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惡園戶的比喻>
讀經「路20: 9-18」“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在路加福音第二十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講了兇惡園戶的比喻,以及回答納稅給凱撒的問題。主耶穌在兇惡園戶的比喻中說到,神租給以色列人葡萄園,就要從他們當中收到果子。所以“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凌辱他,叫他空手回去。又打發第三個僕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在歷史上,因猶太人悖逆神,敬拜偶像,不遵從神的律例典章,神就差遣先知警告他們,叫百姓們悔改,勸他們從錯誤中出來。可是他們反而羞辱、逼迫、殺害先知。先知以賽亞被他們鋸死,撒迦利亞被他們在殿裡殺死等等。但神很有耐心,被他們趕走或打死一個,神又打發一個僕人去,可是園戶還是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以色列人這樣對待神差來的先知,以他們犯的這些罪,神把他們全部除滅都不過分。但是神還是寬容他們,還是想挽回他們,“園主說:‘我怎麼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我的愛子”就是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猶太人中間。可是猶太教的領袖卻拒絕祂,並“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主耶穌就是被釘死在耶路撒冷城外。神是慈愛的神,但也是公義的神,當神給了罪人充份悔改的時間,若是罪人仍不悔改,神就要實行公義的審判!因此主耶穌就問:“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主還是希望這些宗教領袖們棄邪歸正,可惜他們還是不知悔。因此主說:“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今天神也一再差派祂的僕人來勸導我們,要結出悔改的果子。我們若不聽,這也是拒絕。我們雖然沒有打人殺人,但是拒絕主的心意,也同樣交不出果子。因此今天都要警醒,不要作兇惡園戶而被主除滅,而是要珍惜神的恩典和重託,要結出悔改的果子。接着主耶穌就用詩篇118: 22-23的話來提醒他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主就是被他們棄絕的那塊房角石。因為他們棄絕祂,主又嚴厲的警告他們說:“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這“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是警告那些拒絕耶穌基督的人,他們在耶穌的石上,“必要跌碎”,這是咎由自取。“這石頭掉在誰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是指將來當審判的王,駕着雲彩從天而降時,那些堅決拒絕救恩、死不悔改的人,就要被這石頭“砸得稀爛”,神的審判是極其嚴厲的,最終他們要承受永火的刑罰,而哀哭切齒。所以今天我們都要趁着主還沒再來之前,要把我們信仰的根基建立在基督這個大磐石上, 讓祂作我們生命的救主,這樣將來我們就不會被砸得粉碎,而是能承受神的國!而此時“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着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主沒有回答可以,或是不可以,因為無論主怎樣回答,他們都可以找到把柄來陷害祂。如果耶穌說“可以",就會遭到猶太人的痛恨,因猶太人不願上稅給凱撒,法利賽人馬上就可以對百姓說,這個人是一個賣國賊,他怎麼可能是彌賽亞呢?他怎麼可能是我們的救主呢?如此百姓就不會信耶穌了。如果耶穌說“不可以",他們就可控告祂反叛羅馬政府,說耶穌在聳動人,叫人不要納稅給凱撒,這樣他們的詭詐必定得逞。“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當時通用的羅馬錢幣,一面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另一面則用拉丁文刻着凱撒的字號。耶穌就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主耶穌的這句答話,不但智慧地迴避了這些人所設的陷阱,它也是一個很深,很寶貴的屬靈教訓。這是說到,人的義務和對神當盡的責任,兩者之間互不衝突。所以主的話不僅是對他們說的,也是對我們說的。每一個屬神的人都有神的像和號,因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我們也有神的記號,就是聖靈的印記,我們就要將自己歸給神。而這些法利賽人,他們本來是屬神的人,可他們卻離棄神,歸給了撒但!最後“他們當着百姓,在這話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但願我們今天都能明白主耶穌給我們的教訓,並且要把一切屬於凱撒的,都歸給凱撒。我們要把自己,連同我們現在所有的一切,都當歸給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