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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蒙召的恩相称> |
| <与蒙召的恩相称> 读经「弗4: 1-6」“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在以弗所书第四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用“为主被囚”的这个身份来“劝”信徒:“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蒙召”就是蒙神选召,即人被神从世界中呼召出来,成为祂的儿女,就像旧约时代神将以色列人召出来作神的子民一样。信徒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却不是要我们离世而生活,而是要与其他人一样,在世界上“行事为人”。但信徒的分别就在于他们“行事为人”的标准与世人不同。这不同的标准,就是要与他们“蒙召的恩相称”之标准。所以基督徒行事为人的标准,不是按照世俗的标准,而是按照圣经的标准。“相称”就是有相配,值得的意思。就像一个秤,一边是基督徒,另一边就是检验基督徒蒙召后行事为人的标准。所以要检验一个人是不是蒙召,就看他的行事为人是否跟蒙召的恩相称。信徒的行事为人若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的生活,就表示亏欠了所蒙受的恩典。那些世俗化的基督徒,世俗化的教会,就是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当主再来时,他们在主面前说,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怎么怎么吗?但是主要对他们说什么,我不认识你们。因此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是神施恩的目的,是神的心意。神如此施恩,我们就要有与蒙召的恩相称的行事为人,来回报神的施恩。基督徒的行事应与所蒙的恩召相称也是告诉我们:神的恩典需要借基督徒的生活行事表明出来。接着使徒就讲到“与蒙召的恩相称”生活的特质:“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谦虚”是主耶稣的美好德性之一。主是“反倒虚己…自己卑微”的(腓2:6-8),又应许“虚心的人有福了”(太5:3)。但“谦虚”不是只在外表温文有礼,而是内在的一种品性展现成为外表的德行。这种谦虚,是不喜欢夸耀自己,不嫉妒别人比自己强。而世上有许多假谦虚的人,他们的谦虚不过是显耀自己的另一种方法,或作为争取别人好感的一种手段。实际上其内心的真相,却可能是十分骄傲的,与他在人前所表现的“谦虚”完全两样。“温柔”就是温良柔顺,不但不与人相争,而且不用言语刺激、败坏人。“忍耐”,是在谦虚、温柔之后,先有谦虚、温柔才能有真正的忍耐。忍耐就是对别人的挑战加以忍受,对别人所加诸自己身上无礼或无理的行为,不予以恶意的回报。任何争执的发生都是双方面的,忍耐就是单方面的自我约束,使争执无法发生。所以忍耐必须先有温柔的心,也需要有爱主的心,甘愿为主舍弃自己的利益。谦虚、谦卑、温柔、忍耐,都是合一生活在个人方面的重要法则。在个人方面先具备了这三样合一生活的基本要素,然后才能在教会的生活方面,保持合一的见证。而使徒在这里的劝勉是“凡事谦虚…”,不是只在某一两件事上谦虚、温柔、忍耐,而是要在“凡事”上都要谦虚,这是我们维持见证不可少的准则,和我们应当追求的目标。“用爱心互相宽容”表示,信徒在教会生活中会发生意见的不同和争执。但圣经要求我们用爱心宽容,去消除可能发生的不和谐。所以我们不可因教会有争执发生而灰心,更不应以教会也会发生争端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退后和冷淡。“宽容”也是对别人偶然的过失不要斥责得过于严厉,对别人的行事为人或有亏负自己之处,不要斤斤计较,别人对自己应履行的义务,不要求得过于苛刻,这种宽容的美德是合一生活中所不可少的。“用爱心互相宽容”也是提醒我们,没有真正的爱心,就不会有真正的宽容。这“互相”用爱心宽容,是我们在合一的生活上,能与蒙召之恩相称所不可少的美德。“用和平彼此联络”,是合一生活的另一项重要法则。“联络”就是结连起来,大家结连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和平”就是联络的方法,这方法不是属肉体的拉拢,也不是虚假的“和平”或亲切,乃是在基督里一种善意的交通。圣灵把“合而为一的心”赐给我们,我们的责任就是“竭力保守”基督身体的合一,让神在教会中得着荣耀。 使徒在说明了信徒几个合一的生活原则之后,跟着便指出信徒已有的七个合一的基本要素,就是:“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这“身体”是指基督的身体,即教会,因“教会是祂的身体”,说明信徒有一项基本的“一”个,就是生命的“一”个。我们不只是领受了同样的生命,也联合在同一个生命里,就是基督身体里,这是完整的合一,是可以在合一中增长的。“圣灵只有一个”,说明住在一个信徒心中的圣灵也就是住在每一个信徒心中的同一位圣灵,并且也就是使一切真信徒获得重生经验,获得从圣灵生的生命之圣灵。我们是共同由于这一位圣灵而生入神的家,联于基督的身体,所以这一位圣灵就是我们在基督里合一的明证。若没有从这一位圣灵而生的经历,或没有圣灵住在里面的人,根本不能被“合一”在教会里。“一望”,说明蒙召的人的指望是相同的,“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而圣灵是我们将来得享神的基业的“凭据”(1:14),既然信徒同享这荣耀的指望,无论是外邦人还是犹太人,都应当实际地“竭力保守”合一的属灵现实。“一主”就是耶稣基督。人之所以成为基督徒,是因为他信了耶稣基督,接受祂为救主。我们所信的既是同一位主,一切以祂为主的,就都在祂里面成为一(加3:28)。“一信”就是有同一种信心。信主的人所信的都是相同的,就是只信那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并且叫人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这就是信徒所信的,这同一的信仰是信徒合一的要素。“一洗”就是同受一个洗礼,都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而归入基督的。“一神”就是信同一的真神。信徒既然所信的神是同一位,而且都是祂选召的,都是同属于祂,因此信徒就当在祂的名下,成为一个整体。 而基督徒所信的这一位神是:“超乎众人之上”,就是神的权能、智慧、德性、威荣和祂的一切都是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按神的伟大和崇高来说,祂是超乎众人之上的,按神的恩典和祂所赐信徒的生命来说,祂是贯乎众人之中的。“也住在众人之内”,教会是神的殿,是神借圣灵居住的所在(弗2:21-22)。所以不论是分散的信徒或聚集一起的教会,都在这“众人的父”之内合而为一了。信徒既然有了这七个合而为一的事实,为此,愿我们都要保守合而为一的心,使教会在福音的见证上更有能力。我们还要靠着主的恩典,真正活出一个与所蒙的恩召相称的生活来,荣耀我们在天上的父!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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