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夷原不滯胸中,何異浮雲過太空!夜靜海濤三萬里,月明飛錫下天風。 浮世吾身外,勞生逆途中,誰能一雙眼,豁盡十方空。 列位,中國是一個“問題”製造大國,中國製造的所有“問題”,諸如香港問題、台灣問題、南海問題、民族問題………源於中國是個領土分裂、民族分裂、精神分裂、人心撕裂的國家。 這一系列問題只能、只有在世界範圍內尋求解決。中國自己解決自己問題的時代,早就一去不復返了,那是在大清帝國之前哦。 “香港問題”已經成為世界問題。中國共產黨流氓政權的倒行逆施,引起世界公憤。香港問題起因和導火索有三: 1、《習近平和他的女人們》;2、習主席皇帝不僅沒有”搞好”美中關係,反而越搞越糟,中國從【中國共產黨流氓政府】一路下滑到【21世紀邪惡帝國】;3、更為本質的原因是:一國兩制是放屁,放屁不能收回去。最終的解決辦法只能是【解鈴還須繫鈴人】。 10月5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公開批評香港實施的《禁止蒙面法》是針對特定人群、削弱公民集會自由權利;敦促香港政府立即就暴力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巴切萊特當天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聯合國針對香港當前示威活動引發的嚴重暴力事件感到不安,同時為警員和示威者受傷,包括新聞記者和抗議民眾遭警方射擊感到震驚,香港政府因立即進行有效、及時、獨立及公正的調查。巴切萊特強烈譴責示威活動中所有的暴力行徑,並呼籲各方恪守和平、非暴力原則。 ��
【《禁蒙面法》生效,港人“全面蒙面遊行”】 10月4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生效,10月5日港人再發起“全民蒙面遊行”。 【超市歇業、地鐵停運、銀行關門】 超市歇業了。原本在周末熙熙攘攘的香港當天人車稀少,地鐵全線停運,多間銀行、大型超市和商場歇業。有市民稱氣氛“如同戒嚴”。下午開始,多區發生抗議活動,入夜警民衝突再現,破壞持續。 •禁蒙面法”:遏止香港示威浪潮的靈丹妙藥還是火上澆油; •香港“禁蒙面法”周六實施,觸發多起抗議示威 暴力升級。 繼10月4日多區地鐵站、中資銀行、店鋪等遭到破壞後,香港周六除機場快線以外,其他鐵路路線全日暫停,包括輕鐵。 滙豐、渣打、中銀香港等多間銀行宣布部分分行暫停服務,或只能提供有限服務。 包括百佳、屈臣氏在內的大型連鎖商戶,宣布全港店鋪休息一日。不同區的宜家家私下午陸續關門,個人護理產品連鎖店萬寧下午2點關門,惠康超市和7-11便利店下午5點暫停營業。 •30多歲的李小姐對BBC中文稱,今日因宗教聚會從九龍來到港島。有同伴很擔心的問她,是否能趕到,交通怎樣,是否需要開車接送。聚會也提早結束,害怕無法回家。 她說,“很明顯,今天簡直就像戒嚴。” 【蒙面遊行持續】 下午2點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她形容昨晚發生了“極為恐怖的暴力事件,蒙面暴徒極端的行為令人震驚”,造成的破壞“前所未有,令人髮指。” 林鄭月娥稱,這些行為說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已受到廣泛危害”,也正是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的堅實理據。她呼籲大家支持政府“依法制暴,與暴徒割席”。 電視講話尚未結束,成百上千名戴口罩的市民已經由銅鑼灣起步,向中環方向行走,反對實施《禁蒙面法》。沿途高喊“香港人,反抗”、“蒙面無罪、抗爭有理”、“解散警隊”等口號。 •25歲的吳先生從新界搭巴士來到港島示威。他對BBC中文說,自己之前並未積極參與抗議活動,但昨日見到政府實施《禁蒙面法》感到非常氣憤,因此這次專門戴口罩出來抗議。吳先生說,“逃犯條例的問題還未解決,現在又訂立另一條惡法,根本解決不到問題。” 他說,身邊確實有朋友因為《禁蒙面法》而害怕同行,但他認為,如果大家都這樣想,無法推動社會改變。 •21歲的示威者余小姐也戴口罩從銅鑼灣行至中環,她對BBC中文說,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只會令之前反抗的民意升溫,令一些原來不上街的人出來抗議。“要讓政府知道,我們是不會害怕的。” 她還擔心,一旦第一次引用緊急條例,接下來可能衍生更多問題,比如宵禁,或訂立23條。 在九龍,有市民下午由尖沙咀出發,沿主幹道彌敦道遊行示威。有戴口罩的市民在廣東道、海防道等地手拖手築起人鏈,高喊口號。 入夜,一些市民在上水、旺角、深水埗、黃大仙等多個地區集會。有人破壞中資商店及連鎖麵包店的閉路電視,還有示威者設置路障,與防暴警察對峙。 【《禁蒙面法》無助解決暴力,解鈴還須繫鈴人】 •在元朗大馬路有便衣警察與人爭執後被圍毆,該警察開槍發射實彈,擊中一名14歲少年大腿。該少年被拘捕,目前身體狀況穩定。警方記者會稱,開槍“合法合理”,並形容有暴徒向警察投擲汽油彈,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開槍。 •港鐵10月4日公布,83個重鐵車站及42個輕鐵車站遭到破壞。被破壞的設施包括,800部出入閘機、500部售票及八達通增值機、400部輕鐵八達通處理器、700部閉路電視、12部升降機等。 •10月4日當晚受到破壞的還有部分中資銀行的分行設施、一些中資店鋪等。 •香港市民李小姐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從7月1日示威者破壞立法會開始,就認為政府應該“及時逮捕搞破壞的人”。但她認為,政府實施《禁蒙面法》沒有必要,無助解決暴力。 她說,從昨晚發生在不同區的破壞行為已經可以見到,政府實施《禁蒙面法》的舉動“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她反問,“這般人(示威者)根本什麼都不怕,怎麼會怕你現在立一條不可以蒙面的法例?” •另一位市民吳先生稱,用《禁蒙面法》打擊暴力的效果很低。他說,“普通傷人罪可判一年,蒙面也判一年,那為何不繼續暴力抗爭?” 他不認可暴力行為,但認為【解鈴還需系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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