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準備全城戒嚴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晨(27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及會否動用《緊急法》處理修例爭議。林鄭月娥表示,港府目前仍有信心可自行處理社會紛爭,而自行處理最佳基礎是法治基礎,「我們有責任為盡快止暴制亂,去用香港法治手段,包括我們的法律,但一定會依法辦事,大家可以放心」
香港《緊急法》即現行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22年由港英政府定立,1999年港府修訂確立,主旨是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認為有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情況時,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緊急規例凌駕於所有現存法律,特首有權全面控制領海,港口,陸地交通和人流,徵收管制各類物資,社會進入戒嚴管制狀態。
據聞,港行政會議今晨已通過起草制定緊急規例。 因為,本周示威力量已決定連續舉行大型聚會,8月31日將製造高潮,威脅使用更大暴力,逼港府低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