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对世人的定罪>
读经「罗3: 9-18」“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罗马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神对世人的定罪。首先使徒保罗综合了以上的论据作出结论,这结论就是: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这就是说:普世的人都在罪恶之下,所以“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这是神对世人的定性。因为真正的义人乃是完全合神的心意,能遵守神一切的律法,没有罪性,不犯罪的人。自从人类的始祖亚当堕落后,罪就从一人入了世界,所以这世上就没有不犯罪的人,罗3:23说: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紧接着使徒就引证旧约圣经,揭发人性里各种各样的罪恶,证明世人都在罪恶之下,所以这并不是保罗个人的见解,而是神早已对世人的定罪,因世人都在罪恶败坏之下。使徒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这些经文是引用诗篇和以赛亚书等处所记的,不过使徒不是逐字引用,而是把这些经文的精义融会贯通之后,再按照神的启示写出来。世上虽有看来比较好的人,但按神的标准,没有一个义人。虽然人在神面前所犯的罪大小不同,种类不同,方式不同,有明显的,有隐藏的。但人在神面前都犯了罪,所以说:没有一个义人!圣经中也有被神称为义人的,就如:挪亚、亚伯拉罕、摩西等。这些人也是罪人,而他们被神称为义人,是因他们信神。今天我们这些罪人能被称义,也是因信,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因此我们都要感谢赞美神。另外在神的眼中,也“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不但外邦人中没有行善的,犹太人中也没有,因为“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人在寻求神的事上也是无知的,不能领悟属灵的事。他们的脚步偏离了神的正路,以致他们所有人为的虔诚与宗教礼仪,都变得毫无价值。他们在信仰上偏离正路的结果,使他们在道德上也日渐败坏。他们的口像敞开的坟墓,常发出死亡的气息,败坏听的人。对我们基督徒来说,我们说话一定要谨慎,要说造就人的好话,说诚实话,不可随便说闲话说假话,因为主耶稣警告我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保罗又揭露、指出人的全然败坏的表现,那些人藏着各样的诡计阴毒,使人受损害。他们手所作的是杀人流血的事,脚所行的是“残害暴虐的事”,且因经常行恶,使他们不知道如何走平安的路。他们只知道用犯罪方法求肉身的满足,从未领略过心灵得着平安的美妙经历。因为这些人“飞跑”地毫不迟延犯罪行恶,可见罪人完全被罪恶辖制,不犯罪是不可能的,犯罪成了一种生活。箴言如此刻画:“这等人若不行恶,不得睡觉;不使人跌倒,睡卧不安。因为他们以奸恶吃饼,以强暴喝酒。”(箴4:16-17)那么世人为何会堕落到如此可怕的地步呢?答案就在于:“他们眼中不怕神。”一个不怕神的人,行事全凭自己心中所好,自然便会做出许多败坏的事来,而堕落到可怕的地步。这些人从心底抵挡神,无法无天,过着不敬虔的生活。就如埃及王法老,他是“眼中不怕神”的人,所以他经历神迹也还是抵挡神。耶罗波安是“眼中不怕神”的人,所以他敢制造金牛犊引诱以色列人犯罪。还有加略人犹大是“眼中不怕神”的人,所以他为了30块钱就敢出卖主耶稣!今天那些挂名的信徒,就是那些嘴里说信神,心里却不怕神的人,他们肆意犯罪而不思悔改。所以我们都要常常省察,我是这样的人吗?这段经文向我们揭示了人性的本相:人心诡诈,世人都是罪人,都陷入罪的权势之下。因此使徒的结论是:“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谓律法以下的人,应该是指旧约下的犹太人,但也可以指一切在神公义之要求下要被定罪的人。犹太人固然在律法下被定罪,但即使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也在“良心的律法”下被定罪。犹太人以为他们有神所赐的律法,所以比外邦人强,其实律法正好塞住他们的口,使他们无可分诉地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这是把律法的功用深楚地指明出来,律法主要的功用是叫人知罪。人通过律法,就能看到自己违背了律法,知道自己犯了罪。律法也让我们知道靠自己的力量,不可能摆脱和战胜罪。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认识到这一点,承认这一点的。人往往过份相信自己,认为自己行,不愿意承认自己不行,不愿意直面自己的败坏。就如当时以色列人是多么的自信,“百姓都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8)但是他们连四十天都没坚持住。在信誓旦旦之后,他们几乎是立即就忘记了他们的决心,忘记了他们的誓言,造了一个金牛犊来拜,违背了神的律法。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的决心能坚持多久呢?因此保罗用了如此大的篇幅来论证这些不是随随便便的,如果人不知自己有罪,怎能渴望拯救呢?如果人不知依靠自己和律法必然失败,又怎么肯投靠基督和恩典呢?所以这里的结论也提醒我们,既然人的肉体都是败坏邪恶的,因此没有一个人能靠行律法而称义。既然人不能凭行律法称义,就当及早放弃此路,不再盼望改良自己,转而单单的信靠主耶稣,而被称义。为此,愿每一个人都要知道,罪人唯有靠信耶稣而称义,这是唯一的出路,因为“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我们“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