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世界,各种博客,论坛给了许多人圆梦的机会. 发表文章,再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一个博客开的时间长了,自然有一些读者. 或者, 若是文章有些读头, 被论坛或网络的管理编辑推荐到某网站的首页,更是一夜间便可以有成百上千个读者的点击. 有了网络,似乎每个人都有实现作家梦的机会. 可是, 凡事都有好又坏. 对于喜欢在网络上写作的人, 最头痛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护自己文章的著作权. 网络文章被侵权的情况真是层出不穷, 就拿本博客的文章来说, “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的侵权案还没有完全解决 , 另一篇博文 “ 弱水三千 ” 又被盗用 . 这一次 , 是发表在天涯社区 , 作者变成了思远醒悟 . 看到了自己的博文又一次被移花接木 , 真的是哭笑不得 . 说哭笑不得 , 是因为这个思远醒悟在天涯社区发表我这篇 "弱水三千" 是在四月十九日. 此时 , 因为刚刚遭遇 “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的侵权案 , 我才写了两篇文章关于版权的文章 . 对于维护版权的决心 , 我想 , 我已经表达得够清楚了. 也正是因为经历了侵权, 我还特意在博客上加了有关版权的说明 , 明确地写出了本博客文章除了明确注明转贴作品外 , 均为原创 . 版权为苍兰所有. 如需转载 , 请与苍兰联系获得受权. 否则将视为侵权行为.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 , 还是有人来偷 , 来盗 , 我不是哭笑不得又能怎样 ? 网络作者面对侵权能做的真的有限 . 尤其这种偷来你的文章 , 换上我的名字在另外一个网络发表 , 原创作者想要维权 , 可能连投诉都无从处投诉. 我能做的也只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写文章来对那偷文人说话了 . 不管这个思远醒悟是谁 , 他毕竟是来过我的博客看过我的文章的 . 也许 , 哪一天他还会再光临苍兰博客 , 看了这篇文章. 到那时候,他可能会明白我在 “ 一个怪异的侵权案 ” 中说的话 : “ 现在网络那么发达 , 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能够真的被藏起来永远不为人知 ?”. 也许 , 他会意识到 , 把偷来的东西当成自己的宝贝来炫耀并不光彩 , 而会删掉他在天涯社区发表的偷来的 “ 弱水三千 ”. 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 但写这篇文章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和大家探讨 "谁来维护网络作者的版权?" 这个令网络写手普遍头痛的问题. 以前每每看到有博主在博文后面写明了 “ 谢绝转载 ” 总是觉得博主一定是要将文章投稿才会这样小心地维护自己的版权 . 经历这两次侵权案后我才明白这里面的无奈 . 其实 , 如果网络作者间有最起码的相互尊重 , 转载文章并不一定是坏事 . 在我的新浪博客里就转载了裕国先生博文中关于重庆大轰炸的一部分文字 . 因为在博客里写了很多关于 “ 重庆谍战 ” 的文章 , 有必要交代一下历史背景 . 即使我可以在网络上查到有关重庆大轰炸的历史 , 因为没有到过重庆 , 我也写不出来裕国先生对于重庆今天的感慨 . 因为裕国先生没有对转载提出任何要求 , 所以我在转载前也没有与他联系 , 只是在转载文章时明确注明是转载于裕国博客 , 并给出了原博客的连接 . 这样做 , 是对原文作者起码的尊重 . 如果人人都能这样转载 , 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博主要小心翼翼地注明 “ 原创文章 , 谢绝转载 ” 了吧 . 辛辛苦苦码出来的文字 , 谁不希望多一些读者看到 ? 但谁能忍受自己的作品不明不白地成了他人的骄傲 ?? 对于层出不穷的网络侵权案, 到底谁能站出来维护网络作者的版权? 我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每一个用心在网络上写作的人. 我对侵权事件的态度很明确 , 不但会计较每件侵权事件,并且一定会计较到底 . 我也衷心盼望每一个网络作者都看重自己的著作权 , 绝不姑息每一个侵权事件 .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 至少要澄清事实. 这不但是对自己劳动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读者的尊重. 如果侵权人拒绝改正, 被侵权的网络作家应该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如果如果每一个原创作者都认真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 也许 , 有一天 , 那些习惯于偷和盗会明白别人的文字不是那么随便就能窃为己有的 . 反之, 如若我们都对侵权者姑息 , 总有一天 , 没有人再会在网络上发表任何文章 . 当然,这也不一定是坏事 . 也许 , 到这时候 , 那些小偷们也被迫要自己写了 , 因为再没有原创文章可以供他们偷了 . 呵呵! 这最后一招似乎太被动了一些. 集思广益, 大家到是来说说, 还有什么好点子对付网络侵权? ------------------------------------ 真实见证,欢迎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 相关连接:被思远醒悟在天涯社区盗用的弱水三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