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言論自由 曾有人反對東海說,你常罵中國沒有言論自由,罵了二十年,也沒見你掉一根毫毛。 答:刑法煽動罪的存在,是文字獄的法律證明;無數異議人士被迫害和判刑,是思想罪的事實證明;高高的防火牆,龐大的監控隊伍,無不昭示着信息封鎖、言論監控、異議防範嚴厲。這些都是馬邦沒有言論自由的鐵證。馬幫防民之口,防民之眼,以言治罪,剝奪人權,鐵證如山,夫復何疑! 言論自由是需要法律保障的。東海沒被逮起來,屬於特例,無法否定言論罪、文字獄的存在。這只能說明,在後極權時代,政治和法律的不確定性比較大。何況東海曾經是老茶客,至今常被網絡封口,大多數言論無法在國內媒體和網絡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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