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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有绝对的主权> |
| <神有绝对的主权> 读经「罗9: 19-29」“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在罗马书第九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因之前讲到:“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就会有人对他说,既然这样,“祂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意指人心的刚硬既是由神促成的,人既不能在神的旨意之外作任何事,神就不应来责问人的错失,人也不该对自己的过错负责。保罗就用神有绝对的主权来反问这些人:“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保罗在此论证神在祂所创造的人身上都有绝对的主权,人对此并不能强嘴。因为神是自存的造物主,祂有至高无上的权柄去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这样受造之物是无权过问的,因为受造的没有这样的权柄,所以不可质疑创造者的作为是否正确公平?而这些向神强嘴的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是神的受造物,作为受造物没有资格对造自己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保罗又用窑匠和泥的比喻,进一步说明神有绝对的主权:“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窑匠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也有权柄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这是窑匠的主权,泥土无权向窑匠指手划脚。同样人在神面前就象泥土在窑匠面前一样,这样被造之人岂能向创造者强嘴呢?而神的拣选所表明的,就是造物主对受造物有绝对的和完全的主权。不能接受神的拣选,就是不接受作为造物主的神有绝对的主权。因为我们是受造者,我们的存活都在于祂,我们向神强嘴,是出于无知,就是不知道自己是出于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神的主权不单是一种属性,更是一种基于祂永恒神性的特权。因为我们这位至高无上的神,祂是自存的造物主(创1:1),祂就有至高无上的权柄去随自己的意旨行事。就是外邦人尼布甲尼撒也承认:“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你做什么呢?”(但4:35)“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这里提到两种器皿,一种是遭毁灭的器皿,就是那些不顺从神、不接受基督救恩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另一种是预备得荣耀的器皿,就是蒙神拣选,领受永远生命作神子民的人,也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然而神对那些预备遭毁灭的器皿,曾给了他们“多多的忍耐宽容”,甚至忍耐他们的狂妄亵渎,就像祂忍耐法老那样。如此便更显明神的恩慈和公义,更证明那些器皿遭毁灭是应该的,神这样作有什么不可以呢?照样,神要把祂丰盛的荣耀显在那些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他们既有一个可蒙怜悯的心,神就多多的怜悯他们,显出神荣耀的丰富,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而这些得荣耀的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人”,“不但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难道神不可以随祂自己的意思,从犹太人或外邦人中召出一些人来?这些话是针对犹太人的优越感说的。犹太人以为他们既有神所给予的种种有利条件,必然比外邦人更优胜,必然是属于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所以当他们看见许多外邦人蒙恩,他们便怀疑神的作为。保罗为要答覆这些人的疑难,就说明神有绝对的权柄,祂可以从任何种族的人中,选召出祂的百姓来。接着使徒引证旧约先知何西阿和以赛亚的话,以证明他在这里所说的,神可以随祂自己的意思拣选外邦人作祂的子民。他首先引证先知何西阿的话:“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 神的儿子。'”这里“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是指外邦人,要被称为神的子民,可见外邦人蒙恩早已是神的旨意。并且按先知的预言,外邦人的归属真神,并不需要照着犹太人的律法规矩,他们不用到耶路撒冷献祭,行割礼,或加入犹太人的公会,因为神借先知说:“从前在什么地方…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因为外邦人不是按肉身作以色列人,乃是按信心作以色列人。使徒又引证先知以赛亚的话:“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因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话,叫他的话都成全,速速地完结。'又如以赛亚先前说过:'若不是万军之主给我们存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以色列人得救的只是“剩下的余数”,这件事是先知早已预言的。所谓“剩下的余数”,是指以色列人中因信而作神属灵儿女的,只是整个以色列民族的极少数而已!而这极少数的得救者,也是出于神的恩典,因为先知说:“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按以赛亚说这话,原是指犹太人的被掳与归回说的。但使徒保罗的引用,使我们看见以赛亚的话并非只按字面应验于犹太人被掳,也按灵意应验在犹太人的归信基督。事实上,在每一个时代中,向主耶稣有信心的人都是属少数的“余数”。就如以利亚和那七千人(王上19:18),被掳时的但以理和他的三个朋友,先知耶利米与以西结等人,基督降生时的西面、亚拿(路2:25-40),使徒时代的犹太信徒(徒1-2章),及罗马教会中的若干犹太信徒,这些人按整个犹太民族来说都是“剩下的余数”。同样外邦人的得救,按全人类来比较,也不过是“余数”而已!所以使徒保罗在此反覆说明神的拣选是根据祂的恩典,祂有绝对的主权,不是人所能干涉的。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认识神对受造之物有绝对的主权,任何受造之物对此都没有抗议的余地。而且我们还要知道,神是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神的旨意是一切是非的准则,神的主权是一切问题的答案!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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