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魯迅,既離不開文學,也離不開政治。因為“毛老頭子”的緣故,也由於魯迅確實有些“文學天份”,使魯迅成了“半吊子”人。文學、政治兩頭兒蘸醬,還都蘸的不徹底。因為“黨國”這個怪胎,其中原因,不言自明。
在西方社會,文學家的地位是在文學領域自然形成的。政治家們的看法一錢不值,政治家們如果不涉足文學領域,也不敢隨意評論。這是個“普世價值”,這個“普世價值”不錯。而中國,政治家們是文學、歷史甚至狂妄到自然科學各種問題的最高裁定者,荒唐之至。魯迅就是政治粗暴干涉文學的一個明顯例子。 既然如此,先看看“政治家”們對魯迅的評價和說法,再看同時代的“文學同仁”對他的看法和評價。 所謂:蘿蔔白菜,各有所愛。寸短尺長,姨太正房。最終結論是:“毛澤東都不是個東西,魯迅算老幾呀!” 至於有不少外國人的評價,什麼日本人、歐洲人等等,那些“洋鬼子”不過是霧裡看花、水中望月、隔靴搔癢、太監戴套—瞎忙。娶媳婦兒打幡兒—湊熱鬧、太監結婚—充臉面。不值一提。中國這點兒屁事兒,外國人看不懂。 一、政治方面的評價和說法: 1、中國共產黨對魯迅有高度評價。早在延安時期,1937年毛澤東在延安陝北公學紀念魯迅逝世周年大會上發表《論魯迅》講話,評價魯迅不僅“是一個偉大的文學家,而且因為他是一個民族解放的急先鋒,給革命以很大的助力。”“他是黨外的布爾什維克。 1940年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將魯迅評價為“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不但是偉大的文學家,而且是偉大的思想家和偉大的革命家”。“向着敵人衝鋒陷陣的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 1937年10月19日,毛澤東在延安陝北公學的魯迅逝世周年大會上發表的《論魯迅》演講中稱魯迅是“現代中國的聖人”,到毛澤東晚年(1971年),毛自稱是“聖人的學生”,對魯迅評價極高。(因為那時候,毛老頭子需要魯迅) 2、據2001年周海嬰着《魯迅與我七十年》記載,1957年毛澤東在回答羅稷南的問題時表示,如果魯迅仍然活着,“以我估計,魯迅要麼是關在牢裡還是要寫,要麼他識大體不作聲。” 但毛澤東曾於1957年3月在《同文藝界代表的談話》中說:“我看魯迅在世還會寫雜文……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是不怕什麼的,任何人也不怕。不怕別人整不整,頂多沒有飯吃,討飯,挨整,坐班房,殺頭,受冤枉。”因此毛澤東對羅稷南的回答可能只是對魯迅敢說真話的讚賞。 1959年4月5日,毛澤東《在八屆七中全會上的講話》中說:“魯迅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是徹底的唯物論者。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徹底的唯物論者,是無所畏懼的……”(因為這時候,魯迅沒用啦,不過死也要給他個馬克思主義帽子) 3、曾被打成胡風反革命集團成員而入獄的作家牛漢寫道,“1949年或1950年夏天,有讀者向《人民日報》文藝部提問:如果魯迅活着,黨會如何看待他?郭沫若答覆。郭沫若的回答是:魯迅和大家一樣,要接受思想改造,根據改造實際情況分配適當工作。(這是比較真實的假設) 4、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在兼任教育部長期間,有人向蔣介石告密魯迅隱匿在教育部做特約編輯,蔣介石回答:“這事很好。你知道教育部中,還有與他交好的老同事、老朋友沒有?應該派這樣的人,去找他,告訴他,我知道了這事,很高興。我素來很敬仰他,還想和他會會面。只要他願意去日本住一些時候,不但可以解除通緝令,職位也當然保留;而且如果有別的想法,也可以辦到。(將總統是把魯迅作為有影響的“文人”尊重的,即使反對自己、罵國民黨也關係不大) 5、陳獨秀:我卻以為真實的魯迅並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個人,有文學天才的人。(這是最為客觀、中肯的評價) 6、胡適:魯迅是個自由主義者,絕不會為外力所屈服,魯迅是我們的人。 二、同時代“文學同人”的評價: 1、唐紹華: 魯迅是個:對任何現實永遠不會滿意,因而變成真正的為反對而反對的反對者。 2、蘇雪林: 魯迅者,玷辱士林之衣冠敗類,廿四史文W傳所無之奸惡小人;盤踞上海文壇時,密布爪牙,巧設網羅;文網之密,勝於周來之獄,誅鋤之酷,不啻瓜蔓之抄。 3、薛涌: 認為魯迅“國人心靈不醫治的話,肉體也不值得救治”的言論是挑戰文明社會的基本醫學道德的宣言;也認為魯迅繼承了儒家傳統社會知識分子對於老百姓的道德和智慧優越感,“沒有憲政精神,而充滿了僭政精神”;此外,魯迅“本人並無直接當農民的經驗”,其作品中阿Q式的愚昧民眾形象的形成受到日本媒體對於中國人妖魔化、醜化的影響;“魯迅說中國文化吃人,乃是真知。可惜,他自己並沒有能跳出這樣的文化。” 4、錢玄同: 魯迅多疑,輕信,遷怒 5、無名氏: 魯迅及當年的革命者們很鄙視孔乙己的長袍裡面隱藏的舊的社會權柄體系,可他們也是舊體系中的人,卻對受害者表示極大的厭惡、憎恨,以示自己的清高,表現出很革命的樣子。他們自己也不見得怎樣高尚。 三、結論 從政治方面說,魯迅自始至終自覺或不自覺的成為中共的幫凶和走狗。魯迅曾說別人是乏了的“資本家的乏走狗”。他自己呢,應該是不乏的“共產黨的不乏走狗”。不管是出於他的人格上的獨立抗爭精神也好、還是出於什麼“反叛、批判”精神也好,結果就是如此。 文學方面,我對魯迅的東西,從來不感興趣。特別討厭他的不論對誰,都那麼尖酸刻薄,所謂字句必爭、睚眥必報。但是,在中國,學過的他的“文學作品”還真不少,學得還挺不錯,因為那是在“語文課本”中。比如“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少年閏土”、“一件小事”、“藥”、“孔乙己”、“阿Q正傳”、“祥林嫂”等等,也看過不少魯迅的著作,“中國小說史略”、“傷逝”、“吶喊”、“彷徨”等等。 對於他塑造、刻畫的幾個人物:阿Q、孔乙己、祥林嫂、小栓他爹、人力車夫等。雖然流傳廣、影響大,但我認為有很大問題:這些人物在當時的中國都是些普通的再普通不過的人物,對這些大眾人物的描寫,都是通過作者自己的主觀觀察,很大程度上,帶有作者本人的主觀偏見,而魯迅又是個憤世嫉俗、多疑、輕信、遷怒的人物。有意把“中國人”的所謂的民族劣根性誇大化也不是沒有可能。關於這方面,需要另寫文說明,一言難盡。 不過魯迅倒是說過一句挺不錯的話:“說別人不革命,自己就是革命的”。那麼,用在魯迅身上應該也可以:“說別人低俗、愚昧、迂腐,自己就高尚、聰明、伶俐嘍” 簡而言之、總而言之:毛澤東就不是個東西,魯迅算老幾呀。 ********** •“魯迅繼承了儒家傳統社會知識分子對於老百姓的道德和智慧優越感”。中國文化和制度最大的毛病就是“儒家傳統社會知識分子對於老百姓的道德和智慧優越感”。這也就是中國沒法實行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因。 •不過中國文化和制度的更大“罪惡”,還不只此,那是毛澤東、共產黨對中國文化和文明制度的摧殘。 世界上絕對沒有任何民族自絕其歷史,自毀其文化,並不惜出死力以侮辱、污衊、反對其祖先的道德功業——文行忠信,而仍能厚顏無恥視息於天地之間者!今天毛所謂批孔揚秦,所謂敢於反潮流運動,就正是在向中華民族是非、善惡、忠奸、正邪的人倫基準挑戰! •萬事看結果,於人於事,對社會進步是有益有害? •魯迅就是那種往普通人臉上灌糞、抽打普通人的傢伙。會寫倆字兒,自以為了不起。 說白了,所謂“作家”,和戲子差不多,賣字兒先生、賣字婆娘而已。那“道德情操”、“胸懷城府”也不見得高到哪兒去,不過會裝蒜罷了 •樓主引用毛澤東對魯迅的肯定,並不代表魯迅本人的真實情況。胡適對魯迅的肯定才是真實的魯迅。恨毛澤東殃及魯迅大可不必。魯迅是人,有缺點。誰都不算老幾,當以辱罵的姿態說他人不算老幾時,想過沒有自己又算老幾?自己的做法是否與被詛咒的魯迅的缺點一面如此的何其相似而已?奉勸那些把魯迅與胡適割裂的人,好好讀一下胡適說的這句話。你並不懂得魯迅,但是胡適懂魯迅,至少他們是同時代的人。胡適並沒有因魯迅罵過自己,而否定魯迅,反而鑑定地把魯迅視為“我們的人”。你與胡適差多遠,自己估量一下。 答:魯迅既然是“作家”,在我看和戲子差不多。說他老幾算是客氣。對所謂“文學作品”的看法兒,千人萬種、萬人無數。那比蘿蔔白菜多多啦! 至於胡適怎麼看待魯迅,那是胡適先生自己的看法,我之所以尊重胡適的看法,因為胡適先生,既堂堂正正進入“政治”領域,又不是文人作家本色。所謂雅人有雅量。 魯迅如果不算老幾,那就是“老二”一類。知道“老二”什麼意思嗎? 魯迅的特點,就在於他的老二!政治、文學兩頭兒轉悠,加上毛老頭子雪上加霜、火中添碳。 如果從文學角度看,有人認為他是垃圾也不為過。看待文學作品,一個人有百種口味,十個人有千種愛好,看魯迅的作品如同垃圾一點兒也不奇怪。 比如瓊瑤,不少人喜歡,可有的人,寧肯退避三舍,也不看。這很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