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郑淑玲案覆范太助理来电
刘先生;
谢来电,对郑小姐的个案, 大联盟"有以下几点看法;
其一∶身份,华侨和港人双重身份,克服重重阻力,投资改革开放。政治无罪、爱国无罪。
其二∶在合法司法程序内,完全胜诉,无懈可击。
其三∶在司法程序外,以一纸非法 密令",拒执行二十年,彰显司法腐败。
其四∶此案虽经内地法学界,人大,政协内德高望重人仕及传媒呼吁,高法 岿然不动",非国家领导人督办,无人有力拨乱反正。
其五∶此案对方是政府,是共产党抢钱,共产党吞掉的,不会再吐出来,这是铁律。
范太是郑小姐最後的希望。中联办那边,郑小姐和许\许\多多申诉人一样,重复的材料己经堆成山了,为了环保还是免了吧。
我和郑小姐、薛先生曾一起拜访一位女性现任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提起中联办她拍案而起,怒斥信访负责人是骗子,当塲我们都 呆了,事後想想这位代表也不过是实话实说。
至於刘先生所指的 进步",我们从小喝 狼奶",在 红旗下长大",听到的 进步"太多太多,见到的却都是负面的,经历的又都是让人愤怒的,所以,它去 进它的步",我们还是公民抗争,给自己留点尊严吧。
薛先生告的不是 范太",是 常委",无论是 张太" 李太"都要告。为的是申诉机制,有了申诉机制,人大代表才有实权,人民才能看到点希望,才会尊重人大代表。我们和 范太",和任何一位人大代表有私怨吗?没有!
港人申诉(内地)机制大联盟 主席 黄奕金
秘书 薛寳仁
(代行)
200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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