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道德基礎的起源 我們人類文明的道德基礎,法律規範,價值觀都無一例外地起源於神話,信仰,與宗教基礎。雖然,隨之人類歷史的發展,社會世俗化進程這些道德觀,法律體系,價值傳統演化,或者慢慢脫離神話,信仰和宗教體系,出現了“道德”虛無主義。然而無論是任何一種文明,它最原始的文化起源都離不開這些神話,信仰,與宗教的基因。 除了最原始,最野蠻和最愚昧的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大陸以外,在埃及,歐洲,亞洲,美洲,凡是出現過人類文明的大陸,都曾經經歷過或多或少的神話,信仰,與宗教的“洗禮”。讓人類從野生動物進化成為了“人”。不再是豬,狗,貓,猩猩,猴子,蛇的畜生,或者野獸。 從此,人類的社會性導致人類文明的城邦,國家意識的產生和形成。 為什麼造物主要讓人類具有社會性。道理很簡單!神要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神是全能,全知,全智,永恆的,自有永有者。而“人”永遠不是! 世界上只要是“人”,他們就是被“局限的”,“有限的”,彼此各個方面的“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為了使得人具有“神的形象”,人類就必須克服人“個體”的這種局限性,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這就是人類文明的“社會性”的需要。 因此, 人類的“人性”就由於兩個最基本要素:人的動物性, 人的社會性。 A 人的社會性實現的方式:因為人的社會性目標是為了解決人個體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等等” 方面的“局限性”,“有限性”,彼此的“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人類整體就需要通過“社會的最有效,最優秀的市場交換,與補充”來實現。 因此:勞動,創造,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就成為一種“社會”必須。而且,這種市場交換必須在特定“規範中”實現,因此社會“契約”和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勞動與創造的目的是人個體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等”資源轉變成為有“社會需要”的可“交換與補充”的價值。以實現對於社會與他人“局限性”,“有限性”,彼此“不對稱性”,“不完整性”的補充。例如:女人對於男人,孩子對於父母,工人對於農民,體力勞動者對於腦力勞動者,資本對於權力。。。等等, 反之亦然! 造物主創造了“人”每一個個體的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的差異。 因為,造物主不生育,也不能夠複製自己。祂只能夠創造出,形形色色的,各式各樣 不同的形態的,不同維度的生命“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 “局限”,“有限”,彼此“不對稱”,“不完整”的形形色色的,天使,外星人,生物,植物,動物,人。。等等。 為了人類文明的這種“社會性”,上帝(造物主)就通過神話,信仰和宗教的方式“曉瑜”和“啟示”我們人類。從而形成了文字記載的代代相傳的神話,信仰和宗教的“道德觀”,價值觀和法律體系。從而鑄就了不同的“文明”形態。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上帝賜予摩西的十誡和摩西五經(上帝的直接啟示)。當然,還有很多其他“間接性啟示”,例如:各種神話,其他信仰崇拜。。。 因此, 造物主通過人的社會性,讓人類實現和具有了“神” 全能,全知,全智,永恆的形象。但是,整體從歷史而言人類是無知的,愚昧的,愚蠢的,隨之墮落與世俗化,上帝啟示與曉瑜的道德體系,律法被篡改和誤解誤導。導致人類彼此爭鬥,博弈,自相殘殺,而且愈演愈烈。 今天,我在這裡把問題的由來,道理,再一次闡述。希望大家討論與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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