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准备全城戒严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晨(27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及會否動用《緊急法》處理修例爭議。林鄭月娥表示,港府目前仍有信心可自行處理社會紛爭,而自行處理最佳基礎是法治基礎,「我們有責任為盡快止暴制亂,去用香港法治手段,包括我們的法律,但一定會依法辦事,大家可以放心」
香港《緊急法》即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22年由港英政府定立,1999年港府修订确立,主旨是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有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情況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紧急规例凌驾于所有现存法律,特首有权全面控制领海,港口,陆地交通和人流,征收管制各类物资,社会进入戒严管制状态。
据闻,港行政会议今晨已通过起草制定紧急规例。 因为,本周示威力量已决定连续举行大型聚会,8月31日将制造高潮,威胁使用更大暴力,逼港府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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