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女兒剛剛上初中,也就十一歲。 記得是初夏的一天,女兒放學回家,一進門就嚷嚷,媽媽,太熱啦,想喝水!我給她倒了一杯冰果汁。看着女兒圓圓的小臉,我跟她說,今天我們吃蔥油餅。極愛吃麵食的女兒馬上說,好吃,媽媽!我就忙着開始合面。女兒一邊喝着果汁一邊跟我說,媽媽,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我頭也沒抬說,好啊。女兒說,媽媽,我什麼時候可以有男朋友?我的心抖了一下,手中的面盆差一點兒掉到廚房的台子上。抬頭看看女兒,她那雙大眼睛正充滿期待地看着我。我先輕輕地把面盆放下,又清了一清嗓子,藉以平靜一下亂了方寸和極度震驚的心情,最後小心地說,我想,你可以在上大學時開始交男朋友。我的話音剛落,女兒就開始傷心地哭了起來,一邊哭還一邊說,媽媽,你不公平,這太不公平啦!我吃驚地問她,為什麼說媽媽不公平?女兒傷心地跟我說,她的幾個朋友在一起聊過這件事,其他小朋友的父母都同意他們或者可以現在開始交朋友,或者至少十六歲可以開始,只有我--她的媽媽,讓她上大學才可以交男朋友。所以女兒認為她很委屈,也認為我是一個很不通情達理的媽媽。 我一聽女兒的回答就笑了,心想,還真沒想到,這幫小丫頭們在一起竟討論這類事情,同時也有了說服女兒的辦法。我跟女兒講,其實媽媽答應你的,跟其他小朋友父母比也沒多大區別,你想啊,你跳過一級,上大學時,也就十七歲,十六歲和十七歲就差一歲,真的沒有多大區別啊!我反問她,你同意媽媽說的嗎?女兒想想,很勉強地點一點頭。我馬上趁機解釋為什麼我認為在中學處男朋友不好,當然無外乎,太小啦,成功率不高,影響學習啦等等,等等。不過最後,我又加了一句,如果她真的碰上一個讓她傾心的男孩子,我也不會堅決反對,但我希望那也是在十六歲以後。 女兒後來是真的沒在中學處對象,也許我的話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我認為主要是因為我們在她初二時,搬了一次家起了更大的作用。為了給孩子一個好一點兒的學習環境,我們在女兒初二,也就是那番對話一年後,換過一次房子。女兒也轉到了新的學校。轉來後的第二年,女兒曾經向我抱怨過,她來晚了,所有好男孩都已經有女朋友了。我當時笑咪咪地跟她說,那就按原計劃,上大學時來個先下手為強吧!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常常想起那天和那番對話,我也常常問我自己,我做的對嗎?能有讓女兒更容易接受的回答嗎?如果讓我現在來處理這件事,我可能不會直接回答女兒的問題,我可能反問她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做到知己知彼,但我想我的答案恐怕還是會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