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有一家在伊州住的朋友,這回我們當然該叫他們C夫妻了。這C先生是老公的大學同學,幾年前搬到威州的近鄰伊州,做了與我們每年可以見上幾面的鄰居。
剛到伊州,C夫妻都上班,三年前,C先生另找工作去了賓州,但家還留在伊州。儘管我們在一起時,我也跟他們講過做房地產的辛苦,C太太還是在重利的誘惑下,毅然辭職,獨自干起了這行買賣。
大家都知道,美國的房地產是從三年前開始走下坡路的。C夫婦做房地產是以低買高賣為宗旨。這C夫妻都是非常聰明的人,兩人先研究了一番房地產市場,立馬就找到了幹這行的起點,他們是從房屋拍賣(foreclosures)開始做起。C太太曾經給我講了許多她參加拍賣的經歷,聽着壓力就大,我一直跟她講,如果我是她的話,我會天天睡不着覺的!
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C太太第一次趕房客的故事。
C家是在拍賣中買下的這棟condo,房子到手後,原房主還沒搬出去,C太太只好找律師上法庭,拿到了法庭同意趕人的批示。有了批示也不是說你就馬上可以趕人了,法庭還得送通知給原房主,要給人家一周的時間搬家。等了一周,原房主還是沒搬,這回可以趕人了,但也不是讓C家出面趕,而是由警察找搬家公司來趕,當然費用得由C家出。
C太太告訴我,警察只通知她哪天強行搬家,並沒告訴她幾點搬,她只好早早去了,等在車裡。而對那原房主,警察就按規定只通知這幾天會強行搬家,根本不明確是哪天搬!
說是搬家,其實就是把東西都搬出屋,放在院子裡。C太太說,剛開始那天早上下着小雨,她心裡很急,因為按規定如果下雨,就不可以強搬。後來雨停了,只見警察車在前,搬家公司的車在後,兩輛車衝進condo的院子。警察先用警棍打開門,然後跟C太太說,趕快換上你的鎖,C太太馬上把早已準備的新鎖換上。警察又在房門的兩旁貼了告示,曰此房已歸C家,他人未經許可不可進入等等。
搬家公司的人,七手八腳地把那原主人的東西搬至屋外,警察和他們也就都散去了。C太太看看天還要下雨,雖然法律不管搬完後下雨,但她還是很急,可遲遲不見房主歸來,她只好檢查門,確定鎖上了,自己也回家去了。
第二天,她又去房子看看,想再清理一下,一去就發現門沒鎖,推門一看,一位中年婦女在屋中,正在那兒清里廚房呢!C太太馬上不客氣地問,你是誰?為什麼進到這房子裡?那婦女竟告訴C太太,她就是這房子的原房主,不過一口咬定,C太太沒有鎖門,而且還馬上招一鄰居給做證明。C太太也不好再與她爭什麼,就問她為什麼不自己計劃好,早早搬家,如果那樣,事情會對她有利得多。誰曾想,這老美告訴C太太,她雖然知道她有一段時間沒交銀行房錢,但其它的信件她都當垃圾扔了,她根本不知道這房子已經拍賣掉了,也不知道她得搬出去。最後C太太只好告訴她,以後不可以再進這屋裡了,但同意她先把一些家具放到車房中,讓她在7天之內搬走。
後來C太太跟我說,那老美也不像撒謊,可能確確實實是傻乎乎地不懂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才走到這一步,弄了個無家可歸。
寫完這幾個故事,才發現盡寫的是做房地產難的事,其實A家和C家都做的不錯。尤其A家,早就是大房產主了,說他們是百萬富翁,恐怕有一點兒委屈了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