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被用烂了就是精神暴力 特有理 2020-6-17
本人一直感慨人类语言的发展远远滞后于人类思想意识的扩展,也就是语言的分辨率相比社会的发展而言已经十分粗糙。因为语言缺乏【逻辑态】。“言论自由”是由两个基本概念组成的语句表达空间。但是这个空间并没有明确的定义边界,也就是这个概念是一个发散的空间。从科学角度,发散空间不具备定义的基本条件;因此从逻辑角度,没有定义的概念是不可能赋予是非标准的。简言之,发散的概念不能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言论自由”在特定的默认边界下,可以理解成一种正向的表述。这个默认的边界条件就是:言论以不损害他人为界限。也就是说,“言论自由”的概念并不是绝对正确的。因此,“言论自由”很有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因此,言论是否自由也就不能成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回到现实。任何社会结构,包括虚拟的网络平台,都必须有必要的行为规范。像那些大型社交媒体自诩的所谓的绝对中立都是不可能存在的鬼话。有社会活动,就必须有相应的规范。言论要有规范,自由同样要有规范。一个缺乏消毒的空间必定会病菌病毒丛生;一个缺乏规范的社会平台必定是妖孽横行。 自由,对人类来说也是一种资源;而资源必定是有限的。从人类的总体上,自由度越大越好;但对于个体而言,每个人的自由都必须有限制的边界。 说到万维网,对于平台而言,万维在网络空间的自由度越大当然越好。但很明显,万维的自由度在母语国是被中共政权限制的。而对于能上这个平台的网客而言,在平台上的言论自由就要规范于平台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社会的是非标准。也就是不能让一部分人,或个别利益团体侵占了他人言论传播的资源空间。 信息传播中,有实用信息、垃圾信息、以及干扰信息之分。任何信息平台即使从信息传播的自然法则角度,也应该清理垃圾信息,屏蔽干扰信息。所谓的“灌水”、“刷屏”、“炸版”,都是干扰他人信息传播和信息获取的手段,也是侵害他人自由的行为。更何况一些恶意信息,更是以信息欺诈为根本目的。对于这些危害他人言论自由空间的行为,难道不应该予以限制和打击?难道让其畅通无阻,恣意妄为才叫符合“言论自由”?特别是极权政府以国家之力组织的网络专制行动,以抹黑、漫骂、侮辱、破坏等方式,打击反对者的言论;并雇佣网络打手围攻反抗者,释放各种虚假信息以蒙蔽网众,混淆视听。这些难道也属于“言论自由”的正面范畴?看看万维三天两头被网络攻击,网页上经常病毒缠身,再“自由”点儿,除了神经病就没人愿意来了。 一个私人的博客,就是一个私人的言论表达和思想交流空间。就是在餐馆吃饭聊天,也不能让苍蝇漫天飞、臭虫满桌爬、老鼠遍地跑、叫花子随意往菜碟儿里吐口水吧?有人觉得这是潇洒那是个人的事;可大多数人打扫卫生驱赶恶意侵扰之人,这怎么也不算限制了他人自由吧?我以前曾说过,这网站就像一个度假村。你的客房虽然产权不归你,可既然业主甭管以什么协约让你进驻了房间,别人就不能随意滋扰;业主也有权维持物业的治安。 特别是到自家博客来交流的,博主有责任为客人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谁愿意显摆自己神经大条那是个人自由,但这已经是对善良者的一种不公。因为有些恶人就是来实施精神暴力的。对恶的宽容,就是对善的欺凌,就是助纣为虐。 所以,对网络恶行,本人绝不留情!不能让“言论自由”成为实施精神暴力的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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