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得自由之道 羅馬書7:14-25 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16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 就不是我作的, 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21 我覺得有個律, 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 便有惡與我同在。22 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羅馬書8:1-14 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 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1然而叫耶穌從死里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里復活的, 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這個世界充滿着試探,也充滿着捆綁,很多人的心靈在黑暗當中,天天害怕,充滿着苦毒。怎麼樣能夠脫離,能夠得着自由呢?有一個牧者曾經分享,我們人生最需要從中脫離而得自由的有三項:第一是內疚的心。我們老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甚至為過去的一切懊悔。我們需要因着神的赦罪恩典,脫離這種罪疚的心,這是我們最需要的一個自由。其次,是不能饒恕人的心。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和別人一樣會做錯事情,別人會傷害我們,所以我們就天天對人懷恨,對這個世界充滿着憤怒,結果我們自己心裡沒有平安;所以我們需要饒恕別人,使我們可以得自由。第三項我們需要脫離的就是從各種罪惡和各種惡習上癮的捆綁中脫離而得自由。比如有許許多多的人在性的犯罪裡面,不能夠逃脫出來,需要靠主來得自由。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信息就是:“靠我們的主就能脫離了”。 儒家的經典里有一本書叫做《大學》,裡面講到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前面的五條叫做“內聖”,就是我們內在自身的修養和管理。後面的三條叫做“外王”,是我們對外界的管理和行動。格物,就是要研究事物;致知就是要真知灼見,對事物有清楚的、正確的認識;誠意就是要真誠對待,表里如一,不要虛偽或自欺欺人;正心就是要消除邪惡的心。這四樣之後就能夠達到修養身心的目的。自己的生命修正了,才能夠把家治好,然後才能夠治國,才能夠讓天下太平。這是古代先賢們悟出來的道理。我們知道,人類能夠悟出來的道理都是神的普遍啟示。神把祂的道德律、良心、是非之心,刻在我們心裡。那些思想家、教育家、哲學家們領悟之後就寫下很多很好的道理。但是道理可以幫助我們有所認識,卻沒有給我們指出出路,指出能力的源頭。今天天下不太平,每個國家都有很多的問題,很多家庭破裂,這是因為我們修身有問題。修身有問題,是因為我們的心不正。我們格物,致知,研究了好多事物,知道了其中的道理,但我們的心永遠是不正的,以至我們行不出來,表里不一。我們的問題,其實都在正心上面。如果不是神藉着特殊的啟示來讓我們明白,讓我們看到出路,也讓我們知道改變人心、改變生命的能力的源頭在哪裡,其實我們永遠都達不到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的。 以弗所書4章:“17所以我說,且在主里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18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19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這段經文說到四個心:虛妄的心、昏昧的心、無知剛硬的心、喪盡良心。一個人如果沒有信主、沒有認識神,這就是人的心靈狀況。我們的心思總是專注在那些其實是無意義的,最終會是虛空的事情,這叫做虛妄的心。昏昧的心是說我們的心總是黑暗的,不是正面的、積極的,良善的,建立別人,為別人着想的;而總是負面的、消極的、惡毒、苦毒、紛爭、嫉妒、惱怒,那就叫做黑暗、昏昧的心。無知剛硬的心就是自以為是,非常的驕傲。我們信主以前都是無知剛硬的,看聖經完全不信,甚至嘲笑譏諷,以為自己受了幾十年的教育,人生我都懂了,整個世界我都看透了,我有智慧,我總是對的,驕傲自大。於是誰的話都聽不進去,神的話更是聽不進去,這就叫做無知又剛硬。最後說喪盡良心,我們常常以為喪盡良心是指那些非常邪惡的人,殺人放火之類的人。其實在神的眼中,我們良心麻木,對罪不敏感,天天犯罪,我們卻不知道,還老覺得我是個好人,那就叫做喪盡良心。古人說要正心,就是要把這些心歸正。歷史上有許多的思想家、哲學家,他們都想尋求一條道路來改變人的心。佛教認為你出家脫離塵世,你就可以改變了。有人用自我修養的思想教育方式,或者樹立一個榜樣讓我們去學習。還有一些是藉着法律、法制、懲罰,都是希望能改變我們的心。這些都是人想出來、人悟出來的各種方式。但是聖經里神的話告訴我們,所有靠人自我自救的方式,都不能使我們的心改變,只有耶穌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能力能夠改變我們的心。我們基督徒,就像以弗所書這段經文說的,我們已經信主了,不要再像那些沒信主的外邦人,還是這樣的心思意念。我們要正心,首先要認識我們的心,然後要靠着神讓我們的心有一個改變。 選自:義人必因信得生 - 羅馬書釋經講道集(十六)靠我們的主就能脫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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