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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复兴”与“民族一体化”
   

最近十多年,在中华大地最流行的口号就是“民族复兴中国梦”。习近平 2013 年 3 月 17 日再谈“中国梦”的时候强调: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

“中国梦”好理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有点语焉不详了。我们常听到的一首歌这样唱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按照正常的认知,作为一家人的兄弟姐妹“兄友弟恭”当然是最理想的状况,再不济也不应该“兄弟阋墙”或者以大压小。然而反观过往七十年,特别是最近十几年的民族政策,我所看到的是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漠视乃至封禁,以及政府利用绝对优势的公权力不遗余力地推行全面汉化的“一体化”政策。

为什么这样说呢?且让我们来看看以下的事实。

直至 2020 年 9 月之前, 蒙古族学校一律使用母语教学,三年级以上每天有一小时的汉语课程。但教育当局下令,自今年 9 月起,包括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和历史等三种学科要改用汉语授课。课改引起一系列抗议活动,地方公安局把这些抗议活动视之为寻衅滋事和非法集会,数十名以上家长、教师等被捕或软禁。

在 8 月 31 日发出的说明文件中,内蒙当局表示这些变动是跟随新疆 2017 年、西藏 2018 年的先例,并将同时适用在甘肃、四川等六个省区的民族学校。文件说,“教材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直接关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和教育目标实现。”

我们来看看新疆 2017 年发生了什么事。据报道:2017 年 6 月下旬,中国教育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发布了 5 项指示,命令该地区从 2017 年 9 月起,从学龄前幼稚园到高中,全面禁绝使用维吾尔语言和文字。4 名匿名官员证实了这项消息,并称当地政府将会在秋季学期实施这项命令:

一、依法坚持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授本民族语言的双语教育根本原则。

二、坚定不移从 2017 年秋季学期开始,学前三年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小学一年级起、初中一年级起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到 2020 年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

三、坚决纠正对汉语言教师进行维吾尔语言培训的错误做法。

四、坚决禁止在教育系统内、校园内使用只有维吾尔语言的文字、标语和图片。

五、坚决禁止在教育系统集体活动、公共活动、管理工作中使用维吾尔语言。

凡对双语教育政策、原则不贯彻、不执行、不落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一律按“两面派”对待,按“两面人”予以严肃处理。

所谓 2018 年西藏的“先例”找不到明确的文字记载,但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使用口头传达相关文件,而且不允许与会者做记录的举措来看(这令我想起了“林彪叛逃”时全国各地的通报会),估计西藏情况大致相仿。

其实,对于西藏、新疆民族语言教育的限制与扼杀并不是开始于 2017 或者 2018 年。从 2010年,中国所有省级行政机关正式开始实施“双语教育”那一天开始,当局就在逐步实施弱化少数民族语言的宏大工程。“双语教育”被区分为“第一种模式”,即着重使用地方或少数民族语言教学;至于“第二种模式”则着重汉语或国家通用语言。但西藏自治区在 2010 年宣布实施“双语教育”时,没有说明小学的教学语言是汉语或藏语,只以模棱两可方式使用“双语教育”一词,不给具体定义。在公开报道中,自治区当局暗示新政策仅仅要求增加藏族学生学习汉语的课程,而且各校可以自行选择教学语言。

现实的状况是,藏区小学中不会说藏语的教师人数,在 1988 年到 2005 年之间增加了三倍。据“人权观察”的报道,根据当前方案,还有 3 万名教师将在 2020 年之前调往西藏和新疆地区。非藏族教师不需要学习藏语,所以当然是用汉语教学。如此一来,“双语教育”可以说是“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最后只能是向汉语教育极度倾斜。

再来看看新疆的另一个例子。2009年,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并纳入课程和考试评价。由此,教育部、国家民委组织编写并向全国中小学发行了民族团结教育四本系列教材:即《中华大家庭》(用于小学三、四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常识》(用于小学五、六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政策常识》(用于七、八年级,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理论常识》(用于高中一、二年级,红旗出版社2009年版)。

新疆中小学当年采用了这本教材,因少数民族学生的需要,新疆的教材必须翻译成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柯尔克孜语。这对这台教材,有四位专家联名写了一份报告《教育部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倾向性问题和不妥之处应予纠正》上呈新疆教育厅。

且让我们来看看这四位专家要求“纠正”的部分内容吧:

教材处处提问“你属于哪个民族?你知道哪些本民族的人大代表?”“你了解自己所属的民族吗?”“你们班有少数民族学生吗?他们是哪个民族的?”“你的民族语言是什么?”“你的民族主要信仰的宗教是什么?”(云注:推而广之,“你哪里人?”“你了解家乡的习俗吗?”“你的家乡话是什么?”也可能犯禁忌。)

教材内容实际上是严格把汉族与少数民族分开,主要讲的是各民族的区别区分,说差异,强调不同民族传统,过多地提示和强调各个民族的分别分界,所属不同。讲了 55个民族知识,说到少数民族地区,都是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美丽富饶,却几乎不讲汉族知识。(云注:谈到中国,“都是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美丽富饶”,有何不妥?)

“多元”讲的很多,“一体性”几乎不讲。书名叫《中华大家庭》,读后让人感觉到却是只见 55 个民族“小家”,很难看到“中华大家庭”。这种片面的倾向,不利于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偏离了真正的民族团结思想和“三个离不开”的原则。(云注:“中华大家庭”不就是由各个“小家”组成的吗?)

《民族常识》第 68 页:“我国西北的新疆一带,历史上被称作西域,居住着维吾尔、回、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少数民族,他们发明了坎儿井用来灌溉农田,在干旱的戈壁滩上开垦出一片片绿洲。”——这给人的印象是历史上新疆的传统居民、新疆的开发建设没有汉族,这不是有违我们多年熟知的“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汉族自古以来就是长期在新疆开发建设和居住的民族”这样的基本历史事实吗?!(云注:他们大概忘记了“新疆”一词的起始及来由)

据报导,最早对这套教材提出质疑的是马品彦(新疆社科院中亚所研究员)、戢广南(新疆社科联研究员)两位学者。新疆教育厅收到他们的意见之后就向国家教育部主管此事的民族教育司反映。民族教育司的领导叫来该套教材的主要编写人员金炳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等进行沟通。原编者与马、戢两位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民族教育司的领导相当重视新疆方面的意见,在原教材未做调整的情况下,允许新疆方面根据新疆实际情况对该教材略作修改。故而新疆在印刷该教材时,删减了个别词句和图片。当年该教材就在全疆中小学使用了。

马品彦、戢广南两位学者不服气,又找来了潘志平(新疆社科院中亚所所长、研究员)、孟楠(《新疆大学学报》主编、教授)两位学者,由戢广南执笔、四位学者共同署名,撰写了五千多字的《教育部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倾向性问题和不妥之处应予纠正》。这篇文章以内参的形式被刊登在新疆社科院《专报》2010年第8期,并上报给中宣部、中央新疆办,很快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中央领导李长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刘云山(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长)、刘延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很快作出批示,决定由中宣部、教育部重新组织审查,重新编写,并将该教材编写工作纳入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中央新疆办专门发函新疆社科院:中央领导同志阅后,肯定了此文的观点,并指示教育部门对教材作出修改。

我对《应予纠正》一文的四位联名作者做了简单的搜索,发现四位都是汉族学者,而被质疑的教材主要编者金炳镐则是少数民族朝鲜族学者。由此我不禁想到,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民族学者之间对于教材内容的理解是不是有误差呢?《应予纠正》一文中,“多元”讲的很多,“一体性”几乎不讲的提法也教我联想到对香港人“只提两制”,“不提一国”的指责。结合在台湾问题上,中国官方对于那个非正式的“九二共识”只提一中、不提各表的态度也算得上是一脉相承了。也就是说,只准讲我要讲的,不准讲你想讲的。

其实,不只是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矮化和弱化,他们对于方言何尝不是这样的态度呢!还记得那一波又一波“消灭方言”的论调吗?有人说“方言是过去生产力低下时期落后的产物!”;也有人说“方言的盛行,造成的直接问题就是不同地域的人交流起来不通畅。”还有更为耸人听闻的说法,出自一位所谓的诗人、学者、教授毛瀚之口,他说:“方言是一种异质文化,方言区对于国语区不免缺少认同感,不免具有离心力。有时候,这种离心力会相当强大和可怕。周边地区方言的存在,更是国家分裂的潜在危机。”(见其“国家应该强力推行普通话,消灭各地方言”)这些朋友全然忘记了,中华大地上方言与不同时期的“共同语”一直是并行不悖的。在这里,我还要提醒一下这些朋友,中华大地上曾经使用过的“共同语”或者说“官话”不下三、四种,而且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我一向认为方言由于使用频率下降而自然消亡无可厚非,政府使用行政手段强行禁止大可不必。

上面所提到的所谓“消灭方言”论调属于一些散兵游勇不成体系的论述。2011 年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连同胡联合两位學者所发表的《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则是为淡化、弱化少数民族应有权利提供深层的理论依据。虽然有学者对他们的看法有不同意见,譬如蒙古族学者郝时远在《中国民族政策的核心原则不容改变》一文中所表述的“淡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族群)身份的族群(民族)意识;淡化附加在各族群(民族)成分上的政治权利等等。这些主张,看似与时俱进,实质上与毛泽东历来主张的民族政策,大打折扣,其结果一定是渐行渐远,甚至南辕北辙。”。早年的学术领域在中国民族史和中共党史,研究与教学领域为民族理论、当代民族问题等的王希恩教授也指出“民族融合是人类历史和民族过程的必然阶段,其终点是民族消亡。民族交融是各民族文化、血统等之间的接纳、包容和吸收,只是一种自然的过程,我们肯定民族融合的进步意义,但反对《第二代民族政策:促进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的搞民族同化,用人为方式推进交融一体,这违背了民族发展的历史规律。”

事实所呈现的是,尽管有不同意见的表述,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才是当局所属意的“主流意见”,因此该政策得以大力施行。把所谓的“第二代民族政策”推行到极致的做法其实就是“大汉族主义”作祟,一味强调“共性”,竭力泯灭“个性”则是独裁的特征。

东南亚某些国家政府因为对华关系的改变曾经对华侨、华人子弟学习中文加以限制。各地政府在宣示上述政策时所持的论据无一例外地都是“加强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凝聚国民的向心力”。通过老一辈华侨、华人对那些特殊时期的描述,我能够感受到深深镌刻在他们脑海中的屈辱感和无力感。少数民族同胞对于不能自由、自主地学习、使用母语的政策大概也有相同的感受吧。

少数民族的兄弟姐妹们被迫屈从于所谓的“民族一体化”,连学习自己的母语也要受到限制,连自己的族群意识也要被淡化,对于老大哥念兹在兹的“民族伟大复兴”会如何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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