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關愛弱勢群體的真理
今天的西方世界被所謂的“博愛”的極左思潮籠罩。過去100年,儘管communism在世界範圍內已被證明是失敗的,但communism均富的思想,卻大行其道。高稅收,高福利,福利社會,已經成為歐洲很多發達國家的標誌。民主黨,也試圖將美國變成這樣的國家。某些基督徒斷章取義,努力為這些極左的思潮和政治運動尋找聖經依據。本文旨在分析聖經對於均富和社會關懷的教導。
聖經真的有教導均富嗎?
聖經有幾處經文似乎有均富的思想,我們先來看一下這些經文。
舊約的教導
申命記15章1-11節,講豁免年的條例。“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豁免的定例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1-3節)
這裡,經文教導說,每7年債主要徹底免除欠債人的債務。上帝還說:“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4-5節)
可見,上帝設立豁免年的目的,是要求有經濟能力的人,幫助窮人。“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着心,揣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什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15:7-11)。
這段經文並不支持均富,不支持福利社會的做法。假若“均富”了,世上就再沒窮人了。但上帝明明地說:“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11節)
其次,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是一個神權統治的國家。上帝不希望以色列採取外邦的君王統治的做法(從申命記17提到的立王的條例,及撒母耳記上上帝對於百姓要求立王的態度,可以很清楚看出)。上帝希望通過親自統治以色列,讓世人看到一個行在上帝旨意中的國家,是何等的美好。以色列豁免年的實行,讓世人看到一個合神心意的國家,是何等的蒙福。
再之,豁免年的條例,不是無原則的均富。7-8節說要幫助窮乏的弟兄,不是說富裕的弟兄要和窮人均分財富。上帝沒要讓富有的人給,而是說“借給”。
正因為是借,不是給,所以才有豁免年的條例。如果是無條件的給,就無所謂豁免了。另外,豁免年的條例,聖經中只有這裡提到。儘管這裡並沒有提到償還的條例,但毫無疑問,窮人在豁免年之前的六年,是應該按時還債的。這樣,到了第七年豁免年,如果債務尚未還清,剩下的,債主就不應該再追討了。今天的福利社會,不工作靠吃福利生活,不是豁免年的條例所支持的。
最後,豁免年條例僅適用於上帝的選民。“若借給外邦人,你可以向他追討。但借給你弟兄,無論是什麼,你要鬆手豁免了。”(3節)這段經文不支持大同世界,不支持“廣開國門,來者不拒,皆有福利”。
新約的教導
哥林多後書 8:13-15:“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保羅向哥林多教籌款,以救濟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當時耶路撒冷遭遇一些災難,信徒生活困難。這裡,保羅講的均等或平均(equality,14節),不是無原則無條件的財物的均平,不是均富,而是均平的機會,去幫助暫時有困難的弟兄姐妹。耶路撒冷的弟兄姐妹現在碰到困難,哥林多的弟兄姐妹去幫助他們。將來如果哥林多的弟兄姐妹碰到困難,耶路撒冷的弟兄姐妹也來幫助。
這樣的均平,是在幫助弟兄姐妹的機會上,而不是財富上。這裡,保羅只是向哥林多教會籌集一次性的救濟,絕不是要哥林多教會一直無條件的去給與耶路撒冷的教會。
再來看看使徒行傳提到的初代教會的凡物公用的案例(4:32-35)。這裡,不分析這樣做法當時的原因以及對錯。只想指出,初代教會的這個案例,決不能支持均富甚至communism。
除了初代教會剛剛建立的時候這樣做過,教會歷史上再沒有這樣的做法,而且新約其它地方,也沒有要求,甚至根本沒有再提到過這樣的做法。所以,初代教會的這個做法是孤立的事件,是特例,不能當做教導性的經文證據來支持均富甚至communism。
工作是上帝的旨意,是人的責任
上帝說,祂造人的目的,乃是讓人管理祂所創造的地球上的萬物(創 1:27-28)。上帝先造亞當,之後,祂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讓他修理看守園子(創 2:15)。可見,上帝造的人,一開始就要工作。
上帝是一位做工的上帝(約 5:17),上帝也賜給人做工的責任。根據上帝賜給的恩賜,人以工作榮耀神,是上帝的恩典。聖經中很多屬靈偉人,都是在平凡的工作中被上帝呼召出來,成為祂重用的器皿。以色利最偉大的先知摩西和最偉大的君王大衛,都是在牧羊的時候被呼召(出 3:1; 代上 17:7);基甸在打麥子時被呼召(士 6:11);先知以利沙在耕地時被以利亞選中(王上 19:19);使徒彼得在打魚時被主呼召(太 4:18-20);使徒馬太在收稅時被主呼召(太 9:9)。使徒保羅是在他去完成自己的“偉大事業”,就是在去大馬士革抓基督徒的路上,被主光照(徒 9章)。
聖經非常看中人作工,勤勞工作是美德。最著名的例子,是箴言 31章中那位才德的婦人(31:10-31)。保羅也要求基督徒不要懶惰,“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12:11)保羅自己也是勞苦做工(徒 20:34)。
懶惰是罪(箴10:26;21:25!提前5:13)。懶惰是貧窮的根源之一。“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箴10:4)“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着手躺臥片時,你的貪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來到,”(箴10:9-11)
上帝討厭偷懶的人。“懶惰不肯為耶和華做事的,必受詛咒。”(耶 48:10a)保羅警告帖撒羅尼迦教會遊手好閒,不肯做工的基督徒(帖後3:11),且以自己為榜樣,要求這些人效法他勞苦做工的見證(帖後 3:7-10,12),甚至認為這樣遊手好閒的人如果不聽勸告,堅持不做工,就應該被管教(3:14-15)。
總之,聖經從來沒有鼓勵不勞而獲。相反,聖經以勤勞,努力工作為美德。
聖經關於關愛弱勢的教導
那麼,基督徒該不該關愛弱勢群體呢?當然應該!聖經一直強調神子民的社會責任,對於弱勢群體的關懷(申10:17-19; 14:28-29; 15:1-11; 24:19-22; 加 2:10; 雅 1:27)。上帝被稱為“孤兒的父,寡婦的伸冤者”(詩 68:5)。上帝就是愛,基督徒必須愛神和愛鄰如己。“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一 3:17)
但另一方面,愛他人的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能讓我們愛的行為,導致對方犯罪。懶惰在上帝眼裡就是罪。我們的善行,如果導致對方懶惰,那就不是真正的善行。
舊約要求以色列人照顧弱勢群體,尤其是寡婦和孤兒(申 10:17-19; 14:28-29; 15:1-11; 24:19-22)。舊約時代,男人是勞動力,是家庭生活的來源,孤兒寡婦沒有生存能力。沒有丈夫和父親,寡婦孤兒就面臨生存困難。如路得記中的拿俄米,在丈夫和兒子死後,決定回以色列。因為以色列有摩西的律法,保證看顧寡婦,而摩押沒有這樣的律法。
然而到了保羅的時候,情況有所不同。有些人窮,是因為遊手好閒不作工。這時,保羅沒有要求其他基督徒幫助這些沒有經濟來源的人。相反,保羅責備,警告他們要親手做工,甚至認為他們應該被管教(參帖後3)。
因此,保羅時代照顧弱勢群體的情況(提前5:3-16),比舊約更接近於今天的現實。從保羅的建議中,我們還能夠學習如果適應性的應用聖經,尤其是舊約聖經。保羅和我們有同樣的舊約聖經。
從提前5:3-16看見,保羅沒有將舊約的教導機械地應用在他當時的情況里。面對教會的寡婦,保羅並沒有僅僅引用申命記的經文,沒有要求基督徒無條件地照顧所有的孤兒寡婦,保羅甚至都沒有提到那些舊約的經文。
保羅建設性地指出,寡婦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被教會照顧。寡婦必須在60歲以上,必須只結過一次婚,必須竭力行善,必須沒有兒女或者孫兒孫女。也許有人覺得這些條件有些苛刻,我相信是保羅平衡了教會的能力和需要被照顧的寡婦的數量,而開出的條件。如果一個教會有相當數量的信徒是寡婦,這個教會的經濟能力肯定不會很強。
值得一提的是,保羅不要教會救濟年輕的寡婦,他的理由是,這樣的年輕寡婦似乎很多都是習慣懶惰的(13節)。保羅給年輕寡婦的建議,是要她們嫁人,生養兒女,照顧家庭(14節)。換句話說,保羅要求這些習慣懶惰的年輕寡婦有事情做,不要遊手好閒。
總之,聖經照顧弱勢群體的原則,是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參提前5:16), 並且要避免使我們善行導致對方懶惰。
基督徒應該有針對性地、經常幫助一些社會上真正有需要的人,這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傳福音的手段之一。但我們反對政府利用經常性的福利制度,去縱容人不勞而獲的生活方式。另外,無論是個人,教會,還是政府,幫助絕不僅限於物質上的給與。中國有句古話叫給人魚不如給人漁。給別人魚不如教給人如何捕魚。與其免費給與人所需要的,不如免費給與人獲得所需要的能力和機會。
李承宇 牧師,來自中國大陸,現在美國牧養華人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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