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美國大選,作弊痕跡到處都是,但很多人卻宣稱美國選舉不可能作弊。然而做點查證,稍一思考,就知這是無知美國選舉舞弊的歷史,更是犯了一個致命的邏輯錯誤:要是美國選舉不可能作弊,共和黨人選舉投票就不會作弊了?那為何民主黨為何還要派人監票?莫非是對本黨黨員信心不夠?若真是這個原因,那就太好笑了。因為很多老實巴交的保守派是相信民主黨不會作弊的,民主黨自己反倒有自知自明。
現場投票,都要在選民註冊薄上簽字。也許很多人沒留意,保管選民註冊薄的總是至少有兩個人。他們可不是間單工友,而是民主黨,共和黨的監票人員,你的簽名,兩個人都要查看的。別看他們常常笑容滿面,心中是把你當舞弊嫌犯看待,盯得死死的。
這樣的監票制度,說好聽點,是像雷根不學老實巴交的卡特,跟蘇俄談判堅持“相信但要驗證”。說難聽點但卻實在的,就是民主黨說我不相信共和黨,共和黨說我不相信民主黨。
所以若有人還想宣稱“美國選舉不可能作弊“,至少得加上一個先決條件:有兩黨監票人員,美國選舉不可能作弊”。
但加了這個條件,卻又證明了這次美國大選必有舞弊了,因為在民主黨絕對控制的大城市裡,計票人員絕大多數都是民主黨人,而共和黨人被擋得遠遠的,跟本無法監票。選票是否合格,究竟選了誰,是否真全是郵寄選票,完全由民主黨人說了算。因此光從計票方法來講,民主黨就已是作弊,所計的選票自然不合法,必須剔除。而其數量之大到可達幾十萬,選舉結果必被改變。
所以,無論是天真相信美國選舉不可能舞弊,還是接受美國選舉也有舞弊的現實,都不能不得出同樣的結論:拜登是靠無意間自吹的“史上最大的選舉舞弊集團”欺詐得票,川普才是真正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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