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10: 25-42」“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在路加福音第十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当主耶稣在教导门徒的时候,“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律法师”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夫子”表明他看待耶稣不是基督,而是教导人的“师傅”(约3:2)。他认识“永生”的重要性,也承认在自己里面没有“永生”,但他认为“永生”是可以靠“作什么”来赚取的,但他不知道该“作什么”。“承受永生”就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 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人不愧是律法师,他引用申命记6: 5和利未记19:18的话,其回答可谓是无懈可击。“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但有谁能真正做到爱神爱人呢?有谁在这完善的律法面前问心无愧呢?律法师本该俯伏在耶稣面前,为自己无力遵守神的律法而恳求主的怜悯。可是这位律法师却反其道而行之,他知道自己不能尽心、尽性、尽力、尽意地爱神,也根本没有过爱邻舍如同自己。但为了“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意思是谁是那配得我“爱人如己”的“邻舍”?“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耶路撒冷的地势比耶利哥高1200多米,所以说“下耶利哥”。两地之间相距约27公里,沿途尽是多岩石的旷野地带,常有盗贼出没。“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祭司”是对神的百姓负有训诲、教导律法的责任,他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安危,也可能为了避免触着死尸,致沾染污秽(利21:1),就弃这人于不顾。“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利未人”指利未支派中祭司以外的人,他们的职任是协助祭司处理圣殿的事务,同样“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撒马利亚人”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无论在血统和信仰上都不纯正,根本不纳入他们的“邻舍”之列。然而就是这位撒马利亚人“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油”能止痛,“酒”能消炎。“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意味着撒马利亚人自己必须走路。“店”即旅店。“二钱银子”,是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两天的工资,够在小旅店食宿月余。这位撒马利亚人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于是主耶稣就问律法师:“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意思就是:你照样去爱吧,爱才是“承受永生”的先决条件。这个比喻指出,犹太人的宗教领袖虽然口口声声说遵守律法,但对律法总纲爱神与爱人,却完全没有作到,反而是犹太人所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却真正的实践了这律法。接着“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祂到自己家里。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祂的道。”马大爱耶稣,她愿意接待耶稣到家里来,并且伺候耶稣。而她的妹妹马利亚没有作什么,只是坐在耶稣的脚前安静听耶稣讲道。因“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这是马大埋怨的话。“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可见马大问题不在于事奉多少,而在于“思虑烦扰”,就失去了在主里该有的平安。服事主是福分,而“在耶稣脚前坐着听祂的道”,得着的是上好的福份。为此,愿我们今天都像马利亚那样,选择上好的福分,真正渴慕耶稣,聆听主的真道!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