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活在加拿大的新移民,都有邀请自己的父母访加的经历。一方面请父母帮忙照顾一下小孩,另一方面也希望父母体验一种全新的环境和生活,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以弥补自己不在国内照顾他们的缺憾。可是,让人无法理解并万分气愤的是,这样的邀请常常被拒签。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一个人在未判决之前都是无辜的。所以我们会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毒枭、黑帮分子、刑事嫌犯,在犯罪之后还可以西装革履招摇过市。可是有一种“判决”你没有申辩、上诉的权利,这个“判决”结果无法改变而且一直记录在案。这就是签证结果。其理由,如“移民倾向”大概是世界上最莫须有的罪名。这种行为对申请人和邀请人都是巨大的侮辱和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
为什说是侮辱?因为这些自以为是的猪们,不相信我们的经济能力和道德准则。他们首先假定我们是LIAR,然后用几十年不变的眼光看你的材料,用一套过时的歧视性的标准来作为判断的依据,其结果自然难以体现客观公正。近几年移民的经济能力与十几年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守法守信更是我们在这个新的环境最基本的准则。他们无视最新的变化和我们提供的事实,做出否定性的判断,难道不是一种侮辱吗?
为什么说是侵犯人权呢?父母和子女不能再一起,祖孙不能相见,骨肉分离这难道不是侵犯人权吗?这些在如此尊重人权的国度长大的猪们,不知道受到的什么样的TRAINING,冠冕堂皇的做出践踏人权的行为。
还有,为了顺利获得签证,我们常常得到的建议是只签父母中的一方。你不觉得这是将另一方当 做人质吗?而且事实是这种签证成功率就是高呀!这就是被这些猪们逼的。我们选择在这里生活,难道就不得不遭受这样的待遇吗?更何况连累我们的父母。
可悲的是,我们除了在这里痛骂他们是猪以外,改变不了任何事情。这些高级的猪们是加拿大行政系统中最不受监管和约束的,这也是他们变成猪的原因。
有一句经典的话叫绝对的权利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在签证官这里就是绝对的权利意味着绝对的滥用。
(之所以在这里痛骂签证官,是因为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彭姓的新移民,因家遭不测,请母亲过来帮忙照顾小孩,惨遭冷血拒签。支持彭先生及其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