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轮功杀人案中,4名被判有罪的法轮功学员中,一对母女引人关注。主犯范氏天霞,因犯杀人罪被判处死刑。郑氏红花,女,1953年出生,范氏天霞之母,犯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不检举罪犯判处有期徒刑1年,共计有期徒刑13年。而郑氏红花迷入法轮功,却是其女范氏天霞带入的。 说起来,这种发展亲属的现象,在法轮功里比较普遍。分析其中原因有三:一是法轮功人员有种让家人利益的心理,希望在“末世”来临的时候家人都得到李洪志的“拯救”;二是法轮功的人把不炼法轮功的人当作“常人”甚至“魔鬼”,“你的父母前世有可能是你的子女”这样颠倒伦常的理论灌输了法轮功学员的头脑,他们心里没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观念,家人不信法轮功,就会矛盾不断,有的家人为了和睦,也加入法轮功;三是法轮功人员的发展臣民心理,李洪志说他的“弟子”都是天上某个空间的“王”,你发展的人都是你的臣民,如果你一个人都不发展,那将来即使是回到你所谓的“上层空间”,你也就只是个“光杆司令”。 在这三点中,最起决定作用的是第三点,谁都不想当“光杆司令”,一个没有“臣民”的“王”还是王吗?所以,他们总是在拼命地发展成员,还美其名曰“救人”! 法轮功之所以是邪教,也在于它积极地调动人的“私心”并加以利用。古代的战争除了争夺土地,更重要的是争夺人口。而李洪志充分利用了信徒“当王”的心理,鼓动他们发展成员,供他驱使。 在这些理念的推动下,法轮功学员漠视亲情、自私自利的黑暗心理就强烈地表现出来。他们把阻挠他们修炼法轮功的人,甚至跟他们“修炼”方式不一样的人当成魔鬼而杀死,也就不奇怪了。 相关报道: 女儿将母亲带上邪路 卖掉房子 获悉母女卷入了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后,范氏天霞母亲过去在胡志明市新富区的邻居们都惊呆了。
蓝衣者为郑氏红花
邻居们描述,郑氏红花太太——范氏天霞的母亲那时很温柔,人际关系很好,从来不会伤害他人。因此,人们认为,范氏天霞之母参与此事,很可能是她女儿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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