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戒严法831见
关于香港实行《紧急法》,今天进入大造舆论阶段。媒体披露,8月初港澳办即提示,香港自行处理暴乱还有《紧急法》可用。港府和行政会议其后已反复讨论,认为可作为解放军出动前的中间方案。 之所以公开讨论起来,是因为香港即将进入更高紧急状态。
反送中運動,上周末示威者和警察的行動雙雙升級,发生首次鸣枪事件。未來一周,三場大示威待发,分別是民陣「八三一遊行」、機場「和你飛2.0」示威、十間大學「百萬大道罷課集會」。
动员力量最强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宣布要在8月31日再度發起反修例遊行。這場遊行有兩大燃點,一是遊行以大陸駐港中聯辦為目標;二是遊行的名稱叫「人大八三一落閘五周年」遊行。因為五年前中國人大關於香港政制改革的決定,被指是關上普選政改之門,觸发了當年的占領運動。民阵此次游行摆明要续前缘,要求双普选,剑锋直指北京中央。 「和你飛2.0」示威要再闹机场。十間大學「百萬大道罷課集會」要罢课两周,为示威输送骨干,还要无限期继续,云云。
而本月26日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北京閉幕,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表态「八三一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具有法律效力,香港必须遵守,对民阵的要求关门。加上林郑特首回绝黑衣派五大要求,831大游行是险上加险。 港府和行政会倾向看831事态如何来决定《紧急法》的实行。 示威派也在估量紧急法的分量,后果。
林郑在27日行政会议前对媒体发表讲话时,被问到是否会引用紧急法处理目前的局势,她没有否认。于是今天各大报纸开始发表各党各派的意见,各方处于造舆论的阶段。
1922年港英政府订立的紧急法只需港督和行政会依照公共安全判断即可引用,无需立法会审议,有效期也由港督决定。紧急法给与政府无限权力,可修改和订立任何条例,既存法律已不在话下。此法1999年经特区政府和两会修订确认,成为特区法241章而有效。
覆蓋範疇甚廣的《緊急法》條文可授權執法人員逮捕及搜查處所、管制刊物,通訊和運輸、沒收財產,修訂或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根據緊急法訂立的規例,違者最高可囚終身。
香港上一次引用緊急法,是港英政府1967年7月頒布9項即時生效的緊急法令,規定法庭審訊有權禁止公眾旁聽、查封屋宇、警方有驅散集會的權力,政府可禁止舉行私人及公開會議;港英的緊急法令甚至規定,3個人以上聚集也可被控「非法集會」,授權毋須任何理由拘押犯人,拘押期可達1年,以對付在幕後「煽動騷亂」者。
有英国案例在先,反对《紧急法》的英美派有些被动。若说影响香港形象和经济,三个月的暴力早已影响大大了。 若说港英实施紧急法是50年前的事,太古老了,那么13世纪的《大宪章》,200年前的美利坚宪法至今还是伟光正。
只是香港草民要见证大动荡,大改组了, 831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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