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查考四福音書》第三十課 登山寶訓—不要論斷人 塔城華人基督教會成人主日學一班 綜合查考四福音書 2016年8月21日上午 第三十課 登山寶訓—不要論斷人 讀經:路加福音6:37-42; 馬太福音7:1-6 提要:不要論斷人 地點:迦百農附近 人物和態度:主耶穌——主耶穌講道,教導門徒 要點: 1. 對自己的兄弟姊妹的錯誤,不要審判定罪,而是:(加6:41-42) Ø 先認識到自己可能錯誤更大,再以溫柔態度勸勉弟兄姊妹(太7:3-4) Ø 不是審判定罪,而是饒恕(太6:14-15;加6:37-38) Ø 若非如此,就是假冒為善(太7:5) 2. 要區分信徒和不信者,對不信的人的原則: Ø 不要把聖物給狗(太7:6) 等於不要把屬神的聖潔的東西給不信的人。
什麼是聖物?
v 定義: 天國有關的事物 v 醫治 v 趕鬼 v 神跡 v 福音(使徒行傳13:44-51;18:5-6; 28:17-28) 如何鑑定那些不能給聖物的人
v 踐踏了珍珠,反過來咬人(6:6) v 誹謗神的使者,詆毀聖物(參看福音一條的經文) 3. 人的結局受他的領路人和教導人制約,所以必須跟隨耶穌收他的教導 (加6:39-40) 思考題:你能否分清“不要論斷”的兩種場合和兩種對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