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世奇葩--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方鯤鵬 (一) 大約二百三十多年前,美國一群奴隸主絞盡腦汁,寫出了一部憲法,美國人至今仍奉若神明。這部憲法出世時,是順應國家發展的需要,在使美國成長為一個強大國家的過程中,也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任何事物被神化後,就僵化了,不能與時俱進,漸漸地走向歷史的反面。川普上次競選口號是“讓美國再次偉大”,這次競選口號是“讓美國繼續偉大”。這些“偉大”都是空中閣樓,因為美國本世紀以來連一個正常國家都算不上,美國的當務之急是“讓美國再次正常”,然後才能追求“偉大”。而阻止美國重新成為正常國家的一副桎梏,就是這部被奉若神明的憲法。這部憲法裡好些重要條款,問世時沒有很大的問題,但到了21世紀還在遵守,還在頂禮膜拜,無疑可以貼上政治不正確的標籤。本文只談關於總統選舉的條款。 由於2016年和今年的美國總統大選異常熱鬧,因此凡是對美國政治稍感興趣的人,都知道美國有個選舉人制度。憲法規定全國共538個選舉人,名額分配給各個州,總統由選舉人投票產生,獲得超過半數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即至少270張選舉人票,當選總統。所以美國選民11月選的是選舉人,後者在12月投票選舉總統。選舉人投票只具形式意義,因為一個州的全體選舉人(選舉人團)按照贏者通吃的原則(只有兩個小州不採用贏者通吃),投票給哪位總統候選人,已經在11月的全民選舉中確定了。 因為贏者通吃,總統競選就只在幾個州進行。民主黨或共和黨肯定占優勢的州,選舉總統如置身事外,十分冷清,沒有造勢集會,電視上也幾乎沒有競選廣告。雙方陣營都全力拼搏選民傾向於民主黨或共和黨都不是很占優勢的幾個州,這幾個州稱為總統大選戰場州或搖擺州。 選舉人制度還有一個弊端,即違反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原則。這裡舉一個例子。懷俄明州分配到3個選舉人,其2019年人口數為578,759 ,相當於每192,920人分配到一張選舉人票。加州分配到55個選舉人,其2019年人口數39,512,223,相當於每718,404人分配到一張選舉人票。換言之,加州的選民沒有獲得與懷俄明州選民同等的總統選舉權,約相當於4個加州選民折抵1個懷俄明州選民。就像這部憲法早先規定一口黑人折算為五分之三個人(見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 一口黑人折算為五分之三個人,就是把黑人當牲口,不認為是人類的條款,後來用憲法修正案廢掉了。然而,通過一個憲法修正案的門檻極高,美國的政治生態發展到如今,已經完全沒有可能性採用憲法修正案來糾正憲法中存在的問題。因此,這部憲法裡一些條款,在牛仔蠻荒時代無礙,但如今嚴重撕裂、危害美國現代社會,如選舉人制度,擁槍權,法官終身制和絕對豁免權等等,都成了解不開的死結。除非把這部憲法廢止,這些條款會持續撕裂、危害美國社會,並且無藥可解。 (二) 懷俄明州1個選民相當於加州4個選民已經夠荒謬了,美國憲法還設計出了更奇葩的通道,可以讓懷俄明州1個選民擁有相當於68個加州選民的總統選舉權。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一個案子,就是原告想打通這條路徑。 11月3日大選之後川普陣營不認輸,以選舉舞弊為由不停地打官司,力圖翻盤。川普陣營的官司在各州初審法院都輸了,程序上還可以逐級上訴,直到聯邦最高法院。而實際上,也只有聯邦最高法院擁有反轉選舉結果的權柄。但眼看拜登就要登基,顯然沒有時間逐級上訴了。於是,川普陣營打出一張相當新穎的牌。在星期二(12月8日)下午,德州檢察長代表德州向聯邦最高法院呈交訴狀,以賓夕法尼亞、佐治亞、密歇根和威斯康星州的選舉法違憲為由,要求最高法院下令這4個州的選舉人票無效。 這個案子以聯邦最高法院為審判法院,原告是德州,被告是賓夕法尼亞、佐治亞、密歇根和威斯康星州。聯邦最高法院是最高層次的上訴法院,對於沒有適合的下級法院可以審判的極為罕見案子,聯邦最高法院才會作為審判法院受理。例如,兩個相鄰州的領土糾紛,因為它們各自州的法院不適合裁決,而這兩個州又不是處在同一個聯邦巡迴法院的管轄區內,這種糾紛就可能提交聯邦最高法院審判解決。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結果,既是初審判決,也是終審判決。 這次總統大選,拜登得306張選舉人票,川普得232張選舉人票。賓夕法尼亞、佐治亞、密歇根和威斯康星4個州總共有選舉人票62張,都被拜登拿下。如果按原告的要求,最高法院宣布這62票無效,拜登還有244票,仍然比川普的232票高。所以,川普翻盤的策略已經不再試圖讓自己的得票數反超拜登,而是要讓拜登的得票數達不到憲法規定的至少270票。憲法規定如果沒有候選人達到270票,就由眾議院投票在候選人中選出一人為總統。本屆眾議院民主黨是多數黨,新選出的下一屆眾議院的多數黨還是民主黨,怎麼作為共和黨槍手的德州檢察長,在為民主黨做嫁妝?當然不會。憲法又奇葩地規定,在由眾議院選舉總統的情況下,每個州只能派一名眾議員投票(見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由於共和黨勢力多集中在小州,但在州的數量上占優,如果眾議院按憲法的這個規定投票選總統,川普將獲勝。 因為憲法規定不考慮各州居民人數多寡,一律每州派一名眾議員投票,即無論加州有55張選舉人票,還是懷俄明州只有3張選舉人票,這兩州都是派一名眾議員去投票選總統,這就相當於讓懷俄明州1個選民擁有68個加州選民的總統選舉權。可見,我讚美國選舉制度是舉世奇葩,確實沒有過譽;而美國可以利用蓄奴合法年代制定的憲法,將現代民主選舉玩到如此骯髒的地步,也令人嘆為觀止。 在德州檢察長遞交訴狀後幾小時內,川普就發推表達支持。從川普選前選後的推文看,川普陣營早就策劃排演過用哪些方法,包括德州檢察長的起訴,可以逼使聯邦最高法院介入挑選總統。 向聯邦最高法院送訴狀不是想干就能幹的,要先遞交請願書,獲允許後才能呈送。顯然德州檢察長沒有理睬這一套,而是仗持身背後有川普總統,大模大樣直接送進去了。即便按程序先請願,獲准後再送訴狀,最高法院在收到訴狀後,仍能以德州越權為由,拒絕受理,那麼這個案子就到此為止。然而,在德州檢察長送了訴狀後,最高法院的反應是下令4個列為被告的州遞交答辯狀。這似乎傳遞了準備受理此案的跡象,給川普陣營打了一針雞血。川普立刻向最高法院申請加入此案,要做共同原告。17個共和黨控制的州隨後跟進,也申請成為共同原告。126個共和黨國會議員也緊接着起舞,向最高法院遞交一份聯名簽署的聲援狀(Amicus Brief,中文媒體翻譯為“法庭之友”),請求最高法院批准原告的訴求。川普選前已經在推特上向保守派大法官喊話,特別是,話中有話向被他強行塞進最高法院的3個大法官打招呼,形同召喚家臣。這個時候他又趕緊發推文,稱此案非同尋常,是美國有史以來最重大的聯邦最高法院案子,還轉推別人的推文,指名道姓地提醒那3個大法官應知恩圖報。 這來勢洶洶一波又一波的壓力,看來把最高法院着實嚇了一大跳。在星期五(12月11日)晚上,最高法院匆匆發布判決,駁回此案。駁回的理由很簡短,就是那4州的選舉法與德州無關,德州無權狀告它們。歷任美國總統滿世界對別國的事情指手畫腳,發號施令,德州檢察長有樣學樣,對別州的事情指手畫腳,結果遭到最高法院“不得干涉(別州)內政”的訓斥,是不是有點滑稽? (三) 美國憲法有選舉總則,但聯邦政府沒有出台選舉法,而是由各州制定州的選舉法。如果共和黨認為賓夕法尼亞等4個州的選舉法有違憲之嫌,這些州的共和黨人可以向州法院提告,然後必要的話,官司逐級打到聯邦最高法院。德州檢察長向聯邦最高法院起訴其它州的州內法,是顯而易見的越俎代庖並且不合程序的行為,最高法院理當不接受訴狀。但這是法院抓權擴權的機會,是擺顯權威的時光,最高法院沒有即時拒絕,而是立案並下令被告4州呈交答辯狀。而實際上,3天后最高法院駁回德州訴狀的理由,與被告的答辯沒有一絲一毫的關聯,但這期間最高法院享受到了無上的權威風光,特別是126個國會議員自輕自賤,組團向最高法院懇求,請最高法院讓川普再坐4年總統大位。 憲法問世時,國會是三權分立里最強的一權,法院是最弱的一權。時至今日,憲法這方面沒有變,但是法院通過自我擴權已成長為最強的一權,國會則失落到連三權之一都排不上了,就算個小四吧。從這次大選可以看出,媒體有挑選誰成為美國總統的能量,因此媒體可以與總統和法院並列,成為左右美國局勢的三權之一。 美國的國會,除了兩黨纏鬥內耗,辦不出正經事兒。無論是民主黨或共和黨控制國會,如果總統不是同黨同志,則國會的主要工作就是給總統搗蛋添堵。憲法用國會牽制總統權力的初衷,現在淪為一個好看的肥皂泡而已。川普總統根本不把國會放在眼裡,幹什麼都可以用總統行政命令繞過國會。而在川普淫威下,共和黨議員看到他噤若寒蟬,只有唯唯諾諾。這次126個共和黨議員聯名向最高法院請願,其實是一次向川普表忠心的舉動。 國會的政治生態是黨派政治和兩黨寡頭政治,其中一黨與總統捆綁在一起,是共進退的關係,因此國會對總統的監督功能癱瘓了。相比較而言,尼克松時代的美國政治比現在要開明得多。川普扣住國家的巨額援助款項,意圖要挾、收買烏克蘭充當他的打手,打擊他的總統競選對手,其犯法性質和程度比尼克松在水門案中的犯行,至少高出一個數量級。尼克松迫於國會彈劾壓力辭職,而川普視國會彈劾為兒戲,全然不在乎。 川普不僅與民主黨的國會議員狂斗,就是同黨議員稍有微言,也逃不過川普的霸凌,連參眾兩院的共和黨領袖也不能倖免。川普演講煽動力很強,他是靠煽動共和黨草根民眾起家,這一大幫子草根,就是特別喜歡聽他罵人。他罵到哪個共和黨議員,這個議員在共和黨選民中的民調馬上直線墜落,因此共和黨議員都怕他。 川普上任初期,狀態百出而口無遮攔,眾院議長和參院多數黨領袖(兩人都是共和黨人)略微表達了不同意見,他就開罵。結果眾院議長2018年被迫放棄競選連任,而參院多數黨領袖從此對川普的言行不聞不問不評論,像個縮頭烏龜。將參院多數黨領袖比作烏龜,有不雅之嫌,可能是因為我受到了美國總統的影響。我昨天訪問川普的推特,恰巧遇到他的推文跳出來罵食品藥品監管局的局長,像“一隻大、老、慢的烏龜(a big, old, slow turtle)”。 憲法和法律是什麼?全由法官說了算。從這次大選和這件德州起訴案可以看出,如果有媒體協助,製造輿論,給民眾洗腦,聯邦最高法院能夠輕易地搞出一個軟性政變。略微考察就可以發現,在兩黨寡頭政治下,行政和國會沒有實質可行的工具,用以制衡法院。這個現實,是對美國憲法三權分立構思的重創。雖然多數大法官與川普有着共同的“價值觀”(意識形態的代名詞和面紗),但媒體不站在川普一邊,聯邦最高法院這一次沒有輕舉妄動,但態度相當曖昧,先是給根本不該接受的訴狀立案,而後雖駁回,但沒有寫法律意見書。 在2016年川普上任之初,川普曾向媒體伸出橄欖枝,試圖招安媒體。可能是川普性格使然,雙方沒談得攏。拜登是美國政壇老將,幾十年的表現一直像白開水,沒有吸引選民的魅力。這次總統大選,如果沒有媒體全力護航,拜登很難獲勝。 美國媒體玩的慣用伎倆有兩個,一個是選擇性報道,另一個是夾帶假新聞。以前為了取信於國內民眾,美國媒體會掌握內外有別的度,對內玩伎倆比較隱蔽。比如夾帶假新聞,國內新聞我估計夾帶10%到15%,對不友好國家的報道,這個比例是倒過來。但是這次總統大選期間,媒體助拜登心切,顧不上內外有別的度了,偏袒和假新聞明顯到一般民眾也能看出來。拜登只是險勝川普,說明全國有近一半的選民不再相信美國媒體的報道了。 美國主流媒體中有一個狐狸新聞(Fox News),貌似挺川普,實際上與其它主流媒體合演雙簧。在關鍵事情和時點上,狐狸新聞在川普背後捅刀,比正面迎戰川普的其它主流媒體更狠。 川普不是傳統型的美國總統,他的4年任期將司法獨立、法官超然於政治,以及新聞獨立、媒體客觀等等冠冕堂皇的美國面紗,撕得稀巴爛,還為美國主流媒體釘上一塊“假新聞媒體”(Fake News Media)的金字招牌。這些功績,歷史會記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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