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张庆伟书记: 这三年,我终于想明白了,我感谢黑龙江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将辛龙华犯罪集团查实了。但为什么保护伞查没了?套路贷查没了?我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提出异地管辖,但迟迟未落实,我早就对牡丹江检察院和转隶到牡丹江市监委的这伙办案人不信任了,但他们继续办案,继续充当着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一个完整案件,割裂成若干个小案件,人为错过办案时机,取证故意制造瑕疵。更可恨的是牡丹江检察院竟然将“案子王”束玮给放出来了,帮助他毁灭证据、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这才是这个案件三年来迟迟没有查实的根本原因,就是牡丹江检察院在充当束玮、王颖欣与辛龙华犯罪集团的保护伞! 请看犯罪集团头子辛龙华本人录制的与众多保护伞通话的犯罪录音证据与线索,为什么不查? 一、出资分红型、纵容包庇型、阻挠查处型为什么不查? 1. 在辛龙华的资金账目上有束玮、省委领导司机张海涛将巨额资金长年委托辛龙华发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的证据明细,为什么不查? 2. 辛龙华将诈骗赵树斌的三百多套房产在广发银行骗取贷款4000万元,转手即交给束玮情妇王颖欣使用,用于王颖欣、辛龙华等人发放高利贷、购买群力景江西路1636号门市房产等。检察官们却说束玮与辛龙华之间没什么联系,为什么不查? 3. 束玮及情妇王颖欣、辛龙华合谋对我进行诈骗、套路贷,为什么不查? 我走之前恒盛公司共向王颖欣借款320万元。2014年7月末还款90万元。我出走之前辛龙华让我把束玮家的钱还了,方便他找束玮处理阿城的债务,我就从双城的施工方江航建筑承包人吴长宏那里又借了200万元交给辛龙华,让他还给王颖欣。2015年5月末王颖欣还向我要200万元。我说我把钱给辛龙华了,他没给你吗?王颖欣说那是她和辛龙华的事,跟我没关系。我才知道被他们骗了。 2015年6月,王颖欣找我在群力盛世桃园“三环桥下”见面,她说辛龙华说你还有87个闲置车位,王颖欣让我把87个车位给她贷款还账,我说公司证件手续都在辛龙华那里,她说:“那你不用管,我找辛龙华要,到时候你签字就行。” 过了一周左右,她再次给张强打电话约我见面,张强又开车到她在群力景江西路1636号5层的办公室找她,我问:“我现在被通缉呢,到你那方便吗?”她说:“大姐家最安全,你来吧。”我到了以后,她把87个车位合同和收据都盖完章了,让我签字。还逼我打了570万的欠条。 2015年6月下旬,王颖欣要我到她办公室见面,她说车位没有产权,贷款不行了,你得还大姐钱,这里还有束玮儿子50万元。 她还跟我说辛龙华找束局,让阿城公安机关确权,辛是团购买的。我问她束局怎么说,她说,树斌你什么也不要说,你先把大姐的钱还上再说事。 2015年7月,张强借了一辆宝马迷你轿车拉着我去王颖欣在群力的办公室,我还了50万元。 2015年8月我和我妹妹赵桂芬先后回到阿城投案自首说明情况,先办理了监视居住,后期又办理了取保候审。 4. 王颖欣的200万元高利贷欠款我已经还清,2016年7月束玮亲自给我打电话对我施压,还逼我还钱,200万元欠款我多还了900多万利息,为什么不查? 束玮和王颖欣屡次索贿房产。2015年12月我刚刚被取保候审,王颖欣就朝我要钱,我害怕束玮在案子上为难我,就给王颖欣开具了12套价值470万元商品房,偿还了王颖欣的200万元欠款。 2016年7月在安置债权人之前,束玮和王颖欣他们两个同时给我打电话要房产,因为我的案件还在他手里,迫于无奈我就再次给王颖欣开了13套商品房,我两次给王颖欣开具25套商品房价值840余万元。王颖欣为尽快销赃变现,将该房产以1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变卖。她还说钱还的不够,又让我提供两个车位给陈龙岩,说陈龙岩可以帮我妹妹赵桂芬撤销取保,你得给他两个车位,再偿还150万元。我认为钱早已还清,但迫于束玮的压力还是给了两个车位,150万元没给。 5. 束玮和王颖欣屡次逼我买酒。王颖欣从刘莹处敲诈来的仅值几十万的“龙舒宴”白酒,强行勒索我1300多万元的房产。牡丹江检察院为包庇束玮、王颖欣,派人到安徽酒厂人为故意干扰酒的价格,为什么不查? 2016年8月王颖欣就多次找我,让我买酒。可钱已还清,就找理由拒绝了她的要求。2016年9月5日我被束玮羁押,这才意识到没有满足他们夫妇的要求,得罪了他们夫妇;到10月份我被羁押37天后再次被取保候审,王颖欣又找到我,让我买酒。我不想买酒,就一直躲避王颖欣,但王颖欣三番五次通过韩霜等人传话,说她和束玮找我有事,逼我买酒,这次实在躲不过去不敢不买,怕再次被他们夫妇陷害,被迫买了1200万元的酒,用阿城价值1300万元的房产抵付给王颖欣,落在王守有名下,现部分房产已经被低价变卖。在王颖欣的办公室,王颖欣当着我的面给束玮打电话,说咱家酒的事赵总答应给办了,束玮还邀请我周末到家里吃饭。我“买”了王颖欣的酒后,她说束玮可高兴了,答应快点把你的案子给结了;你姐夫说请你到家里吃饭;王颖欣说以后还会找你做生意,这还有两批酒。眼看还要再次被勒索,我愤然举报。 可牲丹江检察院为包庇束玮、王颖欣,派人到安徽酒厂人为故意干挠酒的价格,单方认定高价,弄虚作假。我的律师三次取证的票据,都不超45块钱一斤的酒,牡丹江检察院竟然认定成500多元一斤。王颖欣已经将索贿来的房产以极低的价格变卖,变现资金近千万元,检察机关对销赃后的资金去向未予查明,是否跟束玮及其家人存在利益输送也未予查明,结果断然认定束玮对王颖欣“以房换酒”不知情过于武断。 6. 辛龙华作为宾洲村镇银行的股东,2016年6月29日,辛龙华本人录制的与宾洲村镇银行董事长关铭21分钟通话录音,尽显主观恶意谋划侵吞我司资产,再用鹤岗、吉林榆树涉黑诈骗模式骗取银行贷款,宾县村镇银行“套路贷”为什么不查? 7. 马松滨(原黑龙江省纪委五室主任)在王颖欣的鲲鹏公司有股份,2016年12月14日,牡丹江检察院在抓捕王颖欣时,是在马松滨办公室抓捕的,当时王颖欣惊慌失措,王颖欣大喊:“我是马松滨的妹妹,来找我哥哥办事,你们想干什么? ”。前几年王颖欣农垦系统出大事时,就是马松滨给摆平搞定的。 8. 2014年11月一天的晚上十点多,韩双开车拉我去和辛龙华在爱建紫园茶楼喝茶的过程中,辛龙华接到一个电话,他跟我说这里不安全了,让我马上走。我急忙走出茶楼,在门口我看见一个面包车上有四、五个人。后来我在监视居住的时候,阿城公安局刑警队一个姓付的大队长跟我聊天的时候说,他们在紫园茶楼的楼下知道我在茶楼内,但是束局(束玮)长打电话不让抓我。是因为辛龙华诈骗的资产没有到手,他怕计划败露,才没让束玮抓我。为什么不查? 9. 2016年5月份我举报辛龙华,束玮、尹柏魏拒不受理我举报辛龙华的材料,反而在2016年9月份将我刑事拘留,报捕哈尔滨市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0. 2016年8月25日、9月2日辛龙华本人录制的两次与束玮的通话录音证据。在束玮与辛龙华密谋后,2016年9月5日束玮下令传我到公安局,不由分说立即刑事拘留并押入大牢,给我立了假案并非法羁押,我被阿城公安局羁押的当天,陈龙岩和尹柏魏领着一个姓催的债务人到我跟前,说这是束局家亲戚,然后拿出一份借据让我在上面签字,当时有我律师和物业公司方亚军在场;牡丹江竟认定束玮与辛龙华没有关联,为什么不查? 11. 经侦大队尹百威,直接参与束玮、辛龙华给赵树斌立假案、成立专案组、鼓动居民虚假作证,是束玮和尹柏魏的中间环节。 12. 2016年7月份我在取保期间,陈龙岩领着别人找我和方亚军让我付工程款,这笔钱本不应该付,但在陈龙岩的威逼下被逼无奈我还是付了;陈龙岩和辛龙华通话录音中密谋诬告陷害赵树斌,为什么不查?陈龙岩通过王颖欣向赵树斌索贿第36、56号两个车位(价值20万元)已经入户。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3. 站前派出所刘志龙,直接参与辛龙华诬告陷害赵树斌,两人合谋到市检察院批捕赵树斌,并在事成之后收受辛龙华好处费,由辛龙华的司机田丰证实收取了5万好处费,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辛龙华录制的2016年9月19日通话录音证据) 14. 金城派出所陶鹏,2016年8月30日辛龙华犯罪集团打砸小区、殴打业主、封堵单元门,陶鹏参与出谋划策,保护辛龙华应付上级部门审查,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5. 房产住宅局稽查科科长刘忠义,收受刘亚辉送给他的两个车位,恒盛底下停车场20、21号车位,已办理入户,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6. 刑侦大队长于政军与束玮勾结,违法扣押公司车辆。2013年11月,辛龙华将一辆奥迪A8轿车(辽B762E1)抵给我100万元,实际当时车辆市场价50万左右,我给他出了100万元欠条。车没开几天,我就把这辆车置换给方亚君。2014年12月,束玮指使阿城公安局刑侦大队长于政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该车辆扣押,车在阿城公安局扣押一年多,2016年刘亚辉将车辆开走,为此他骗我多给他打了100万欠据,这是他诈骗我公司的一个手段;刘亚辉为此将我公司地下28、29号两个车位送给于政军,向于政军行贿。(入户证据) 17. 原阿城区公安局副局长刘志强(已退休),长期担任辛龙华军师,参与辛龙华打砸小区、封堵单元门等众多违法活动,保护辛龙华不被公安机关查处,指使社会人员史文斌拍平搞定公安查处。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8. 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黄铁民,自2014年8月-2015年12月,接受利害关系人安排的高档消费,出入淫秽娱乐场所;直接参与诋毁、诽谤政府工作组组长,指使黑社会人员在小区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上黄铁民与刘亚辉微信通话记录为证),2016年黄铁民以政法委书记身份在阿城高速公路口拦截牡丹江公安局抓捕刘亚辉(办案人员为证)。 二、打击报复型、站台撑腰型、有案不查型为什么不查? 1. 牡丹江检察院私放束玮,帮助其毁灭证据、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安排在哈尔滨市道里分局任职副局长的亲属,指使和平村村民王福杰和程世富对我实施诬告陷害,为什么不查? 2. 2019年1月我参加开庭期间,束玮安排人手对我和家人进行跟踪恐吓,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有监控视频及法庭视频为证,我报案后为什么不查? 3. 初期牡丹江检察院办案态度坚决,认真调查取证,鼓励我说:你揭露的是一起司法腐败大案!但2016年春节后,办案人突然对我火气很大,态度有变,我感到情况不妙。牡丹江检察院内部人透露,马松滨主任已经有明确指示,按领导要求,反渎局已经调整了思路,对王颖欣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内部人还说,马松滨为了解救王颖欣,无数次给牡丹江检察院领导打电话,并且要求来哈尔滨向他汇报。 4. 李剑(牡丹江检察院检察长)与马松滨在企业食堂的谈话被邻居孩子听到,马松滨提到赵树斌案件,李剑表示:“沒问题,我来给你办好。” 5. 受李剑指使,渎职局冯局长在牡丹江检察院任职时就对我拍桌子,将王颖欣敲诈勒索说成是正常交易,现在冯局长从牡丹江检察院转隶到牡丹江监察委了,怪不得保护伞查没了? 6. 牡丹江检察院内部的人告诉我,省委领导司机张海涛打招呼了,你的案子不好办。 7. 束玮以公安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会议中公然为辛龙华撑腰。 8. 2019年3月份我车停在家楼下被砸,当天在爱建派出所报案,为什么不查? 9. 2014年-2016年2年间,束玮纵容辛龙华犯罪集团打砸物业、破坏公共设施、打伤路人等,在束玮的指示下报案不予立案,包庇犯罪团伙实施犯罪行为。 10. 2016年5月份我举报辛龙华,束玮、尹柏魏拒不受理我举报辛龙华的材料,反而在2016年9月份将我刑事拘留,报捕哈尔滨市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11. 束玮:辛龙华本人录制8月25日、9月2日的两次与束玮的通话录音证据。果然,在束玮与辛龙华密谋后,2016年9月5日,下令传我到公安局,不由分说,立即刑事拘留并押入大牢,给赵树斌立假案。我举报辛龙华,束玮拒不受理我的举报材料,牡丹江竟认定束玮与辛龙华没有关联。 三、通风报信型、开脱罪责型、串通案情型、枉法裁判型为什么不查? 1. 案件查办两年之久,牡丹江检察院非法剥夺我举报人、受害人的权利,坚决不允许查阅卷宗和出庭。 2. 牡丹江检察院检察官当庭已经毫不避讳与犯罪分子的里通外合!拒绝接受我们申请回避复议材料,剥夺我的知情权和陈诉权。 3. 辛龙华的律师竟然当庭管检察官叫姐夫,且当庭对我进行辱骂。 4. 我的律师发现束玮、辛龙华共用同一律师,造成严重的串供、毁灭证据风险,因此对牡丹江检察院失职、渎职的提起控告,牡丹江检察院竟公然打电话威胁的律师,态度恶劣,并在言语中极力为束玮、王颖欣、辛龙华等人开脱罪责。(律师录音证据) 5. 牡丹江检察院将一个完整的案件,人为的割裂成若干个小案件。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忽视事实、证据和常识违法办案,通过拆分共同犯罪案件、降低级别管辖、漏诉主要犯罪等。 四、违规吃请型、违规减刑型、打击不力型为什么不查? 1. 阿城区政法委副书记黄铁民充当辛龙华犯罪集团保护伞,从2014年8月到2015年12月,接受利害关系人安排的高档消费,出入淫秽娱乐场所; 2. 牡丹江检察院在案情还没有查清的情况下,竟然将关键保护伞尹柏魏、陈龙岩给放了,为什么不查? 3. 辛荣正在逃、辛长城在办公室毁灭证据的视频证据,我们指认过此人,牡丹江检察院为什么不查? 谁能想到,全国扫黑除恶战役势如破竹、摧枯拉朽之际,黑龙江竟然存在牡丹江检察院这块奇葩?他们利用法律监督的神圣职权,干着强奸法律和民意的勾当,充当恶化营商环境的遮阳伞,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避雨伞、司法腐败分子的降落伞。此伞不挖,黑恶难除,天理不容! 举报人:赵树斌 郑重声明:赵树斌(身份证号230102197003015834)对上述反映负完全法律责任。此案极为恶劣复杂,办案单位做得太过分了。如有详细了解情况需求,请与(18946120101)联系,或登录微博--风雨同舟boy、微信--zhaozhaozhao7799 分致: 1. 中央政法委书记 郭声琨 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甲6号 2.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陈一新 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甲6号 3. 中央纪委 杨晓渡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内西街甲2号 4. 最高人民检察院 张军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5. 最高检第一巡视组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400邮箱 6. 黑龙江省委书记 张庆伟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 7. 黑龙江省检察院 高继明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8. 黑龙江省纪委 王常松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9. 黑龙江省扫黑办 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 10. 哈尔滨市委书记 王兆力 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3号 11. 哈尔滨市纪委书记 刘兴东 哈尔滨道里区地段街170号 12. 哈尔滨市纪委副书记 韩世昆 哈尔滨道里区地段街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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