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種“愛”叫 “你要毒藥,我也給你”
——淺談變性
2020年10月15日,美國總統候選人白登在“市政廳會議(Town Hall Meeting)”上,回答變性人的母親的問題說:
“The idea that an 8-year-old child or a 10-year-old child decides, ‘I decided I want to be transgender. That’s what I think I’d like to be. It’d make my life a lot easier’ — there should be zero discrimination,”
(參考翻譯:白登說:一個8歲或者10歲的孩子,自己決定,“我要做變性人,這就是我的願望,這會使我生活得更好。對此我們要零歧視)注意:說的是“我決定變性”,而不是“我想變性”。
我同意不能歧視已經變性和想變性的人,但是我堅決反對讓8歲的孩子自己決定做變性手術!這不是尊重,不是給孩子自由,而是殘害兒童!如何理解拜登所說的零歧視?很明顯,他認為尊重孩子的決定,成就孩子的願望就不是歧視。那如果不贊同孩子的想法,就是歧視,甚至是阻擋孩子過更好的生活嗎?如果把父母使用監護權攔阻自己的孩子變性說成是歧視,實在是荒誕!這是給正確、正常行使自己監護權的父母扣帽子,進行道德綁架。
一個叫PsychiatryAdvisor的網站,在February 4, 2020的一篇文章《應該有一個最低變性年齡嗎》(Should There Be a Minimum Age for Gender Transition?)中有這樣一段話:
根據Sermo的一項民調顯示,全球社會醫學平台中,94%的醫生認為變性的年齡最小應作為一個適當的基準:超過一半(62%)的醫生表示最小年齡應該是21歲,然而近三分之一(32%)的醫生表示,18歲可以是一個合適的最低。
(According to results of a poll hosted on Sermo, a global social platform for physicians, 94% of physicians think that an age minimum is an appropriate benchmark for patients who wish to transition: more than half(62%) of these respondents said that the minimum age should be 21 years, while nearly a third (32%) said that age 18 years would be an appropriate minimum.)
在美國,18歲以上的公民才有選舉權,21歲才可以喝酒。而拜登認為8歲的孩子自己就可以決定變性。如果用這樣的思路來制定法律簡直是太可怕了!
孩子的監護人的責任是什麼?難道就是滿足孩子的各種欲望和願望的實現嗎?年幼的孩子還沒有任何人生經歷,對人生的理解和認識還有太多的不成熟和盲點,怎麼能讓他們憑着自己的感覺和一些稚嫩的想法做這麼大的決定呢?!一個孩子如果說非常想試試吸毒的感受,他認為那樣他會更快樂,那麼你就給他買毒品嗎?事實上,某些人已經在這樣做,他們是不管後果的!
作為父母如果不去分辨什麼是孩子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一味地滿足孩子,就是縱容、坑害自己的孩子。作為要管理和帶領一個國家及人民的領導人,鼓勵這麼幼小的孩子變性,是不負責任的和虛偽的表現,不過是要用這種方式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支持和贊同,以達到自己的目的。看看那些小動物的視頻,作為父母,它們還懂得在自己的幼崽遇到困難的時候如何引導、鼓勵、耐心等待呢,難道作為人,父母不是更應該這樣做嗎?
親愛的朋友,在過去歲月中,你後悔過嗎?其實很多人不僅是悔,而且是悔恨!痛恨自己曾經做過某些重大的錯誤的決定,比如配偶、工作、房子、交友的選擇等。哪怕一件小事兒,有不少人也會心生後悔,比如後悔東西特價的時候買得太少了,當然,也有人因為買得太多了而後悔。人就是這樣有限!變性之後如果後悔了,可不像上面提到的這些事情那樣簡單。
請再想一想,是否曾認為得到某個東西、某個人、考上某個學校、出國、達到某個目標就可以快樂了、幸福了,而後來發現這些帶來的滿足都是短暫的。
事實上,為了寫這篇文章,特意看了一些相關的調查、自述和報道,很多人在變性帶來的短暫的開心、興奮之後,很快跌落到了失望、甚至絕望的低谷。甚至手術一結束就開始後悔了。手術前把變性看成生活的希望、痛苦的終結,後來發現惡夢是在變性之後!
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打着愛的旗號,把放縱私慾稱為自由,稱為進步,稱為勇敢,稱為做人的權利,卻不管是否有嚴重後果。
想變性是因為對自己的天然性別不認同,相信有這樣問題的人會經歷到很多心理的糾結和痛苦。但變換性別是外在的改變,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除去自己的原有的性別,做就像腿疼就把腿鋸掉,腳疼就把腳砍掉。解決仇恨的問題是除去心中的仇恨,饒恕對方,而不是殺人以解恨。解決性別焦慮的問題也是一樣,不是要改變性別,而是解決焦慮的問題。
換性別不是換工作,如果說所承受的壓力和痛苦是跳槽的千萬倍也不誇張。我們說“是藥三分毒”,更知道服用激素對身體的危害比一般藥物更甚,而變性人要用大量激素,經歷多次極其痛苦的手術,並且有失敗的風險。之後如何面對家人、同事、朋友、結婚成家、要孩子等問題,會伴隨自己的一生。
如何來看待和對待變性的問題,分享幾點供大家參考。
1、理解和善待那些有性別焦慮的人,不要歧視他們。人們怪異的目光、切切私語,會對在他們的壓力之上增添更大的壓力。
2、不要誇大性別焦慮對人的影響。每個人都有問題,在不同方面有障礙、焦慮、掙扎、糾結、痛苦;調查顯示,80%的人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想過自殺。人犯罪之後,沒有一個人是沒有問題的,沒有一個人不經歷痛苦的,所以神才差派自己的獨生愛子舍己來救贖我們。只不過問題發生在性別上時會比較明顯。因為輿論和文化的影響,自己也會誇大問題的嚴重性,給自己增加壓力。不輕忽的同時,也需要用一顆平常心來對待。
3、呼籲社會、媒體不要鼓勵有性別認同障礙的人變性。不鼓勵變性不僅不是歧視,而且是關愛。對他們要愛心說誠實話,不要以為鼓勵他們變性是理解,是包容,而是讓他們清楚知道以後所要面對的困難和尷尬,需要三思再三思而後行。
4、作為父母和長輩,不要用錯誤性別對待自己的孩子。不要為了好玩兒或自己的喜好,讓一個男孩子穿裙子、化妝等。哪怕孩子自己很好奇,想嘗試,也要耐心解釋並制止。如果感覺自己家的男孩子有一些女孩子的氣質,也不要責備,不要着急,這樣會給孩子增添壓力,影響到他的心理髮育。一個男人是否很陽剛,不在於外表的強悍,而在於內心寬廣。
5、孩子的監護人要保護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受到性騷擾和虐待。避免把孩子放在有危險和誘惑的環境裡。常跟孩子談心,知道他們心裡在想什麼,經歷了什麼事情。性虐待是一個很難啟齒的事情,孩子因為害怕和羞恥不知道怎麼說,也可能沒有勇氣說。給孩子一個和平的家庭環境,注意觀察他們的心情變化,避免問題在暗中發酵。父母如果因為自己的喜好而鼓勵孩子變性是極其自私的。
6、作為基督徒,就多為他們禱告,把耶穌基督的救恩傳給他們。鼓勵他們借着讀經、禱告,學習接納、認同自己的天然性別。在神凡事都能!
7、為了我們的孩子、孫子,以及後代子孫,不在性別問題上經受那麼多痛苦,我們不能把這個國家交給鼓勵幾歲的孩子變性的政黨,把孩子往火坑裡推。如果不想因攔阻自己的孩子變性而被告上法庭,如果不想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孩子更換性別後回家,我們就要使用手中的權利,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選出行在神的正道中、真正為人民着想的總統。請不要認為變性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家中,美國如果朝着錯誤的方向走,發生在孫子輩身上的概率就會很高了。
當看到《我想要回我的性別》這個紀錄片時,僅題目已讓我開始淚流。我想,在那一刻,神是讓我感受祂對那些變性人的心疼和難過。那些人在付出了慘重的代價,經歷了極其艱難的生活之後,終於明白了,其實不是要改變性別,而是學習接納自己的性別。有的人因着對神的認識,找到了生命的價值和意義,變回原來的性別,找回了真實的自己,喜歡上了自己,還找到了自己的伴侶,過起了幸福的生活。看這個記錄片,從流淚開始,卻以安慰結束,看到了性別焦慮者的希望!感謝神!《我想要回我的性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cAHAWAB0a8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這個世界離開了神,就是充滿了痛苦。不論是身體的問題、心理的問題,性情品格的問題,人都無法靠着自己、醫學等得到真正的解決。我們需要的不是外在的改變,而是得着耶穌基督的救贖,讓祂做我們生命的主,從而從根本上脫離罪和死亡的咒詛和轄制,得到釋放和真正的自由。
求神憐憫那些在性別上有困惑的人們,除去他們的焦慮和障礙,賜給他們平安的心!願聖靈甦醒更多人的靈魂,讓人們看到問題的真相!求神讓那些違背神真道的宣傳和聲音停止!賜給父母們智慧懂得如何分辨。願神在大選中做王掌權!神的旨意必定成就!阿們!
真箴 來自中國大陸,現居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