叔观察看来,他们绝非莽夫,背后有着精明的算计。暴力恐吓也好,内外勾连也好,都是权衡利弊、步步为营,为了自己政治私利服务的。 试举一例。“反修例”发酵之初,反对势力就用了国际级的新媒体宣传手法,利用感性的方式,制作大量微电影、短片、海报、口号等等,内容既不负责任,也不准确,但却煽情有感染力,完全扭曲“逃犯条例”的原意。 这蛊惑了一些年轻人心思,他们以此打造所谓“反送中”的民意基础。 看,有需要时,他们也可以身段很柔软,如同和你道家长里短、提醒你下雨带伞的友善邻居。可一旦评估出来暴力博出位的获利空间更大,他们就瞬间撕下了面具。 了解香港政情的资深人士跟岛叔说,激进分子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反对派群体。凡是暴力冲击严重的地方,都有反对派议员的声音出现并为之护持。 他们心思缜密,有“高人”支招,在目前情势下,分三步走的思路渐渐清晰。这三步一环扣一环,最终剑指的目标——岛叔分析后你就明白了。 6月末,于G20日本大阪峰会举行期间,香港反对派在日本、韩国等媒体刊登广告,乞求外部势力干预香港问题(来源:港媒) 一 第一步就是给特区政府施压,反对派和激进示威者要求特区政府不检控违法示威者,已经拘捕的也要无条件放人。 他们的逻辑看似“有理”,因为宣扬“争民主”,法律就要对他们的暴行网开一面。 问题是,那还叫法治社会吗?暴徒在示威中早就搞出了格,跟“和平”二字八竿子打不着了。依法处理是法治最基本的原则。 这事激进示威者说了不算,保持“同情”的外部势力说了不算,只有香港法院才有发言权和裁量权。 有人说,反对派在修例已经无限期推迟的情况下,还迟迟不肯收手,就是想继续“打赢这一仗”,为自己将来打造一张“护身符”。暴力活动只要有所谓争民主、求自由的“外衣”,就拥有司法豁免性质,不会被追究。 他们早就想立这种“规矩”了。此前黄之锋等3名违法“占中”分子冲击特区政府总部广场,事实清楚,因此被上诉庭改判入狱。而部分反对派人士为其喊冤,说他们属“政治犯”。 2017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改判三名2014年非法“占中”分子入狱监禁6至8个月。原审中三人只被判进行社会服务或缓刑,无须入狱,香港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遂提出刑期复核(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反对派就这样误导民众,将反法治、护暴力包装成一种惑人的“道义”。 对此特首林郑月娥明确进行了澄清和回应,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但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这是两码事。 由此可见,特区政府决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对激进分子让步,因为香港的法治不答应。 如果打错算盘,试图用闹得更大来为自己脱责,只能让自己罪上加罪。香港长期积累的法治根基仍在,墙角没那么好挖。香港市民希望社会平安、有秩序的强烈意愿没有变,施暴者已经引起越来越多香港市民的反感。 二 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如果特区政府迫于压力,在不检控违法者上让步,就正中下怀。第二步自然就胜利在望,那就是,打击特区政府的管制声望。 反对派以及部分激进分子跟特区政府对着干,也不是一次两次,一天两天了。 去年12月,林郑月娥出席立法会质询,多名反对派议员在会议厅手持横额及标语,高叫口号滋事。由于无法控制会场秩序,林郑月娥的问答会环节被迫取消。 2018年12月5日,香港反对派议员滋事导致特首答问会取消,此次事件系林郑任内第一次发生(来源:大公报) 上个月14日的立法会财委会会议上,反对派议员将处理拨款的会议时间都花在指骂政府处理“逃犯条例”的手法上,并且扬言“未解决争议前,不应举行财委会会议”。 最后会议中止,积压的拨款申请无法处理。44项涉及760亿港元的民生拨款项目被积压,包括涉及4座医院重建、横洲4000个公屋单位的工程及公务员加薪等民生项目。 这次也不例外。部分反对派和激进分子遥相呼应。他们现在闹的欢,就是想瘫痪特区的权力机构,一方面可以指责特区政府和特首“无能”,让他们对乱局负责甚至下台一鞠躬。 另一方面,幻想街头运动、暴力冲击那一套发展成无政府主义,成为香港实际政治权力的来源,让“一国两制”的实践运转失灵。 2019年7月13日,香港反对派人士发起所谓“光复上水”反水货客游行,在商场内殴打香港警察 (来源:文汇报) 问题是,瘫痪特区政府,争夺管制权,无异于痴人说梦。“一国两制”不答应,中央更不会答应。 有关部门已经多次重申,中央政府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和林郑月娥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这种一锤定音的宣示,早就应该惊醒某些人的迷梦。 香港示威者在商场内殴打警察 (来源:文汇报) 三 说到底,反对派和激进分子无论使用什么障眼法,其立足点和出发点骗不了人。只要想明白看清楚,就可以揭开其“政治画皮”。 因为有人杯葛,拨款申请积压无法处理,香港立法会财委会主席陈健波痛批有人要“搞乱香港”。他明确指责说,煽动暴力的人为了选票什么都做得出来。 选票,是如意算盘的第三步。从政治现实看,今年11月将会举行区议会选举,明年将举行立法会选举。 要聚拢人气,似乎没有比暴力更吸睛的了。即使特区政府从法治出发,不答应释放犯法者,坚持依法办案,他们也可以诉诸“抗争悲情”。吸引不明真相的民众的关注,和国际势力的“道义”干预。 7月1日,香港反修例示威者暴力冲击占领立法会 (来源:大公报) 从非法“占中”到如今的冲击立法会和中联办,部分激进反对派总有一种迷思。认为争取民主无罪、暴力反抗有理,会得到民众的同情甚至认同。 有了这种认同,反对派可以谋求在立法会选举占多数,然后继续倡导绝对意义的所谓“双普选”。 如果他们要求的版本成真,是否爱国爱港人士担任特首就无法确定,“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实践也会成为字面空言。这种宪制危机,真的是无法承受之重。 问题是,他们不长记性。2015年11月香港第五届区议会选举,正是在2014年违法“占中”失败、政改方案被反对派“捆绑”否决之后。这次全港性选举中,暴力牌无效,悲情牌无效,爱国爱港阵营成为最大赢家。 “沉默的大多数”用手中的选票向激进反对派说“不”。因为选民求发展、求安定、重民生、厌倦政争和泛政治化。谁能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市民的切身利益,谁对香港的未来负责任,谁才是受人拥护的真正的爱港者。 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反之,炫耀暴力,打开魔盒,砸人饭碗,伪善骗票,机关算尽,那一套早晚要破产。 文/商羊君子 编辑/宇文雷格
【鱼论】香港的汉奸和卖国贼一旦掌握立法会多数,不知道他们会以多少价格,把香港贱卖给美国。 望长城内外:警惕香港反对派瞄准下一届立法会选举 时间:2019-07-27 09:01 •来源: 察网 •作者: 望长城内外 【核心提示】目前,香港特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权力机关,行政和立法机关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和香港特区立法会基本由建制派所控制,而司法机关特别是香港特区的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则基本由外籍或双重国籍的法官所主导。其中,终审法院的绝大部分法官是外国籍或双重国籍(其中具有英国籍的法官超过80%)。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半数的席位,将控制香港特区的立法权;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席位,将绝对控制香港特区立法会,从而对香港政局产生严重影响。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的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注明来自察网(www.cwzg.cn),微信公众号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2019年6月以来,香港反对派多次组织大规模的游行示威,并包围冲击打砸香港特区政府总部、立法会和警察总部,7月21日更是悍然包围冲击涂污中联办大楼。香港反对派究竟意欲何为?有媒体分析指出,香港反对派这一次大闹香港,主要是瞄准了下一届立法会选举。 一、香港特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区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3月15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特区第六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将于2019年11月24日举行。根据以往做法,第七届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也将于2020年9月举行。 香港区议会,全称“香港特区区议会”,是香港地区层次的议会,职能是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并参与地区管理事务。根据香港《区议会条例》,区议会由民选议员、当然议员(新界9个区的乡事委员会主席)和委任议员3种议员组成。香港18个分区均有其区议会,现共有529名区议员,每届任期4年。香港区议会虽然是香港议会制度的一部份,但并不具有现代议会最重要的两项权力:立法和审批政府公共开支的权力,因为香港并没有区域性的法律及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有关地区管理和其他事务的咨询,或负责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服务。”】 可见,香港特区的区议会只是一种“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因此,香港反对派感兴趣的主要是下一届香港特区立法会的选举。 《香港基本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第五十九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八十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 由此可见,香港特区立法会与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特区的司法机关一起,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区的政权。 《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目前在任的第六届香港特区立法会共70名议员,是在2016年9月4日选举产生的。选举分为地方选区选举和功能界别选举两个部分。其中,香港岛、九龙西、九龙东、新界西、新界东等5个地方选区选举产生35名议员;28个传统功能界别选举产生30名议员,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举产生5名议员。在此次选举中,建制派阵营共获得41个议席,约占总议席的60%。 香港特区立法会具有重要的法定职权。 《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香港特区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法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 (二)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 (三)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 (四)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 (五)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 (六)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八)接受香港居民申诉并作出处理; (九)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十)在行使上述各项职权时,如有需要,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和提供证据。”】 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关系,《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第五十一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如拒绝批准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行政长官可向立法会申请临时拨款。如果由于立法会己被解散而不能批准拨款,行政长官可在选出新的立法会前的一段时期内,按上一财政年度的开支标准,批准临时短期拨款。”】 从《香港基本法》以上条文的规定可以看出,香港特区立法会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在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核和通过,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制约作用,并且具有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权力。 二、如果反对派控制了香港特区立法会将会对香港政局产生严重影响目前,香港特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权力机关,行政和立法机关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和香港特区立法会基本由建制派所控制,而司法机关特别是香港特区的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则基本由外籍或双重国籍的法官所主导。其中,终审法院的绝大部分法官是外国籍或双重国籍(其中具有英国籍的法官超过80%)。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半数的席位,将控制香港特区的立法权;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席位,将绝对控制香港特区立法会,从而对香港政局产生严重影响。 一是反对派可根据需要任意制定、修改和废除香港的法律 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是香港特区立法会最重要的职权。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半数的席位,就可以根据他们的政治需要,对香港特区原有的法律进行修改甚至废除,并制定新的法律。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席位,就可以推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发回重议的决定,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迫使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者解散立法会。而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如果在立法会解散后的选举中,香港反对派再次夺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席位,那么行政长官要么被迫签署公布原案,要么就得辞职。 二是反对派可通过审核财政预算来“卡”特区政府,迫使其听从立法会的指挥 根据政府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是香港特区立法会重要的职权,如果香港反对派控制了立法会,就可以通过审核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等来“卡”特区政府,迫使特区政府在一些问题上听从立法会的指挥,否则就在财政上“断供”,逼迫特区政府关门。 三是反对派可以控制或架空行政长官任免特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权力 《香港基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第九十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就是说,行政长官在任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时,须征得立法会同意。如果立法会不同意,行政长官还不能任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由此可见,如果香港反对派控制了立法会,对于他们不喜欢的法官,行政长官就难以任命;而对于他们喜欢的法官,行政长官想免也免不了。这在实际上是控制或架空了行政长官任免特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权力。 四是反对派可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从而引发“基本法危机” 按照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尔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任命。其候选人由不少于150名选举委员联合提名,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因此,按照现行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下一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很有可能仍然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 但如果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席位,就可能以某些理由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提出弹劾案后,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此时,如果中央人民政府不同意香港特区立法会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提出的弹劾案,就有可能引发“基本法危机”。 从目前情况来看,香港反对派在下一届立法会选举中夺得超过三分之二席位的可能性很小,但夺得半数左右席位的可能性则比较大。因此,即使香港反对派只夺得超过半数的席位,也将控制香港特区的立法权,从而对香港政局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我们应及早谋划,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团结、发动和依靠香港爱国爱港阵营及广大民众,努力打好今年11月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选举,特别是明年的第七届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战役,坚决粉碎反对派夺取香港特区立法会控制权和香港特区立法权的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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