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治理假新闻要求在公共对话内对言论内容(content)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但西方经典表达自由原则上禁止基于内容(content-based)的规制,反对对言论的内容或实质进行审查。正如“第一修正案之下不存在所谓错误的观点”(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 false idea)所体现的,在公共对话中,一切言论都被视为“意见”(opinion),而意见是不分真假、对错和好坏的。 影响早已超出美国的《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就是上述原则的最好体现。萨利文案本质就是一个“假新闻是否应受表达自由保护”的问题。萨利文之所以把《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就是因为在涉及他的报道中出现了“对事实的不实描述”。从这一角度看,萨利文案判决所代表的原则和精神并不利于治理假新闻:美国最高法院承认的确存在“对事实的不实陈述”,但为了确保公共辩论是“不受限、活跃和开放的(uninhibited, robust and wide-open)”, 必须给公共讨论留出足够的“呼吸空间”。换言之,萨利文案表明:为了保持公共讨论的活跃和自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或容忍假新闻;如果对言论的真实性提出过高要求,会扼杀表达自由的“呼吸空间”,形成“寒蝉效应”。 萨利文案之后,对假新闻另一有力“保护”是2012年的合众国诉阿尔瓦雷兹案。该案涉及国会是否可以立法禁止人们谎称自己获得军事荣誉勋章,而美国最高法院的回答是不能。在阿尔瓦雷兹案中,最高法院进一步宣布:除极个别情况外,谎言和虚假陈述不是一种被禁止的言论类别(category)。布雷耶在他的附议更是明确表示:“在很多语境下,错误事实陈述都服务于有用的目的。更进一步,针对错误事实陈述的刑事起诉会导致发言者不敢进行真实陈述,而这会对处于第一修正案核心的言论产生‘寒蝉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阿尔瓦雷兹案为假新闻提供了比萨利文案更坚实的保护基础:在萨利文案中,假新闻还是作为例外“破格”受到保护的;但到了阿尔瓦雷兹案,假新闻和虚假陈述作为一个整体是原则上受保护的。 不仅仅是在经典案例中,对假新闻的“保护”更是已融入经典表达自由理论。在著名的思想市场理论中,霍姆斯指出:“思想的自由交流更有助于人们通向他们所期望的终极的善。检验真理的最佳标准是看某一思想是否具有足够的力量在市场竞争中被接受。”思想市场理论虽然把表达自由保护的正当性建立在“真理”之上,但这却恰恰要求思想市场不得把“真”作为一个标准引入竞争。希望表达自由能够帮助我们接近真理,反而不能要求在找寻真理的过程中,所有言论都必须是真理或真实的。恰恰相反,表达自由和公共对话保护的是一个真假好坏各种言论竞争的过程。如果一开始就把“真”的标准引入,反而是违背思想市场理论的。因为在真理被发现这个终极结果出现前,人们并无法判断言论的真假好坏(如果在这个阶段已经可以判断何为真理,那竞争和筛选的过程就变得没有必要了),过早下结论反而可能扼杀了真理或真相的产生。按照思想市场理论的逻辑,打击假新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管它,让真的、更优质的言论在竞争中将它击败。反过来,禁止假新闻不仅会破坏思想市场的自由竞争,而且按照“谣言倒逼真相”等说法,这甚至会阻碍真理和真相的产生。